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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2019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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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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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2019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0月27日在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局长 李朝晖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州政府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发整改方案,将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纳入政府督查事项。被审计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认真抓整改,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检查,同时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有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截至9月30日,2019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共110项,已整改98项,整改率89%,同比上升32个百分点,其中:货币计量问题67项,已整改问题65项;非货币计量问题43项,已整改33项。制订或完善相关制度31项。审计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16件,办结9件,处理35人。

  一、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高位推动,部署有序。州政府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聚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三大攻坚战、重点专项资金等审计发现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明确分管副州长为督办领导、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为责任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的问题清单,形成了《红河州2019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另外,还就查出问题严重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人防系统等专项审计单独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同时,同步印发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导工作的通知,全力指导和督促县市及州级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二)措施有力,督促到位。一是将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州委州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同时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真实不及时的单位,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等方式,确保审计整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州人大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每年进行两次跟踪督促,提出整改建议,极大促进了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纳入政府重要督查事项,由副州长带队开展督查。四是州审计局制定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坚持“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组织县市审计机关和审计组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仅近5个月,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政府副州长分别带队开展整改督查4次,州审计局组织开展整改督查9次。

  (三)履责尽责,形成合力。一是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的县市和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党委(组)会、专题会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压实整改责任。二是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有的主管部门积极主动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如,州住建局采取定期调度通报、健全管理制度等方式推动人防资金审计整改工作。三是州审计局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和整改报告制度。建立审计报告附问题清单制度,实行“审计整改清单”动态管理,由审理督查科逐一核对销号。同时,如实向党委、政府、人大报告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四)健全制度,整改见效。各级各部门以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及时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31项,规范了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推进了项目建设。如:州财政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3项,州卫健委和相关县市及部门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管理制度20项,元阳、泸西及石屏制定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制度4项,红河、个旧制定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相关制度4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预(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州级财政预(决)算执行的问题

  一是资金方面。6 799.99万元非税收入已缴国库;556 007.35万元财政项目资金已下达550 510.79万元,剩余资金下达方案已报省财政厅待批复;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未细化落实到部门单位的21 400万元资金,州财政局进一步细化预算,在编制年初预算时落实到具体项目执行单位。

  2.关于县市财政预(决)算的问题

  51.52万元财政收入已缴国库;违规安排拨付财政存量资金5 000万元,已原渠道收回;未及时拨付财政专户资金4 368.69万元,已调账销户并将余额缴库;财政存量资金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 500万元、未规范核算财政存量资金38 067.42万元,以及年初预算未按规定比率设置预备费的问题,相关县市今后严格核算,盘活存量,规范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4个州级部门预算执行的问题

  3部门22.89万元非税收入已缴州级国库;1个部门违规发放活动费0.67万元的问题,已停止发放,其下属单位存量资金58.29万元,已缴州级国库19.50万元,其余资金存在经济纠纷,目前处于司法处理阶段;1个部门下属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 11 718.09万元的问题,已上报财政部门,按程序审批;2个部门下属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已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补登入账。

  2.关于一级预算单位审计调查查出的问题

  部分预算单位接待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向接待对象收取个人伙食费规定的问题,相关单位积极完善制度,杜绝该问题再发生;1个部门101.82万元非税收入已缴州级国库;2个部门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涉及119.20万元的问题,已补登入账;1个部门少计其他收入13.15万元的问题,已引起重视,今后将严格规范核算。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州人防系统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5县市未制定防空总体规划等问题,5县市已委托公司进行编制。5县市共10个人防规划建设项目未实施等问题,已全部整改。6县市多收易地建设费101.65万元已清退。

  二是资金管理存在使用不规范方面。1个部门及5县市未专款专用经费313.20万元已原渠道归还;2县已归还违规出借资金240万元;9县市人防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县市已制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防资金使用及公务接待行为;

  三是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使用不严格方面。7县市欠收、漏收易地建设费7 736.72万元的问题,已收缴6404.96万元,其余部分正通过司法程序清缴;3县市易地建设费未缴财政2 739.60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整改;6县市易地建设费14 210.88万元未用于人防支出的问题,已制订计划,逐步安排用于人防项目支出。

  四是人防领域资产管理不严格方面。1个部门及5县市 6 961.07万元人防资产已入固定资产账;3县市人防资产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流失的问题,3县市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完善资产管理,及时补缴房租;7县市长期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人防资产已办理产权登记;2县市人防警报控制系统经整改现已正常运行。

