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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9号(总第179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12/26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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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2年第9号(总第179号)

(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州审计局自2023年3至5月,对州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5.33亿元,支出总计104.3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6.55亿元,支出总计25.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61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0.22亿元,支出总计70.88亿元。

  (二)蒙自经开区财政预(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1亿元,支出总计5.3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0.60亿元,支出总计0.60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州财政局、蒙自经开区财政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紧跟政策决策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积极应对多重风险挑战,保障“疫情防控”“助企纾困”等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年度财政收支任务,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偿还地方政府债务等刚性支出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压力,财政运行风险较大。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决算编制方面。未安排拨付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288万元。二是预算执行方面。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33万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未按规定收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挤占项目资金4408.34万元,滞留停工停产企业奖励和提质资金151.93万元;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公路改建工程进度严重滞后;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三是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违规拨付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苗木款3311.25万元,绩效目标未如期实现;违规收取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费500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疫苗采购款1133万元;以拨作支核算上级专项资金23.76万元,扩大范围列支费用4.55万元;违规在单位基本经费账户中核算工会经费6.66万元;超工作实际需求多预付水电费1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决算编制方面的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质效。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加强项目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促进惠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政策规定,合法合规使用财政资金。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防范风险隐患;二是强化资金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三是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政策执行;四是强化问题整改,遏制违规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州财政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3年12月20日,除国道219线李仙江至绿春段公路改建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违规收取大型灌区项目建设管理费500万元两个问题外,其余问题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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