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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专场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府新闻办

发布日期:2022/11/08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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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8月25日上午,“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优化营商环境专场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红梅主持新闻发布会

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红梅: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继续举行“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三场——优化营商环境专场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的领导从不同工作领域,共同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州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杨峻先生;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民杰先生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钟雪飞先生;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号先生;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外平先生。

  应邀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驻州新闻单位、州级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你们!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州级相关部门的领导作新闻发布,二是媒体记者提问。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请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杨峻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杨峻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杨峻: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投资促进工作的关心支持。按照新闻发布会安排,我就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十年,红河州投资促进工作的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州投资促进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树立树牢“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找准我州融入“大循环、双循环”切入点,以“大抓招商”的良好成效有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这十年,我们坚持笃行实干,不断凝聚奋勇前进发展新动能。聚焦“内外兼顾、双招双引”,推动境内、境外引资总体稳中趋好,呈递增态势。全州累计引进省外到位资金7872.15亿元,年均增长23.94%,引资总量排名从全省第八名跃居到第三名;累计到位外资3.84亿美元,连续多年大幅超额完成省级目标任务,到位外资总量排名从全省第六名上升到第二名,为全省外资引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聚焦“招大商、引强企”,先后引进华为公司、华润集团、魏桥集团、金锣集团等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项目落地红河,实现了招大引强、招新引高不断取得新突破。聚焦“三张牌”“5+6”现代产业、12条产业链,结合红河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引入联想佳沃、鹏欣集团、株式会社隆祥、天同食品、诺普信光筑集团、云天化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全州“绿色食品”产业链延伸、提质;引进迪信科技、嘉亿科技、戊电ITO靶材、锂电池正极关键材料等项目签约落地,全州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附加值产业逐渐壮大。

  这十年,我们坚持制度引领,不断强化招商引资制度设计。建立“一把手”招商机制,打通主要领导抓产业、促招商、推项目的“直通”快车道,并将“一把手”招商纳入“红黑榜”,将招商成效、经验和特色“晒一晒、比一比”,充分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建立链长制工作机制,突出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等12条重点产业链,建立链长制工作机制,将产业链招商与链长制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延链补链强链工程,推动形成“以链找商、依链招商、链主聚商”的良性循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专班服务机制。出台红河州招商引资在谈项目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划片包保负责制开展“盘存量、提质量、扩总量”调度工作方案等制度,健全重点招商项目常态化协调推进机制,实行“挂图销号”作战制,压牢压紧压实责任,精准谋划、精准跟进、精准督导招商工作,提升招商工作质效。

  这十年,我们突出开放优势,不断优化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对利用外资工作的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和政策支撑,全面实施“非禁即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发改、投资促进、商务、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部门组成的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一企一策”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优质精准服务,让企业感受“红河效率”。在用工用地,担保融资,园区建设、提高通关能力等方面给予政策性优惠,用足政策,真心服务,让企业感受到“红河诚信”。支持跨境资本投资便利,依法依规逐步落实简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手续等一系列便利化措施,让企业感受“红河服务”。

  这十年,我们勇于思变创新,不断创新招商新模式、新办法。

  将招商引资从“铺天盖地”的“撒网式”招商转变为“招什么”“怎么招”“谁来招”的精准招商模式。定制化创新招商新举措,以解决土地制约启动了飞地招商,以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启动了驻点招商新模式,以避免触碰政策底线“红线”探索了对赌招商、产业基金招商等新路径,以整合中介招商、委托招商顾问招商等资源出台了社会化招商新举措,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启动了“线上谈”“线上签”等“云招商”新模式,以整合有限资源启动了“混编式”招商与“小分队”招商有机结合的联合招商,有效推动招商思路、方式和举措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实现了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

