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
红政办发〔2019〕6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红河州科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 萍 州长
副组长:邓 威 副州长
成 员:尹卫东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文亮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姜 伟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学理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刘 杰 州科技局局长
陈代波 州财政局局长
戴劲松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庄 斌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悦江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徐小松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车文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雄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余玉龙 州水利局局长
毛晓鹏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红文 州林草局局长
钟雪飞 州统计局局长
杨凤国 州财政局副局长、州国资委主任
毕秀丽 州财政局副局长、州金融办主任
李正有 州科协主席
杨 杰 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杰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研究、审议州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州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州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县市之间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和文件印发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及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