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院务公开>行风廉政建设

云南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文章来源:红河州卫健委

发布日期:2022/12/13 16:19

浏览次数:

  1.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1)病人的权利:

  ①平等医疗、保健权

  ②知情同意权。

  ③选择权和决定权

  ④隐私权

  ⑤监督权

  ⑥病历的查阅权、复印权

  (2)病人的义务

  ①有如实陈述病情的义务

  ②经双方同意的医疗计划,病人及其家属应严格遵守并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

  ③向医院缴纳相关的医疗费用。

  ④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及人格尊严的义务

  ⑤有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的义务

  ⑥有不影响他人治疗,不将疾病传染给他人的义务

  ⑦有爱护公共财物的义务

  ⑧有接受强制性治疗的义务(急危病人、戒毒、传染病、精神病等)

  2.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使用管理情况

  (1)严格依据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第一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符合公益目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第二条 医院必须以法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并且由医院财务部统一负责接受和保管使用,按照受赠物资类别交付相关职能科室归口管理,单独立账,办理入库手续,登记相关账目,该纳入固定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医院职能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赠资助。

  第三条 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均属于医院公共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损毁。不得在账外核算,更不得设立小金库,逃避财务监管。

  第四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由纪检部门会同财务部、相关业务科室对捐赠资助人的捐赠资助方案予以审核,根据捐赠资助项目是否属于公益非营利性质、是否涉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情况,提出是否接受捐赠资助意见,并报单位领导集体审核同意后办理。

  第五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向捐赠资助人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合法票据或证明。

  第六条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公益目的,严格按照约定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贫困患者救治、面向公众健康教育、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医学交流、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设施建设等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第七条 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一般不得用于转赠其他单位,不得随意变卖处理。对确属不易储存、运输或者超过实际需要的物资在征得捐赠资助人同意后可以进行处置,所取得的收入仍用于原捐赠资助项目或者医院事业发展。

  第八条 捐赠资助财产使用需经相关领导或科室审批,重大支出项目需院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 捐赠资助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金结余,纳入单位经费结余管理,用于医院事业发展。

  第十条 医院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或者接受匿名捐赠资助的,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程序。

  第十一条 医院要把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列为院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开,接受医院职工和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医院纪检和审计部门对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若发现医院职能部门或者个人接受捐赠资助财产的,医院接受捐赠资助财产未纳入单位财务部统一管理的,私设小金库或者隐匿不交据为己有的,由医院纪检部门责令其整改,并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医院对于受赠受助财产使用管理,参照医院资产的相关管理办法,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归口管理部门类负责资产的验收、调配和维修等日常管理,建立按二级明细账,负责定期清查盘点,办理调拨、变价、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使用科室指定专人,建立科室固定资产台账,负责科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1)投诉途径与渠道

  ①医院设立了网络投诉、来电投诉、来访投诉、投诉箱、投诉记录本。

  ②在医院各显要位置悬挂“投诉公示牌”,还在“患者入院须知”上写上投诉电话和地点,患者可通过以上信息指引进行投诉。

  ③建立医院总值班制度,实行 24小时值班,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投诉,医院总值班电话:15825216120。

  ④由投诉办统一接待受理,医院各部门和科室共同协调,配合调查核实和处理被投诉科室和个人,按“首诉负责制”的原则,各科室受理并能解决的由科室自行处理。

  地点:投诉办公室位于科教信息综合楼403室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投诉邮箱hhzyytsb@163.com

  投诉电话:3720035 医院总值班电话:15825216120

  周末、节假日、下班时间请拨打医院总值班电话,我们全天候24小时有人接听电话,为您解决问题。

  (2)投诉处理时限

  一般投诉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情况较复杂的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涉及多个科室,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研究的投诉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

  (3)受理投诉条件

  ①投诉者必须是本院职工、到我院诊治的患者及家属,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人和公示合法代理人。

  ②有明确的投诉者(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

  ③投诉者应有文字材料或本人口诉,由受理部门笔录后,投诉人签字盖章,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科室应做好记录。投诉的匿名信件和电话,按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4.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2022年,我院在州委、州政府及州卫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基础,以医德医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医院医疗中心工作,抓好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顺利完成医院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聚合力

  我院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行风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始终把加强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 完善组织,明确职责。成立了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我院行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确定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协调配合,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把行风建设贯穿于全年工作中,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报告。紧扣任务,认真落实。院党委书记坚持以落实“四个亲自”来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完善了集体领导,提高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充分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在事关“三重一大”决策上,全部实行上会讨论、会上研究、集体决策。加强廉洁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贯彻《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是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未发生违规使用情况。

  二、加强学习教育,筑牢防线固根基

  1.开展经常性教育。通过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等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开展警示教育学习《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林昆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案例等。