  这十年,我们坚持“亲”“清”政商关系,不断提升为企服务能力水平。树牢“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理念,先后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落实暨“进企业,促发展”、“招商服务进万企”等活动。以“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实践行动为契机,聚焦企业生命周期服务,建立走访服务机制,不断改进和营造让企业满意的营商环境。加强项目落地要素协调保障,对重大项目继续实行跟踪服务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主动做好项目落地的各类要素保障,在项目代办、政策兑现等方面强化服务,大力支持强优项目落地发展。

  各位媒体朋友,十年来,全州投资促进系统聚焦聚力、大抓招商,为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力量。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贯彻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使命担当,乘势而上、奋勇前进,聚焦重点产业、聚焦重大项目,做大、做强、做优产业集群,为加快构建现代产业格局,持续补链、强链、延链,以招商引资的新作为、新成效激活红河发展新引擎,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交上一份令人满意的招商“答卷”。

  谢谢大家!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民杰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民杰: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红河州政务服务工作主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与发展,提升政务服务“软实力”,打造营商环境“硬名片”。

  这十年,我们聚焦放出活力,持续加大简政放权,促进开放发展。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公布州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10类5102项,责任事项40651项、追责情形38958项,进一步厘清了部门职能边界,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组织开展州、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确保行政许可事项设定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分两批赋予自贸区红河片区州级行政职权76项,赋予蒙自经开区第一批州级行政职权事项4项,形成并公布了《红河州“四区”经济管理权限州级赋权指导目录(148项)》,进一步强化了开放平台的扩权赋能,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这十年,我们聚焦管出公平,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综合监管效能不断增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着力推进智慧监管,努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智慧监管为方向、重点领域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全州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监管事项12197条,行政检查12190条,监管事项覆盖率达66.94%。

  这十年,我们聚焦服出效率,深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指数。始终把“便民利企”作为政务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与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质效。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成效明显,州、县(市)两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面积达5.7万平方米,打造了州级、开远市、河口县等一批标准高、形象好、服务优的政务服务大厅,基本形成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一门办”“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跨省办”能力显著提升,“一门办”更集中,全州实体大厅进驻事项达16567项,“一门进驻率”达99.84%;“网上办”更快捷,全州网上可办率达99.4%,全程网办率达67.35%,“最多跑一次”率达97.47%;“掌上办”更方便,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注册用户达2082719人,受理办件达9891680件;“一件事一次办”更省心,我要开超市、我要开餐馆、我要开药店等10个主题事项实现集成办理,办件达90331件;“跨省通办”更便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市场主体登记等160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办件达140165件。

  这十年,我们聚焦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进程,助力企业降本增效。紧紧围绕打造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以场所建设标准化、交易过程电子化为重点,着力实施“七”+“六”(“七个一”:“一个平台集中、一张网全覆盖、一库抽取专家、一本证书通用、一个系统监督、一套数字汇总、一套制度规范”;“六化”:“场所建设标准化、交易过程电子化、专家资源共享化、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内部运行规范化、服务功能扩展化”)行动,全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实施电子化交易以来,全州累计发布交易信息3.95万条,完成各种交易项目1.49万个,成交金额1977.01亿元,招标采购为政府节约资金65亿元,资产处置为政府增加收入23.81亿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502个,网上不见面开标项目1235个,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1.03万个,电子化率达96.58%。

  这十年,我们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畅通渠道助企纾困,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政务服务“好差评”、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多元化畅通诉求沟通渠道,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全州网上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共受理投诉举报215件,已销号192件,按时办结率100%;“12345”政务热线接通率超过97%,办理服务150433件,满意率99.84%;“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办件77件,已全部办结;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总数2258452次,好评数1920285次,好评率99.99%,按期整改率及整改完成率均为100%。

  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勇谋新篇。我们将紧扣争创全省一流、塑造红河营商环境品牌的目标,不负重托,勇毅前行,全力以赴实施政务服务提升行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钟雪飞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钟雪飞: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有关情况。同时,也向广大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红河发展改革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发展改革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思想“破冰”促进营商环境破题,以营商环境破题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实现持续较快发展。全州生产总值由2012年的859.72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742.12亿元,累计增长2.2倍,年均增速达12.3%。经济总量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从第3位跃居首位,在全省16个州市中从第4位跃居第3位。

