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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852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发布日期
2022-07-27
文号
红政办发〔2022〕41号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红政办发〔2022〕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红河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之一,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0号),进一步加快我州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作出重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布局合理的县(市)、镇(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全州快递网点进村覆盖率达到60%以上,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实现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制村“快递进村”,全州有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

  到2025年,全州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二、体系建设

  (一)强化政府引领,构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更好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引导、鼓励企业利用多方合作,整合末端寄递资源,采取“驻村设点”“邮快合作”“快快合作”“快商合作”“交快合作”“其他合作”等多种模式推进“快递进村”。(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市场主导,推动农村寄递物流稳定运营。整合本地电商、邮政快递、物流项目等各类项目资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本地企业成立第三方项目运营公司,通过招投标的形式,实施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运营。(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融合发展,打造高质量农村寄递物流运输体系。积极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服务升级,建设农产品冷链寄递物流体系。支持邮政快递企业、电商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建设农产品产地端和市场端冷藏保鲜设施,增加冷链运输车辆,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冷链配送配套电子商务交易信息平台、物流快递信息平台、带动农村电商和农产品物流持续壮大。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重点任务

  (一)分级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1. 建设县级寄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按照“统一分拨处理、统一运输配送、统一末端站点、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的建设模式,依托本地域现有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引进自动化分拣线,提升日均处理能力。采取由县级统一配送到村级或由县级统一转运至乡镇再配送至村级农村网点的运输模式,缩短快递送达村户平均时间。

  2. 建设乡镇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对各县市乡镇客运站、运输服务站、有站房设施的招呼站、电商服务中心和农资站等改造提升,增加乡镇快递分拣、配送、快件收取、电商、通信业务等功能,提高综合利用率,与县级分拨集散中心形成合力。

  3. 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电商等多方合作,整合末端寄递资源,持续扩大 “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快递企业与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保障农村快递网络稳定可持续运行。到2022年底,优先实现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制村 “快递进村”,全省有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 “村村通快递”。落实邮政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支出责任,将 “快递进村”工程与乡村振兴战略同部署、同落实,将 “快递进村”建设的线路运输、网点建设和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保障市场稳定运营

  1. 建立市场化运营体系。鼓励本地邮政快递、物流、电商等企业成立专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运营管理公司,取得快递业务许可证后在政府指导下负责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正常运营。

  2. 优化资金保障方式。一是坚持“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围绕“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坚决避免相关资金分散设置、多头管理、结构固化等现象,对各类项目资金进行整合,由运营公司统筹管理,保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及整合项目正常运营。二是坚持“自愿合作,市场行为”的原则,鼓励邮政快递、物流、电商等企业有偿使用运营公司运营网络服务,并按照一定派费比例定期向运营公司进行结算,运营公司自负盈亏。

  3. 加强对运营体系的考核。合同期内,政府负责每年对运营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拨付资金的主要依据。合同期满,运营公司必须确保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正常运营的情况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运营转交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动“寄递+电商”融合发展。继续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加快整合本地电商、邮政快递、物流企业服务网络,鼓励蒙自、建水、弥勒等快递服务农村电商基础较好地区优先发展,争取于2022年底前创建2个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带动提升寄递物流对农村电商的定制化服务能力。(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不断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建立健全奖励机制,扶持一批带动农产品上行、“云品出滇”的快递企业。鼓励支持农村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立足地方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动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发挥农村邮政快递网(站)点辐射带动作用,力争2022年建成一批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在全州打造单品寄递量超万项目、超十万项目。积极推广“寄递+电商+农特产品+农户”产业模式,打造快递服务农产品金牌项目。(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推进。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工作整体部署,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总工会、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邮政红河州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要定期召开,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和解决方案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积极争取并落实必要的政策支持措施。各县市要参照州级推进机制模式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依法严厉打击未按约定地址投递、末端网点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重大情况及时报告。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和推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共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各部门要完善财政补贴资金、行业补助资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运营管理公司付费等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拓宽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管理资金来源渠道。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建立与地方财政能力相适应的长效投入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寄递物流可持续稳定发展。

  (四)强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国家、省、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规范。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推广无接触收寄做法和经验。各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寄递安全制度,把握“营收运投”四个关键环节,做好寄递物品消毒防疫措施,严禁未经消毒的寄递物品进入流通环节。加强环境、物品日常清洁消毒,坚决防止人物传染、物物传染。各级邮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推动建立与地方疫情防控部门之间的行业涉疫事件通报机制和涉疫邮件快件追查溯源机制,配合做好邮件快件有关疫情流调溯源工作,为加快全州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创造安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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