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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9年人社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红河州新闻办

发布日期:2019/08/0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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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2019年7月24日上午,红河州2019年人社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蒙自召开。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毛杰主持新闻发布会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毛杰: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红河州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领导: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戴劲松同志,州人社局副局长于涛同志,州就业局局长杨立新同志。今天,我们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红河州2019年上半年全州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上半年全州人社行业扶贫工作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记者有: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云南加油报、新广网、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蒙自市融媒体中心。欢迎你们!

  下面,首先请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戴劲松同志介绍红河州2019年上半年全州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戴劲松发布新闻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戴劲松:

  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各位新闻界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这里,我就2019年上半年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2019年上半年,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就业重点,夯实保障基础,创新人事管理,补齐人才短板,强化风险防控,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为红河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跨越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一、就业创业方面

  一是突出抓好政策落实落地。按照“就业优先”的要求,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全方位开展精准就业帮扶,研究完善有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截至6月末,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639人,完成计划数43700人的60.96%。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95人,完成计划数10400人的64.38%。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766人,完成计划数9800人的58.84%。开发公益性岗位3085人,完成计划数4000人的77.13%。城镇登记失业率2.99%,控制在4.2%目标内。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组织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计划”,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截至6月末,全州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资金156万元,惠及应届毕业生1560人;对毕业生3年内创业的40名大学生给予每人3万元的创业补贴。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展翅行动”,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等工作。截至6月末,13县市共703户企业申报稳岗补贴,涉及8.13万人,涉及资金2670.73万元,待审核完毕后发放;积极组织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全州共培训失业人员577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46.16万元;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3085人。

  三是突出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将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列入州政府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之一,定期不定期召开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联席会议;加强创业平台建设,为劳动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促进劳动者创业;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2019年上半年,通过“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258人,完成计划数3676人的88.63%,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609人,完成计划数4116人的87.68%,共发放创业贷款9.28亿元,完成计划数9.47亿元的95.24%。

  二、社会保险方面

  一是抓扩面。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目前,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74.1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20.59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30.85万人,分别完成目标任务数的99.75%、101.93%、106.39%,实现建筑业新建项目100%参加工伤保险。二是抓落实。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人”新待遇计发,截至6月末,全州能准确计发待遇的“中人”已全部执行新待遇。三是抓减负。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帮助企业降本增效。今年1-6月,共为3636户企业和13.33万名参保职工减少失业保险费1874万元,为4644户企业减少养老保险费5964万元,减少工伤保险费6117万元。

  三、人事人才方面

  一是做好人才发展服务工作。认真落实“8+5”人才系列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人才选拔工作。截至6月末,共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4名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4名,申报“青年人才”专项1人、“柔性引才”项目支持3人、“首席技师”21人;在全州范围内共征集乡镇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571个,其中南部地区有281个;新增高技能人才1673名。

  二是加快推进人才强州战略。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重点,严把“考试入口关”,认真做好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确保公平公正。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共设置615个岗位,招聘754人;圆满完成106家州属涉改事业单位共计6833名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和新组建的20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结合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收集上报了全州2019年拟招募的“三支一扶”56个岗位63人的招考计划。经过笔试,我州资格复审正在进行。就业见习169人。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

  一是打好治欠保支攻坚战。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尤其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为重点,认真实施治欠保支行动计划,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互联网+农民工工资精准发放工作,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成立6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534户用人单位进行检查,涉及农民工5.28万人,34户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立案处理15件,结案15件,结案率100%,涉及农民工632人,拖欠金额709.71万元,通过专项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709.71万元。

  二是运用科技助力智慧劳动监察。着力建立集“投诉举报受理、劳动监察人员调度、政策咨询、劳动用工信息互联”功能的红河州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目前新系统正在筹建阶段。在红河州劳动用工实名制信息系统中,可实现30秒签订电子劳动合同,同时每天实时推送劳动者工资信息、人脸识别、电子围栏分级预警等一系列信息数据。

  三是抓好劳动关系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引导和促进企业规范用人管理,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参保、劳动纠纷调解等方面快速突破,着力构建“企业有担当、职工有忠诚、利益能双赢”的新型劳动关系。截至目前,全州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9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71%。