  十年来,我们通过政策叠加营造“活”企发展环境,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每年均依据经济形势变化及经济发展需要制定出台一系列稳增长促发展、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围绕“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建立健全政银企合作、重大项目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重点企业民营企业制度,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十年来,我们深入推进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制定完善发展改革部门的权责清单事项,厘清职责边界,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程网上即时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办”“最多跑一次”办理。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现全程线上办,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50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13家州级部门出台了《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投资建设项目“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在自贸区红河片区探索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建设项目实施“承诺即开工”,全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全州固定资产投资从2012年的561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428亿元,累计完成1.7万亿元投资,增长了3.3倍,年计划推进的重点项目从2012年的453个增加到2021年的1252个。

  十年来,我们全面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要求适时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照“一单尽列,单外无单;一年一修,动态调整;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建立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梳理公示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负面清单使用便捷性。同时,在全州全面排查、系统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持续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网通办”,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年来,我们全面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示范作用有效彰显。成立了由56家部门组成的州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上报信用信息3845.3万条,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0008条、行政处罚信息752条。同时,对纳入全国386个县级市总体信用排名的弥勒市、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实施动态监测。建立健全数据归集处理、信用修复长效机制,指导市场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切实提高信用修复的效率和满意度。截至目前,累计收到修复申请733次,成功修复失信企业351家。建立了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反馈奖惩案例80个,守信红名单140例,失信黑名单13例,在全州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氛围,切实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的自觉性。

  十年来,我们不断健全招标投标领域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核准工作,对由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同步出具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意见。同时对在全州内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项目禁止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及禁止设置投标报名相关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全州常态化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切实加大对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等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破坏招投标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一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日趋形成。

  十年峥嵘岁月稠,征程再起书华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必将在新的重大历史关头为新征程擘画宏伟蓝图。新的赶考路上,我们将牢记嘱托、携手同行,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维护者和守护者,紧扣州委“13568”工作思路,围绕“一年攻坚突破、两年提质培优、三年争创一流”的营商环境新目标,加快实施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人文环境“五大提升行动”,力争三年实现营商环境从“追赶先进”到“迈入先进”的转变,擦亮“梦想红河·投资热土·兴业福地”红河营商新品牌,服务红河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谢谢大家!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号先生发布新闻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号: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会面。在此,我代表州市场监管局向长期以来媒体界的各位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达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按照这次会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十年来,我们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准入更加便利。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政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服务机制,从“先照后证”到照后减证,从准入改革到准营改革,从多头准入管理向积极推进形成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从企业来回跑、现场办到“一网通办”、推广电子证照,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逐步实现了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从政府管理好用向企业办事好用转变,市场准入环境更加宽松便捷。截至2022年7月,全州拥有市场主体总量36.6万户,比2012年增长1.8倍,净增超过23.5万户。其中,企业净增4.2万户,增长了3倍;个体工商户净增18.2万余户,增长了1.6倍;农民专业合作社净增0.3万余户,增长了3倍。2022年1—7月,全州新培育市场主体61895户,较2021年底净增47698户,完成省政府下达净增目标任务数的104.21%,全州市场主体实现平稳快速增长。

  十年来,我们不断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劲。我们把促进质量提升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点,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带动效应,助力全州产品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全州已发布现行有效的州级地方标准从2012年的10项增长到94项,增长了8.4倍。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90项、行业标准74项,云南省地方标准85项,社团公开团体标准7项,工业企业制定并公开产品和服务企业标准353项。建设国家级标准化示范试点从2012年的10个增长到26个,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从2012年的6个增长到16个。我们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显著提升,全州商标有效注册量从2012年的3704件增长到23863件,增长了5.4倍;全州发明专利有效量从2016年的344件增长到502件。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16年以来,全州共立案查处专利和商标侵权违法案件332件。全州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益、管理效益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能。