  2.通过“清廉党课”强化教育。3月10日邀请州委常委、州委宣传部部长字振华部长为我院党员上党课,字振华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不断推进党建高质量发展》为题,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板块为大家讲授了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3月18日州委讲师团党支部副团长,副教授蔡大坤将《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与红河州“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为我院机关第一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了《把解决问题作为担当实干争先跨越的重要标准》专题党课。蔡大坤教授从《规定》及大讨论活动的细致解读着手,从“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的基础、重点、贯穿、要害、核心等方面展开,让与会党员切实领悟《规定》及大讨论活动的根本意义,进一步检视自身存在问-题,做到担当实干、争先跨越,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党委书记李卫于5月25日为大家上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专题廉政党课,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修筑自律防线、追求忠诚上线、设立笃行底线、划正做人实线,做到守纪律、存戒惧、知敬畏,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充分参与、助力清廉医院建设。10月25日,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长、州卫健委党组成员吴俊明以《正确认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 扎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为题,为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作专题辅导。医院党委班子成员紧密结合干部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以廉政教育学习为重点分别为所联系支部讲廉政党课,进一步强化对全院职工的廉政教育,力争更好地将廉洁意识植入人心。

  3.开展典型案例教育,努力打造清廉医院。一是积极组织全院党员干部观看《正风肃纪反腐云南实践》5集电视专题片。通过观看专题片,医院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教育,思想上触动很深,纷纷表示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夯实廉洁从医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会进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议强调以案为鉴,切实履职,持续整治行风,努力打造清廉医院。会上纪委书记江金生传达学习了《关于红河州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邓进秀严重违纪违法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做到自省、自警、自律,进一步推动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观看了《贪病入髓 医者难自“医”》警示教育片。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医、拒腐防变的意识,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开展家风家教教育,做好廉政家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规定,我院开展家风教育。2022年11月17日—21日,党政班子成员对所联系党支部的所辖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家访”,具体做到“五访”,即访配偶、访父母、访子女、访邻居、访居住社区。与干部职工家属拉家常、访家情、察家风,全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家庭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职工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每个重要通道口均设置明显投诉流程及“九项准则”标牌标识,严禁医药代表和厂家进入各科室,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完善药品耗材设备采购制度,分级专项管理;完善药事讨论会制度,严格各项新药进院标准;严格控制药占比,加强处方点评。

  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法律法规,加强依法执业的意识学习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服务宗旨,自觉对照“九项准则”,查摆医德医风方面的问题,严格落实各项医护核心制度、诊疗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诊疗行为。开展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活动,院领导、党员和科室负责人带头公开承诺,签订《廉洁责任书》。把监督“九项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项准则”的行为。结合“大型医院巡查”等活动,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并把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项准则”放大装框,通过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医务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医,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利益诱惑,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医疗环境。

  制定《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计划》《关于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若干举措》《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关于执行2022年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调整医疗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使用管理规定》《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高值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新医用耗材准入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紧急采购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用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管理规范》《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专家外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询价、定价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用耗材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费用支出审核及审批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差旅费及进修学习报销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经济合同会审制度及管理办法》《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预算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预算管理制度》《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预算调整追加管理办法》《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等制度,积极开展反腐工作,继续加大对药品、大型仪器设备、基建等采购工作的招标力度,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审计,加大对管财、物等部门的监督力度,建立党风廉政的长效机制,加大了从源头预防腐败问题的力度。

  对全院职工进行医德医风考核,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与奖金、评优、职称晋升等挂钩,并记入个人医德考核档案,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

  四、强化行风管理,促进院风清朗

  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信访件,做好有关案件线索的移交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严处扶贫领域问题,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落细落实。

  突出时间节点,明察暗访纠“四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紧盯关键少数,紧盯节假日节点,就纠“四风”、“红包”专项整治等工作持续开展明察暗访。

  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围绕医疗质量、医疗费用、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等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动员、全员参与、积极查找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狠抓作风建设等问题。2022年一至三季度发出问卷1109份,总体满意度99.57%,收到匾6块,感谢信封72封、锦旗148面,拒收红包21人次,金额1.7019万元,拾金不昧4人次,已按规定处理完毕。

  五、突出党建引领,促进党风清正

  一是以党建引领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制定了中共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清廉红河”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及党支部书记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使创建“清廉医院”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入贯彻落实红河州委关于清廉红河建设决策部署,根据红河州卫生健康委深入开展清廉医院建设的要求,全面扎实推进我院清廉医院建设,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助力医院高质量发展。

  结合医院实际,认真谋划载体,丰富活动形式,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廉洁氛围,有效促进了医风清新。精心打造了一个清廉阵地,开设了一个清廉学堂,定期对职工开展理想信念、医风医德、廉洁自律等方面教育。梳理各科室廉洁风险点,并制定防范机制。建立完善三重一大、药品耗材采购管理等制度。规范一个清廉诊疗机制,设立举报箱。认真开展家风家教“三个一”活动。积极开展“清廉科室”“清廉机关”“清廉支部”创建”活动,通过全面覆盖、抓纲带目,激活清廉细胞,带动行风健康发展,全力推进“清廉医院”走深走实。坚持每月召开由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院务会,进行质量分析,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二是通过组织党员赴国立西南联大蒙自分校区旧址、云南省中共一大旧址查尼皮等革命根据地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唤醒党员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三是建设党建文化长廊及廉政教育基地等将党建元素与医院特色和文化有机融合,营造党风清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潜移默化引导党员遵纪守法、树立形象,使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支部建设党员活动室、在院内打造清廉文化展板及宣传标语,提升清廉医院的文化内涵,营造“处处是课堂,时时受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是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行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发展中还存在不足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满意度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把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工作建设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纠风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中医医院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