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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审计局对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公示 (2024年 第3号)

文章来源: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2/19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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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20日起,对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重大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2月20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5天。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白云杰;廉政监督员:王永生;

  成员:赵冉、赵宏文、周灿云、陈向阳。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白云杰(0873-3732294)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州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3732294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审计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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