  十年来,我们不断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性法律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清理与统一市场、公平竞争不相适应的内容。自2019年以来,共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文件1019件,清理存量政策文件753件,修订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文件5件。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统筹优化线上线下市场竞争生态,推动网络竞争秩序治理上新台阶。依法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2019年以来,共查办45件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有力维护了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规范健康发展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竞争环境。

  十年来,我们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市场环境更加规范包容。我们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发力,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改革传统监管机制,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有效监管的同时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自2016年以来,全州各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抽查各类市场主体4.5万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累计归集涉企信息24万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6440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335条,“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基本形成。我们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为企业办理11699条异常名录移出申请,完成215户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以柔性执法助力打造营商法治“软环境”,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了宽松环境。

  优化市场准入和监管环境任重道远,持之以恒才能尽善尽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持续聚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和退出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包容的市场监管环境、健康活跃的企业成长环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为全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继续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外平先生发布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外平: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非常荣幸能通过“红河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展示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十年来在助推全州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借此机会,我谨代表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向一直以来关心、帮助、支持税收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纳税人缴费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党的十八大以来,红河州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在推进税收现代化中不断破题,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税收治理效能不断增强,税收营商环境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有效提升。自2018年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以来,红河州税务局一直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3个县(市)税务局“省级文明单位”全覆盖。2021年以来,红河州税务局先后被评为“云南省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红河模范机关”等荣誉称号。

  一、服务经济发展,厚植国家治理“血脉之源”

  十年来,聚焦“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税费收入量稳质优。十年来累计组织税费收入3145.28亿元,税费收入从2012年的244.78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453亿元,年平均增长率达7.3%。随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的不断划转,社保非税收入由2012年的31.39万元增加到2021年的184.89亿元,年均增加20.5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来,年均增加1.41亿元,征收率逐年提高,年均增加7.97万人次。十年来,税务部门组织收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国聚财职能不断巩固并持续加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从产业税收占比看,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从2012年的27.1%提高到2021年的30.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新能源发电等产业税收从无到有,其中风力、太阳能发电2021年实现税收1.25亿元,占发电税收比重27.9%,红河州经济税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税收持续向好。

  十年来,聚焦“助企纾困、提振信心”,税费红利充分释放。

  红河州税务部门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2012年以来累计减税降费超过30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超过10万户。特别是2022年实施的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截至6月25日,已有33.2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款退到2304户纳税人账上,超过上一年全年退税规模的10倍。

  二、全面深化改革,笃行精细高效“便民之举”

  纳税服务跑出“加速度”。着力提高纳税缴费服务质量,连续9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累计推出54类197项创新服务举措。2021年4月以来,与红河州工商业联合会携手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以“春风化雨”滋润“小微之苗”。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233项涉税事项、99%的纳税申报可网上办理。推出“云小税”24小时智能机器人政策咨询服务,咨询5534次;依托“红税e线”远程帮办中心辅导1000余次、受理电子税务局远程提交业务4500余笔;通过“云税通”征纳互动平台,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办税提醒等涉税消息3255条,惠及纳税人70.49万户次。持续深化部门协作,联合银保监会推进“税银互动”,贷款937户、贷款余额7.28亿元。创新推出“留抵小微快贷”,截至2022年6月底,税务、人行共为全州186户企业办理贷款2亿元,以“真金白银”为市场主体送去资金活水。

  征管改革驶入“快车道”。从2015年持续推进国地税合作到2018年圆满完成国税地税机构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稳步划转再到2021年“合成”,红河州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努力实现以“合”促“成”的化学反应,初步构建了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不折不扣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稳步推进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在税务监管上聚焦“精准”二字,构建以“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精准税务监管体系,充分运用风险分析和信用评价结果,以数制导推进“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监管,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智慧税务点燃“新引擎”。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实现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到“报税”再到“算税”、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征管效能从“经验管税”到“以票管税”再到“以数治税”转变。自红河州一部手机办税费开通以来,红河州一部手机办税费共办理业务769.76万笔,征收税费款26.34亿元。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大力推广发票“网上申领+线下邮寄”,线上申领率达99%以上。聚焦民生领域大力推广区块链电子发票,创新电子发票在农贸市场、智慧停车场、紫陶市场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税收征管和服务流程全方位变革,让纳税人享受更加便捷、绿色、现代的发票服务,截至目前,红河州区块链电子发票注册上链5.42万户、全省排名第二,开票数量260.45万份、全省排名第二,开票金额突破129亿元、全省排名第一。

