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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20年疫情期间人社政策宣传媒体沟通会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0/03/2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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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沟通会现场

  2020年3月27日下午,红河州2020年疫情期间人社政策宣传媒体沟通会在蒙自召开。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涛主持媒体沟通会

于涛: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疫情期间红河人社政策宣传媒体沟通会。

  首先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媒体沟通会的领导:州人社局副局长罗志辉同志,州就业局局长杨立新同志,州社保局局长袁绍敏同志。今天,我们专门召开媒体沟通会,向大家介绍疫情期间人社部门出台和落实政策的工作情况,并回答各位记者的提问。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媒体记者有《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云南加油报》、新广网、《红河日报》、红河广播电视台。欢迎你们!

  下面,由州人社局罗志辉副局长向大家介绍红河州疫情期间出台的一系列人社政策以及我们采取的措施,获得的成效。

  州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志辉发布新闻

新闻媒体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首先,我代表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这里,我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社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落实政策等方面作简要说明。

  春节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州人社领域各项工作遭遇了新情况新问题,为把受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全州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省、州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和省人社厅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社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农村劳动力安全有序返岗复工、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纾解企业困难,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拓宽企业受益面,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稳就业、重保障、强服务、促民生工作。

  一、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促进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红河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就业、稳收入,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我局及时成立了应对疫情影响稳就业指挥部,先后制定下发《关于疫情期间稳就业工作行动方案》和《关于做好我州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做好应对疫情影响下的稳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一)摸清底数促就业。春节刚过,紧紧抓住大部分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乡村干部、挂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力量,使用“农劳基层调查APP”,对农村劳动力逐户逐人开展调查摸排,进一步摸清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劳动力资源及就业情况,并动态掌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变化情况,动态核实就业扶贫情况,做到人员底数、就业意向、培训意愿等7项内容清,为开展精准就业服务打好基础。

  (二)宣传动员促就业。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持续保障服务供给,及时将就业服务由线下转向线上。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省市人社部门及用工企业的对接,收集用工岗位信息,通过红河人才网、红河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发布。充分发动乡村干部、挂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力量做好线下宣传,进村入户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讲,大力宣传鼓励支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惠民政策,增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内生动力,消除对疫情影响的畏惧心理。目前,全州共发布岗位信息18期,涉及1134家企业25.68万个就业岗位。

  (三)精准对接促就业。依托沪滇扶贫协作和万企帮万村平台,主动联系省内外企业,分别与浙江台州市、江苏南京市、福建泉州市等地签订劳务协议,着力构建省际劳务协作对接机制,重点收集广东、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地的用工企业岗位信息,针对性地收集推送供给清单;围绕州内用工需求,尤其是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自贸区内企业和北部县市的用工需求,用好南北县市对口帮扶机制,加大州内县外的转移就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岗位推送和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送岗位进村入户,实现企业用工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有效对接。截至3月25日,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8.32万人,其中,省外转移25.79万人,省内转移92.54万人;转移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0.78万人,其中,省外转移9.21万人,省内转移21.57万人。

  (四)分类施策促就业。我们按照“精准对接、错峰组织、动态监测、安全有序”的原则,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直通车等务工包车方式,组织免费专车、专列,真正达到“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的直达输送,分批组织在浙江、福建、广东、江苏等地务工人员有序返岗复工。截至3月25日,全州共组织“点对点”包车909辆车次,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到省外返岗就业3.07万人。在这里,向大家着重介绍一下蒙自市的“建设者之家”,作为一个面向全州乃至滇东南片区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劳动力市场服务平台,是集“平台、中心、窗口、驿站”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服务阵地。在省际班车停运的情况下,对全州零散外出务工人员,采取同一城市“点对点”直通车方式,统一专车、统一餐饮、统一疫情防护,“分地点、分时间、分批次”错峰有序组织输出,有效解决零散、分散、小批量出行难问题,让外出务工人员从零散无序到有组织成规模的安全返岗复工,目前,仅这个“建设者之家”已登记用工企业330家,提供岗位1500多个,开展招聘活动7次,参与企业255余家,现场达成就业意向467人,累计转移输出85批次,务工包车458车次,输送16235人。在解决返岗复工和外出务工群众出行难问题的同时,降低复工返程中疫情传播风险,做到疫情防控与劳务输出两手抓、两不误。

