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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三项措施开展边境集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行动

文章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8/3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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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和“药剑”2023年联合行动,红河州采取三项措施开展边境集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告知边境集市所有商铺个人自用可携带少量国外药品,但不得进行销售;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二是开展联合开展检查。指导河口、金平、绿春3个县的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边境集市的商铺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和打击非法渠道购销药品、无中文标识、销售假劣药品等行为,共检查商户67户,其中有6户涉嫌销售无中文标识药品和假药,共查获涉嫌违规销售药品39个品种。三是严肃查处。3个县市场监管局和公安机关根据州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假劣药品认定意见书》(经认定,39个品种中假药19个、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进口药品16个、其它产品4个)对6户商铺进行立案查处。

  通过开展开展边境集市药品经营专项检查,进一步净化了边境药品市场秩序,保证了边民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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