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积极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推动地方旅游标准化工作,助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我所(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开展优秀地方旅游标准遴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对象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1月20日
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地方旅游标准
二、申报标准要求
各地申报的地方旅游标准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标准实施2年及以上且现行有效;
(二)标准技术内容应与旅游业紧密相关,充分体现旅游业政策导向和市场需求;
(三)标准结构完整、用语规范,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相关要求;
(四)标准应体现当地特色,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应用示范作用,突出实用性、科学性、创新性等特点;
(五)5年内已获评优秀地方旅游标准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六)标准起草方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方式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优秀地方旅游标准推荐表、地方标准文本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各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行汇总初审,推荐3项标准,并于《优秀地方旅游标准推荐表》盖章。如省级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暂未成立,由省级文化和旅游厅(局)代为推荐。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PDF电子版汇总报送至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四、宣传奖励
对获奖的优秀地方旅游标准进行宣传并颁发证书。
五、联系方式
牟琳:010-65201450;
林俊帆:010-6520143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处(100740)
邮箱:lvbiaowei@yeah.net
特此函告。
附件:优秀地方旅游标准推荐表.docx
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