  (五)贴心服务促就业。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好“人社服务专员”作用,实行“1对1”联系机制,主动对接服务全州7848家参保企业,及时跟踪掌握企业复工时间、招聘岗位等信息,精准对接人岗需求,做好劳动力供需调剂。收集并发布州内就业岗位信息1735个,招聘人数53875人。重点摸清州内19家省级重大工程项目复工时间、用工需求、原岗返岗及现岗缺工等情况,并根据项目缺工情况开展线上招聘,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尚未复工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进行余缺调剂对口上岗。

  (六)政策兑现促就业。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疫情期间的惠民惠企政策的兑现。一是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重点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疫情防控物的企业按每人每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截至目前,全州兑现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10.68万元。二是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农村劳动力成功就业或组织农民工返岗就业的,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贴。三是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积极开发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等公益性岗位,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建档立卡劳动力进行帮扶安置,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力、有就业意愿的“零转移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春节以来,全州就业扶贫车间开工复工249个,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4187人;全州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92万个。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2.04万人次。

  二、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纾解企业困难

  (一)注重宣传落实政策。为深入解读社会保险阶段性“免、减、缓、延”的政策措施和办事流程,让企业和职工“看得懂、算得清”,真正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切实达到减轻企业社保负担、稳企业、稳就业的目标,我局结合实际,在红河人才网、红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致全州参保企业的一封信》《致红河州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的一封信》;会同州财政、税务等部门印制《红河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业务宣传册》3万余份,发放到13县市进行宣传。同时,各县市社保经办机构通过QQ、微信等多种渠道,加大向参保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向他们重点解读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具体内容,并对政策执行中参保单位及个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答回应。

  (二)严格规范执行政策。一方面,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要求,统一标准对13县市的参保企业按照大、中、小微进行分类划型,目前已完成企业划型及公示工作。并与省社保局同步调整完成信息系统企业划型维护及相关数据录入。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减半征收,中小微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单位缴费部分”这一标准对参保单位进行减免,其中,共减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4668户,减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单位缴费6410万元;共减免工伤保险费4582户,减免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282万元。对2月份符合减免政策已缴费的参保单位退费,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计退费2978户3843万元,工伤保险共计退费3043户266万元,失业保险共计退费1333户115.08万元。认真贯彻执行省级相关文件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以“便民服务”为原则,做好困难企业养老、工伤、失业的延缴报备等各项工作。截至3月25日,我州共收到申请报备延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380户,延缴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851万元,延缴工伤保险缴费28万元;为缴纳失业保险费有困难的86户企业办理了延缴备案,延缴总金额99.28万元。

  三、认真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一是放宽申领条件。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从不高于统筹地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二是放宽了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申报条件。参保企业从2019年以来出现连续6个月及以上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及以上,且税后利润较上年度同比下降 10%及以上的,就可以申请此项稳岗返还。

  (二)主动服务提高效率。通过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工作流程、减少申报材料、优化服务办理来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上门服务、主动推送、系统比对,精准对接、网上办理等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做到申报一家审核一家,符合条件一家返还一家。

  (三)加大政策宣传推送。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发布《2020年红河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事项通告》、《致参保企业一封信》,让广大参保企业知晓政策,努力做到应享尽享、能享尽享。

  截至3月25日,红河州稳岗返还申报数、审核数、公示数均为1655户,稳岗返还资金3717.71万元,惠及职工人数9.58万人。已发放稳岗返还企业户数1102户,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814.28万元,惠及职工人数7.94万人。我州申报数、审核数、公示数已完成省人社厅系统筛选基本符合享受条件企业户数2162户的76.55%,发放企业户数完成50.97%。其中,开远市、元阳县、弥勒市公示户数已分别完成101.29%、105%、94.39%。

  另外,根据省人社厅近期通知要求,按照中小微企业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100%返还的政策,对政策出台前已按50%和60%标准返还的,积极开展补发至100%的工作。目前,我州已补发572户企业,补发稳岗返还资金67.50万元,惠及职工人数2.44万人。

  同志们,朋友们,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衷心希望新闻界的朋友,进一步加大对人社政策的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了解人社政策、享受人社政策,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于涛: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红河州人社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的关心关注是促进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地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及人社行业扶贫工作的动力。今后,我们会用最快捷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向各位记者继续提供人社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

  本次新闻媒体沟通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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