  回顾2019年上半年的人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社会的关注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的指导帮助下,突出就业重点,夯实保障基础,创新人事管理,补齐人才短板,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升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为红河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推动跨越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同志们,朋友们,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推进社保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强州计划,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衷心希望新闻界的朋友,加大对人社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人社政策、用好人社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毛杰:

  下面,请戴劲松同志介绍请2019年上半年全州人社行业扶贫工作情况。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社局局长戴劲松:

  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

  下面,我就2019年上半年人社行业扶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简要介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人社行业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农村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总目标,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和优势,在就业扶贫、技能扶贫和社保扶贫三个方面,做好就业创业、推动技能培训、织牢民生底线工作。目前全州建档立卡劳动力47.62万人,转移就业25.72万人,转移就业率为54.01%。

  一、就业扶贫方面

  就业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就业扶贫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在本地务工或外出务工、创业,是短期内贫困户增收最快最直接见效的办法,可以说,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省人社厅也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两个百分之百和一个百分之五十的就业扶贫工作目标”,即: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组织开展培训,对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推荐就业岗位,全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要达到50%以上。

  一是健全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充分发挥沪滇劳务协作平台。加强与挂钩帮扶对口地区上海市长宁区、徐汇区的劳务输出对接工作,共同签订了劳动力转移就业帮扶协议,上海对口帮扶地区在全州7个贫困县开展了招聘活动36场次。通过专场招聘、人力资源企业组织、就业扶贫车间吸纳、乡村公岗安置等各种方式,2019年上半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4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5万人的99.33%。

  二是推广元阳县劳务输出 “一金三保”模式,切实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出台了《红河州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指导意见》(红开组办〔2019〕18号),大力推广元阳县劳务输出“一金三保”做法(一金:建立劳务合作金,三保:保参加劳务合作的贫困户实现就业增收脱贫,保村集体经济长期稳定增加,保劳务合作金安全),并从加强领导、搭建平台、强化部门职责、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劳务合作宣传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以达到切实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目的。截至6月末,全州有组织转移输出9826人。

  三是推动转移就业扶贫工作实现“户户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实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21号),州人社局、州扶贫办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相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红人社发〔2019〕16号),切实摸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地点、单位和联系方式。同时,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总体情况,有转移就业意愿情况,有培训意愿情况等,努力做到就业扶贫工作“户户清”。截至6月末,已经摸清25.2万人的转移就业情况。

  四是高度重视返乡农民工中的能人带动作用,办好家门口的扶贫工厂和扶贫车间。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等扶持政策,充分利用乡镇、村集体空闲场地、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发展扶贫车间,力争每个贫困县至少有3个、每个贫困乡镇至少建成1个以上扶贫车间。目前已经建成就业扶贫车间102个(其中在贫困乡镇建设39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2140人,今年计划建成就业扶贫车间200个以上,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大龄贫困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就业9776人,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二、技能扶贫方面

  技能扶贫,主要是针对有就业愿望和有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促进和稳定就业、实现脱贫为目的的免费实用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工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以满足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就业技能为目标,面向农村贫困劳动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其在就业中的竞争力。

  一是加强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培训全覆盖。以“提升技能、促进就业、增加收入、助推脱贫”为目标,出台了《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的实施意见》(红开组办〔2019〕17号),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进一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实现就业增收脱贫,服务好全州脱贫攻坚大局。截至6月末,全州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14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9.5万人次的85.67%。

  二是着力提高技能培训质量。对有一定文化基础、具备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和专项能力培训,鉴定合格后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提高其就业能力。对有组织成规模外出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依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或用工企业开展就业适应性培训或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其尽快适应岗位需求实现稳定就业,解决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与就业脱节的问题。

  三是提供技工院校就读扶持政策。对适龄的初、高中毕业生动员进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给予免除学费,7个贫困县农村户籍学生就读技工院校的,一、二年级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补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享受以上同样政策。落实好雨露计划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送子女到技工院校就读,其家庭还可以申请享受3000元/年的补助。技工院校学生毕业后给予优先推荐就业。根据学生在学校成绩及表现,还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

