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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0月25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文章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3/10/3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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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审计局局长 李朝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3年6月28日,十三届州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要求严格建立整改责任制,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作出整改和处理。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和州人大常委会决议意见,多次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截至2023年9月底,工作报告反映的6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40项,加上正在整改问题已经整改的部分,总体整改比例达到71.97%。其中:货币计量问题40项、涉及问题资金6.55亿元,已整改问题26项、整改资金5.41亿元;非货币计量问题24个,已整改14个。

  一、推进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扛牢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整改。州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制定印发《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主体责任和整改时限,州级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重要问题亲自推动、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各县市及州级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扎实有力抓好整改工作。

  (二)持续跟踪整改,深化督改督办。州审计局严格落实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项审计调查,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同时,加强与州纪委监委等部门协同配合推进整改工作,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起到实效,推动问题整改实现“清零”。

  (三)加强沟通协调,有力落实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帮助协调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被审计单位在整改工作中积极与审计组沟通,认真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和支撑材料;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围绕问题清单分类施策,提高整改针对性,着力从整体上协同推进各类问题的整改。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州本级财政预(决)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已安排下达财政存量资金1 288万元。二是预算执行方面。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规范州级大额资金决策机制(试行)》《红河州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33万元;滞留的停工停产企业奖励和提质资金151.93万元已收回;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资金已全部下达。三是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已达绩效目标,2022年采购的疫苗和发放工作基本执行完毕。

  2.关于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公职人员违规领取的30.69万元已清退收回;扩大开支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已按规定补记股权投资2 800万元。3个单位已将未及时处置的国有资产收益72.8万元上缴国库。6个单位资产未入账,账实不符的问题,已作入账处理,并健全完善了管理制度。

  2.关于县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方面。开远市已对被征用的56个地块变更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二是土地收储利用方面。开远市已批复收回116.24亩闲置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是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方面。开远市被占用的3.14亩公益林已恢复植被。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红河县违规使用的林地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五是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方面。开远市已编制完成水源地保护规划,并对保护不到位的饮用水水源地加强了管护。六是项目管理和效益方面。红河县上年度审计发现未整改的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金平县项目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加强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常态化运营平台,打通农特产品收购和销售渠道;村集体经济流失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乡镇党委对涉及31个行政村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通报。金平县审计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方面。州农业农村局和有关县市均制定了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管理制度、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建后管护办法等,切实提高了管理规范水平。二是政策执行方面。制定印发了《红河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立项指导意见》,严格审核项目选址,避免违规项目用地行为;此外,2县市补充完善了项目法人制。三是项目管理方面。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向社会公布了企业名单,予以惩戒;6县市对完工项目已组织竣工验收;4县市对上图入库数据进行了核实,剔除重叠、非耕地、受污染等不准确图斑,确保项目选址符合政策;11个县市已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工作。四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0县市被套取、骗取、截留资金已上缴省国库,并约谈了中介公司责任人;金平县流失利息34.51万元已收回并上缴省国库;3县市依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已支付被滞留的项目资金1 837.08万元。

  3.关于社会福利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殡葬服务违规收费方面。2县市完成殡葬服务费清退41.45万元,其中,按相关程序公示后确实无法退还的41.04万元已全部上缴至州级国库。二是部分弱势群体未按规定纳入保障方面。9县市已将1073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绿春县5名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已补发。三是社会福利建设项目管理方面。5个建设项目多支付的工程款26.58万元已追回并缴入州级国库;违规拨付工程款584万元产生的利息1.8万元已缴入国库。

  (四)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商务促进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企业不实申报商贸进出口专项经费1270万元的问题,由各级财政在年终结算时逐级上解。二是2县市结存的77.8万元已上缴州级国库。三是虚假补助企业中央外经贸进出口专项经费10万元已缴入省级国库。四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州商务局已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相关县市加快项目进度、制定项目验收计划、规范使用专项资金。

  2.关于工业园区(经开区)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企业奖补资金政策执行有偏差的问题。已下发《弥勒产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扶持资金兑付实施办法》,明确了项目扶持资金的兑付、监管、验收程序,少计在建工程 9 926.33万元的问题已作账务调整。二是违规收取的保证金40万元已清退。三是欠缴土地出让金1 490.03万元已缴纳,并实质性实施项目建设。四是违规收取工作经费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9.68万元已完成整改。

  3.关于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一是违规使用的1.2亿元归还至公司账户以保证专款专用。二是扩大范围支出的897.97万元已归还。三是大屯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通水试运行。四是重复支付土地征收费1 615.35万元已归还。五是5家单位专项债券利息收入461.83万元已上缴国库。

  4.关于高校往来款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已将违规代收教材费上缴省级国库,并严格规范了前期经费管理,建立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设立了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应补国家助学金已足额发放到学生资助卡。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已将结余2年以上未使用的资金上缴省级国库,并修订印发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暂行管理办法》等制度。

  (五)政府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多计工程价款5 069.82万元,已按决算审计金额完成工程结算修正,调整会计账目并进行资产转固。红河综合保税区仓库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无发票支付工程款问题,已补开发票。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受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县市财力不足、资金筹集困难,需要归还和拨付资金类问题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二是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事项多、程序繁琐,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整改成效。三是涉众问题因人员多、范围广等因素,追缴多支付或者应收未收款项的问题需要持续整改。四是部分事项需要等待政策窗口期或上级批复以后才能有效推进整改。

  四、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打算

  (一)强化工作领导。州政府将继续压实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对短期内未能整改到位的事项,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把此次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对工作成果的大检阅,推动工作的大机遇,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自检自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压实整改责任。相关地区和部门,要严格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扛牢审计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强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积极主动破解审计整改难题。加强对原因的分析,深入查找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采取规范资金使用、加快项目进度、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等方式落实整改,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加强跟踪督促。州审计局认真履行责任,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对未完全整改的问题,一跟到底。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纳入年度审计整改专项检查范围或提请州委督查室、州政府督查室纳入督查督办范围,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将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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