  三、创优营商环境,凝聚创新创造“跨越之力”

  倾心倾力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聚力简政便民,持续精简办税资料,2012年—2021年,纳税人报送资料减少45%以上,平均每户办税时间缩减35%,实现14大类156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推出财产和行为税10个税种合并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减少2/3,数据项减少1/3。政务服务好评率100%,在2021年度总局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取得全省第一名佳绩,在全国总体排名中上升229位。

  张弛有度推进税收法治阔步向前。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开展税费政策宣传辅导,从传统的线下辅导到智能化的线上辅导,税企互动的渠道不断拓宽。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规范化。准确把握税务执法的时度效,推动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准执法转变。2022年,在全州范围内严格落实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7类53项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同时对5类18项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

  强基固本推进外贸经济平稳增长。聚力整合出口退税新系统,统筹推进多项便利化措施,实现“三增加三减少”,即申报渠道增加到3个、“免填报”数据项目比例提升至70%、服务事项和退税提醒内容分别增加5项和6项,减少1/3的退税申报表单、减少1/5的填报数据项。目前,全州办理出口退(免)平均时限为6个工作日内,并对一类、二类企业加快办理出口退(免)税,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十年来,外商投资企业户数增长了345%,办理出口退税从2012年1.32亿元增长至2021年4.69亿元,增长255%。

  十年的成就是历史性的,发生的变化是根本性的。下一步,红河州税务局将更加自觉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力打造市场主体成长沃土,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舒心满意”,再迎红河发展“黄金十年”。

刘红梅:

  感谢陈外平先生的发布。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请这位记者现场提问。

中国网记者现场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有哪些创新做法?请介绍一下。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民杰先生作答:

  感谢这位记者的关注与提问。

  公共资源交易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一个地区营商环境质效的重要体现,对吸引聚集发展要素、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着重要促进作用。

  经过深入调研,结合红河州实际,我们与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共同研究,联发文件,实施“两禁止、一取消、一推行”改革。

  “两禁止”即禁止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和禁止设置投标报名;“一取消”即取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设置和收取;“一推行”即推行电子保函,采取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自今年4月推行“两禁止”以来,为近5000家次投标人节约招标文件费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数持续上升。推行“一取消”以来,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算,仅州级就为企业释放资金73.83万元。“一推行”实施以来,州级867家投标企业使用电子保函释放资金1.7亿余元,切实降低了投标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我就作以上介绍,谢谢。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我们注意到,目前红河州招商引资工作呈现积极良好的态势,请问红河州在推行“一把手”招商方面做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杨峻先生作答:

  感谢您对“一把手”招商工作的关注。

  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决策部署,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突出“一把手”招商范围“广”、目标“细”、责任“实”、考核“严”,建立“一把手”招商责任制,出台了《红河州“一把手”招商工作方案》,切实把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体现在“一把手”招商责任的具体落实中,以“一把手”为引领激活“新活力”、凝聚“新动力”,以高质量招商助力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

  突出“广”范围抓“一把手”招商。重新定义了“一把手”招商的范围,在州县(市)党政“一把手”基础上,把州委常委、州政府班子成员,“四区”、12条“重点链条”专班牵头部门及21家州级招商引资目标责任部门主要领导纳入“一把手”招商,范围更广、层次更高、力度更大。

