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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2/04/18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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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各省级科普基地,有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有关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2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6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主题及主要内容

  (一)时间

  2022年5月21日—28日

  (二)主题

  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三)主要内容

  1.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颁布实施20周年的《科普法》对于推动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开展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和云南省科技创新规划、《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等科技规划的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

  2.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积极利用科普方式,聚焦“双碳”、生物多样性保护、数字云南等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内容,树立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科技创新的正确导向,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创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科普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支撑作用。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广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系列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通过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厂矿企业、社区农村、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广泛组织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大力培育青少年尊崇科学的人生价值观,激发青少年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二、主场活动

  (一)启动式

  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在大理国际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举办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场启动式。届时将邀请云南省和大理州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科学家、外国专家、学生等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技创新和科普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启动式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和大理州人民政府主办。

  (二)科普集中示范活动

  主场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及国家和省科技规划、政策有关内容,广泛宣传科技创新取得的系列重大成果,加强科技安全宣传教育。科普集中示范活动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和大理州人民政府主办。

  三、主要活动

  科技活动周作为全省群众性科技活动品牌,既要安排主场活动和重大示范活动,又要部署部门、地方同步举办各类特色科普活动。

  (一)重大科普集中示范活动

  1.组织云南选手参加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等。

  2.组织云南“科学之夜”活动。由省科技厅、大理州科技局主办。

  3.举行第十三批云南省科普基地授牌仪式。由省科技厅主办。

  4.组织“云南省第八届科普讲解大赛”。由省科技厅主办。

  5.举办“云南科学大讲坛”。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主办。

  6.组织云南省2022年“科技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由省科技厅主办。

  7.举办云南省2022—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由省委宣传部主办。

  8.组织全省科普基地、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等向社会开放。由省科技厅主办。

  9.组织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基层。开展巡展活动,把优质科普资源送到边远、边疆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由省科协主办。

  10.组织“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活动。动员组织科学家、科技专家、老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作为科学使者到中小学校开展弘扬科学精神,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学文明生活知识等。由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及各州市相关单位主办。

  (二)部门、地方重点活动

  各州市和有关部门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举办各具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有关部门开展“科研机构、科普基地、大学向社会开放” “科学使者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活动。请各地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节”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若届时无法组织实体展览有关活动,将举办网络科技活动周。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决策部署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合理确定举办方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州市、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统筹部署,密切配合,联合协作,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针对公众实际需求,在活动举办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

  (二)注重联动,加强宣传

  各州市、各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有关部门以及科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的积极性,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各州市、各部门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州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市)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要充分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州市、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开展好有关重点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请各州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科协组织,形成2022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并填写《2022年全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于2022年6月8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邮箱。

  五、主场展示项目征集

  为充分展示我省在党的领导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突出成就和先进科技创新成果,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科技资源为民服务,省科技厅决定向全省各单位征集2022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展示项目。

  请报名参展的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展示的科普互动展示项目、科技成果项目,于2022年4月28日前,填写《2022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展示项目征集表》(附件2),并附2~3张实物照片,科普活动请附活动方案等具体介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肖君

  电话:0871-63136034

  传真:0871-63136604

  邮箱:644659887@qq.com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编:650051)

  (二)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省科技厅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单宇珂

  电话(传真):0871-63130013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邮编:650051)

  省委宣传部宣教处李曙

  电话(传真):0871-63992012

  省科协科普部王振

  电话(传真):0871-63103591

  附件:1.2022年全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2.2022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主会场展示项目征集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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