  三、社保扶贫方面

  社会保险扶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又一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让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对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结合全民参保计划,积极主动为贫困人员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参保登记等经办服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截至6月末,全州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652338人,已参保650774人,参保率99.76%。

  二是确保未标注脱贫人口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落实好国家、省社会保险扶贫政策,出台了《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19〕48号),落实好政府代缴政策,即:“对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政府为其全额代缴最低缴费标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相关政策。截至6月末,州、县两级财政已落实政府代缴资金,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毛杰:

  谢谢戴劲松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就你们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在提问题之前请提问记者自报所在媒体名称。

云南日报记者:

  2019年,州人社局如何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社会保险扶贫?

于涛:

  一是加强数据比对,通过公安户籍人口数据、教育部门在校生数据、扶贫办建档立卡数据与人社部门的养老保险数据进行比对,比对出未参加人员,实施精准扩面。

  二是按照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要求,自2016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我州均实现了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是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要求,6月30日已实现年满60岁的贫困人员100%领取待遇,目前,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参保率达99.76%,8月底能够实现100%参保。

春城晚报记者: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无论是从国家、省到州级,就业工作在各个层面都被摆在了比较突出位置,结合当前我州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压力,作为人社部门,你们采取了哪些积极应对措施?

杨立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在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上,将稳就业摆在“六稳”工作之首。为做好我州就业工作,人社部门主动作为,今年以来,先后报请州政府制定出台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河州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实施意见》和《红河州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全州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第一,针对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一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50%—100%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二是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灵活就业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就业困难灵活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1/2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今年以来,全州共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3085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744.68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60.7万元。

  第二,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一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大学生创业实体给予最高3万元的创业补贴。今年以来,全州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156.4万元,惠及应届毕业生1564人;对40名实现成功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每人3万元的创业补贴。二是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对大学生创业资金不足的,给予提供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今年以来,全州通过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264名高校毕业生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10万元。三是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对吸纳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每人每月7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今年以来,全州已组织134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第三,针对初高中毕业后未升学的“两后生”等群体,一是积极推荐到州内职业技工院校学习,努力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促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二是积极组织参加短期的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根据培训工种不同,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培训机构不同的培训补贴。今年以来,全州组织开展各类职业培训3.99万人,投入培训资金323万元。

  第四,针对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群体,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帮助转移就业,对有培训意愿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就业适应性培训等,对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实现转移就业,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二是积极推行“一金三保”的劳务输出模式,依托劳务合作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对组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省外300元/人、县外省内2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服务补贴;三是对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通过建立就业扶贫车间来解决就近就地就业的问题,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并稳定6个月以上的,根据吸纳人数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四是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进行安置就业,贫困县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今年以来,全州兑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转移就业服务补贴21.47万元,惠及738人;兑现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补贴39.1万元,兑现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2345.71万元,惠及9776人;兑现一次性交通补贴397.79万元,惠及8233人。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进一步抓好就业创业工作,全力推进“技能扶贫、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全面推广“一金三保”劳务输出模式,着力提升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为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贡献人社力量。

红河广播电视台记者:

  我州是全省贫困人口较多、贫困面较大、贫困深度较深的州市,请问我州对贫困县中“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劳动力有什么帮扶政策?

杨立新:

  红河州将在2020年和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2018年末,全州还有64796户、265158人贫困人口,贫困人口占到全省的14.65%。2019年,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个深度贫困县和屏边县要脱贫摘帽,“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人群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如何帮助他们实现增收脱贫。从就业扶贫的角度,去年,我们联合州财政局、州扶贫办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红人社发〔2018〕101号),提出了就业扶贫兜底政策,明确提出:深度贫困县可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适量开发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符合条件安置在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上的人员,可给予500元/人/月标准的乡村公共服务岗位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在,这项政策已覆盖到全州7个贫困县,截至6月末,全州已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9776个。这项政策的实施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如期脱贫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毛杰: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感谢各位媒体记者长期以来对红河州人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的关心关注是促进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及人社行业扶贫工作的动力。今后,我们会用最快捷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向各位记者继续提供人社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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