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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1/1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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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广大消费者、经营者: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一些企业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消费即投资”等旗号,利用虚拟货币、数字藏品、“网上跨境证券交易”、“资金互助组织”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进行虚假宣传,以诱骗广大群众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尤其是中老年人参与的以极高的优惠预存消费或预付款的非法集资活动,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为保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现提示如下:

  “你贪图高额利息,他卷走你的本金。”非法集资往往以承诺高额利息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引诱群众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知晓法规懂政策,防止受损守底线。”辨识是否非法集资,不能只认营业执照,关键要看是否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书,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只有营业执照,没有金融监管部门批文,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因为他们往往拉大旗作虎皮。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因为他们也可能被骗了,也可能是同伙。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诈骗套路记心间,精准识别防受骗。”对包装完美、宣称无风险、许诺高回报的投资项目,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擦亮眼睛,精准识别。集资诈骗多有“击鼓传花”和“庞氏骗局”特点,往往是以新还旧,缺乏实际业务支撑和盈利来源,容易发生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证收益”等说辞迷惑,防止上当受骗。

  “广告经营发布要守法,莫为非法集资当帮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查验相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没有相关证明文件且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提供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希望全州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等广告经营主体要增强自律意识,严格履行广告审查义务,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广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示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不贪便宜不上当,不图高息不蚀本!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我州良好的经济和市场秩序!

  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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