  五是工程建设不规范、行业监管不到位方面。6县市38个防空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倒置的问题,涉及县市自2019年已严格按照省人防办的要求,规范易地建设审批的流程和条件;5县市76个防空项目审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涉及县市均采取措施加大审核力度;3县市未办理备案手续的6个已竣工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手续。

  2.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项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任务未完成方面。4县市未完成棚改开工任务的问题,已完成,其余县市正在整改;将房龄不长的房屋纳入棚改的问题,目前结构安全的房屋已停止改造。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6县市租金等收入2 751.23万元已缴国库;6县市借入资金长期挂账、支付工程款未取得正式发票等问题,已调账处理,已清理归还原渠道,已缴国库。

  三是建设管理方面。5县市167户家庭骗取租赁补贴,涉及资金13.47万元已收回。

  3.关于医保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

  2县市25家单位少缴或漏缴职工医疗保险费175.63万元的问题,已有19家补缴20.46万元;4家定点医疗机构重复收费、超标准收取20.78万元资金,已缴州医保基金财政专户;1个县市163人重复参保获取的补助资金7.82万元,待2020年结算2019年中央补助资金时扣减;2家定点医疗机构未落实“三类人员”挂号等医保减免政策的问题,涉及资金90.57万元已缴州医保基金财政专户;1个县市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加价销售药品2.92万元,已缴州医保基金财政专户。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全州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的问题

  3县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1.05万元,已归还原渠道;2县市未开具捐赠收据的物资,以及3家慈善组织捐赠信息统计和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均已完善管理制度。

  (五)脱贫攻坚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扶贫资金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

  4县市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3 008.56万元,已制定相关资金使用方案;3市4个扶贫项目建后闲置、3个效益不佳,2县市19名拥有商品房,34名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的建档立卡户,已清退或删除;3市存在变更扶贫建设项目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等16个方面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部分存在未批先建、多占建设用地等问题的项目,已完善相关审批及占用地手续。

  (七)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4条高速公路临时用地未获批复的问题,1个县40.88公顷临时用地已取得批复,其余已组件报各县自然资源局;6条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未按合同约定到位的问题,根据各条高速公路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进度,逐步到位;5条高速公路摊派信息化建设费3 492.60万元,增大项目成本问题,已按建设期3年、运营期3年分摊;超进度支付工程款2 677.04万元,已作调账处理;征地拆迁管理费超支89.78万元,已将经核实超支36.63万元纳入预算,资金到位后及时退补。

  三、正在整改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州本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未整改问题

  1.土地储备实施方案编制不合理,323.54亩为限制建设用地,无建设用地土地指标。

  上述问题,综保区正联合相关部门按程序推进实施。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项审计未整改问题

  2.除1个市外11个县市均未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的问题,4县正在整改,其余县已完成。

  3.6个县市存在安居工程长期未竣工验收入住、违规转租收取租金等问题,除1个县尚在整改外,其余已整改。

  (三)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未整改问题

  4.政策执行方面,4县公厕建设、供水设施、垃圾处理等项目实施滞后的问题,1个县已完成,其余正在整改。4县市62个项目实施滞后的问题,1个县市5个项目已启动,4个项目已完成规划,1个县正在统筹前期经费,1个市7个项目正在分配实施,屏边2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6县市执行河长制不到位问题,涉及县市制定了方案措施,正在整改。

  5.项目绩效方面涉及7县市的问题,除垃圾热处理厂,无资金支付运行成本,已停厂未整改外,其余正在整改。

  6.资金使用方面涉及6县市的问题,2个县市归还部分专项资金共1 034.66万元,1个县已调账整改,1个县“两污”结余资金209.75万元已缴国库,剩余资金及其问题正在整改。

  上述问题仍在整改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既成事实,整改难度大。如:重点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用地审批等方面的问题。二是部分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涉及情况较复杂,需要结合实际,长期整改。如:保障性住房。三是涉及多行业或多主体协调,存在协作配合及监督管理不到位。如“两污”建设项目,涉及各级政府及发改、财政、住建等职能部门。四是审计整改协调联动机制尚需完善,及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审计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的建议

  (一)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加强审计整改的制度,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整改措施和督促机制等内容,实现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州审计局要强化专业督促整改职能,压实审计组长促改责任,提升问题整改清单管理水平,加大跟踪促改力度,确保问题全面清零。

  (二)加强审计成果运用的制度化。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考核,对不及时认真整改的单位,严格按照考核标准扣分;对虚假整改的单位及个人,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不断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实现“审计一个,规范一片;处理一个,教育一批”的“治未病”作用。

  (三)加强审计整改责任的常态化。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计划,按项逐条明确整改责任、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整改,确保问题整改不漏项、不缺项,实现全部问题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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