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审计结果公告

红河州审计局关于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公示(2024年 第4号)

文章来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2/28 16:2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28日起,对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本次审计范围为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2月28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3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李昱瑾

  审计组成员:卓娅珍、许彦翔、吴怡燃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李昱瑾 0873-3732294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州交通运输局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州审计局办公地点:蒙自市兴盛路75号(邮编:661199)

  监督电话:0873-373229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4年2月28日

阅读下一篇

2红河州审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