  突出“细”目标抓“一把手”招商。坚持“权责有别、梯度渐进”的原则,围绕打造“三张牌”示范区和构建“5+6”现代产业体系,聚焦绿色铝及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及精深加工,有色金属及新材料等12条重点产业链条,谋深做实产业链招商,压实压牢“一把手” 招商主体责任,明确了州、县市、园区、“链长制”和责任部门“一把手” 外出招商次数,明确了“一把手” 引进资金到位数、项目策划包装、项目在谈跟进、项目签约落地、项目开工建设等量化细化指标。

  突出“实”责任抓“一把手”招商。建立招商引资领导直通车制度、在谈项目精细化管理制度、招商服务进万企机制,倒逼领导挂包项目责任制全面落实,树立“一把手”定期到招商一线现场办公、协调调度、破解难题的鲜明导向。对“一把手”每季度专题研究会议、每月集中督办重点项目、招商项目集中签约等“一线工作法”实招作了明确要求,努力营造全民招商、大抓招商、全力服商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项目签约率、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项目投产率、市场主体转化率。

  突出“严”考核抓“一把手”招商。坚持以“实绩”说话,突出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机制,把“一把手”招商情况纳入县市、“四区”、“重点链条”专班牵头部门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内容,对于“一把手”招商工作完成较好的优先评先评优,对于“一把手”招商工作完成较差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每季度根据《红河州投资促进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对“一把手”招商工作的各项指标按年度目标、时序进度等完成比例分别打分,全州综合得分排名前后 3 名的,纳入全州“红黑榜”进行通报,通报情况与年度招商引资综合考评挂钩,不断提升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成效。

  1—6月,州级领导率队赴省外招商15次,拜访企业44户,省内会见客商188次,共促成11个项目签约,1个项目开工;州级目标责任部门及“产业链”专班牵头部门主要领导赴省外招商19次,拜访企业56户,省内会见客商160次,共促成5个项目签约、1个项目开工。各县市、“四区”主要领导赴省外招商50次,拜访企业176户,会见客商377次,共促成60个项目签约、28个项目落地。在“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下,全州招商引资全面提速增质,在去年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上跑出了“二次加速度”。1—6月,全州共有在建招商引资项目569个,协议总额2145.43亿元,同比增长29.1%。

  我的介绍完毕,感谢你的提问!

新浪云南记者现场提问:

  刚才听了发展改革系统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介绍,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红河州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举措。请问,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在推动“先建后验”改革中有哪些改革举措?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钟雪飞先生作答:

  感谢您的关注与提问。

  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制度优势,以“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紧盯项目建设部门多、环节多、材料多、时限长的“三多一长”问题,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构建“政府定标准、建设单位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惩戒”的服务模式,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在营商环境上体现“红河自贸效率”。

  一是“区内事、区内办”。省、州人民政府先后赋予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管理权限149项,涉及工程建设项目21项,实现了项目审批“不出区”,审批时限大幅压减。如征占用林地审批时限从过去1-3个月压缩至5个工作日。

  二是“一类项目、一套流程”。出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验”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农用地)类、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用地)类、社会投资项目(农用地)类、社会投资项目(建设用地)类4套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实现了“一类项目、一套流程”,便于建设单位精准办理。

  三是“集中预审、联合踏勘”。推行项目集中预审机制,纳入“先建后验”模式管理的项目,行政审批局3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批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联合踏勘和集中预审会议,对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存在问题、困难进行集中预审和研究,告知应承诺的事项内容,并指导项目单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单位根据各部门统一出具的承诺标准,依法作出承诺,经部门审核同意后,即可依法依规开展勘查设计和施工,实现“承诺即开工”。建设项目自申请至开工时间由过去最快4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四是“靠前服务、强化监管”。行业监管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全过程实施信用监管,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引发安全质量事故的隐患风险,对违反承诺的建设单位,列入失信“黑名单”。

  五是“一次评估、成果共享”。在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范围内实施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文物保护评价、水土保持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节能评价、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安全风险评估的区域评估,完成区域评估项目可直接共享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评估。

  六是“联合验收、单独验收”。推行联合竣工验收模式,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组织多个部门开展联合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间压减至5个工作日内。试行开展单独竣工验收,对办理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需单独验收的建设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工程,先行开展单独竣工验收,进一步推动项目快速竣工投产。

《春城晚报》记者现场提问:

  市场监管部门既负责市场准入登记,更有市场监管职责任务,这两项都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请问,州市场监管局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为全州市场主体营造更加优良的准入和监管环境?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号先生作答: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说,准入和监管都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地方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在市场准入领域,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努力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主体走进市场、繁荣市场,激发市场活力。我们将持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简化审批,助力企业“快入准营”。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办理”的优质高效服务模式。大力推广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方便企业“一照走天下”。深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巩固登记注册领域改革成果,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破除障碍,着力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在市场监管领域,我们将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的底线,突出风险防范,加强监管执法,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防范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我们将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宽进严管,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加强信用监管,推行联合惩戒,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加快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我们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持续开展涉企收费、中介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价格收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广告、网络市场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努力打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监管环境,保障市场秩序,用实际工作成效提升全州人民群众在市场监管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云南法制报》记者现场提问:

  十年来,红河州税务部门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方面有什么亮点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外平先生作答:

  十年来,红河州税务部门牢牢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练好纳税服务“硬”功夫,优化税收营商“软”环境,切实推进税费服务由“能办”到“办好”、由“满意”到“非常满意”转变。

  一是优化体验,纳税服务“换挡升级”。十年间,红河州税务部门以“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为方向,以“减流程、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间、降成本、优服务”为突破,不断优化办税方式、拓宽办税渠道,探索“线上推广+线下引导、线上服务+自主服务、线上跟踪+闭环反馈”方式,逐步实现涉税事项“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目前已实现涉税业务全程无纸化办理,全州“非接触式”申报率97.54%、非接触式办税占比96.69%。创新实施十家小微企业服务示范厅、百家小微企业建账援助公益行动、千家小微企业“银税互动”专属平台、万家小微企业志愿服务行动工程,助力市场主体行稳致远、健康发展。

  二是用心服务,便民春风“常吹常新”。红河州税务部门始终把纳税人和缴费人的事作为“头等大事”,连续九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做好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出“首问责任制”“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一次性告知”“容缺办理”等一系列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的服务举措,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明显增强。十年间,税务干部聚焦税收新政策、便民新举措,不断改革宣传方式,在做好税法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五进”活动基础上,积极推进“云税通”征纳互动平台上线,开展“红税主播送政策”系列线上直播,累计观看量2万余人次;以“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线上线下”结合模式,利用“云小税”24小时智能机器人、为纳税人提供“7×24小时”不打烊的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刀刃向内,作风建设“驰而不息”。从“局长信箱”到“请您来找茬”“码上监督”,红河州税务部门始终把纳税人缴费人满不满意放在第一位,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畅通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渠道,推动监督“指尖”受理、“云”上办、“码”上办,仅今年以来收集意见建议2千余条。十年来,从开展税务体验日到常态化开展税务体验师活动、再到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红河州税务部门持续转变作风,以问题导向倒逼服务升级,通过操作体验、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第一时间收集、掌握、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向“老大难”问题开刀,向“堵痛难”问题挑战,努力打通制约满意度提升的阻点,切实把“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办得更好、办得更实。

  纳税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红河州税务部门将着力打造“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新型税费服务体系,以好服务让营商环境“优无止境”。

刘红梅:

  感谢陈外平先生回答。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们对我州优化营商环境的关心关注,也感谢各位发布人发布与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治理效能、持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刚才,各位发布人结合工作实际,向我们介绍了十年来红河州大抓营商环境,着力营造“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打响“红河服务”营商环境品牌的相关情况。希望记者朋友们宣传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深入挖掘我州优化营商环境的特点和亮点,宣传好我州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取得显著成效,为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感谢新闻界的朋友,我们下一场发布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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