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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红人社发〔2022〕178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01/06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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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把促进农民增收放在更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大力实施“转、调、稳、培、创”等转移就业“提质增效”帮扶和就地就近就业行动措施,努力实现转移就业“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根据省人社厅开展2023年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统一部署,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和省人社厅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围绕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按照“稳、转、补、调、保”的工作思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质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实现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门红”。

  二、活动名称

  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

  三、活动主题

  奋战一百天,确保开门红。

  四、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3月31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2022年12月20日到1月20日,突出做好“稳和留”,大力开展稳住岗位、留住岗位活动,稳住我州农村劳动力务工岗位规模,把现有就业岗位留给红河籍返岗务工人员。

  第二阶段从1月21日到3月5日,着力抓好“转和调”,扎实开展大规模、成批次、有组织地输出,抢占先机,对岗位质量不高、工资较低的行业和地区向高薪岗位、高薪行业和经济发达地区调结构。

  第三阶段从3月6日到3月31日,全力做实“补和保”,持续查缺补漏,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精准服务、帮扶就业;派出稳就业工作组,开展保岗位、稳就业活动,将已外出务工的人员牢牢稳在岗位上,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岗留岗”活动

  1.外出务工“大稳岗”。强化政策激励,发挥好驻外工作站作用和优势,采取电话、函询等多种方式,主动对接务工人员集中地区人社部门和企业,用好部分地方已出台的新奖补政策、稳岗留工的措施,加强协调研究以合理的投入争取最好的效果,稳住我州农村劳动力务工岗位规模。深入到一线红河籍员工中,讲清防疫要求,讲清就业形势,讲清利好政策,算清外出务工收入账,鼓励引导返乡过节人员尽可能返回原来岗位就业。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等后方保障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留守者安心、外出务工者放心。第一时间派出稳岗工作组、联合驻外工作站等力量,加大与务工人员输入地人社部门、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机构的对接,深入开展实地大走访,通过送服务、送政策、维权益等活动,把家乡党委政府关心和期望送到外出务工人员的心中。依托微信平台、短视频APP、电视、广播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委政府的政策和号召,让外出务工人员能看得见、听得着、感受到,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2.返乡人员“大监测”。开展返乡人员监测,充分发动基层人社干部、村组干部、农村劳动力信息员、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力量,加大返乡人员的监测力度,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返乡情况精准排查,掌握外出务工人员动态,形成农村劳动力务工清单、春节返乡及返岗人员清单、有就业意愿人员清单、返乡回流清单,及时动态更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加强就业岗位收集,结合稳岗留工实地走访,摸清企业用工需求,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充实岗位库,为精准推送做好充分准备。加强对接协调,细化明确节后返岗输送政策、实施计划、协调机制等,确保节后第一时间展开输送。

  3.岗位信息“大推送”。充分利用县市乡村各类信息发布平台、驻外劳务工作站、劳务协作等省内(外)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做好红河劳务用工综合服务平台推广使用,采取“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岗位信息大推送服务。邀请更多人力资源机构、优质企业组团到本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招聘、直播带岗活动,为企业招人、为群众谋岗。发挥媒体的宣传优势,依托微信平台、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优势,利用入户走访等时机,集中开展一系列就业政策宣传,多渠道、全方位采取内容丰富、灵活多样的方式解读好转移就业相关政策,讲好红河就业故事,为下阶段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转移输送”活动

  1.省外转移就业“大输出”。立足早转、快转、多转,发挥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与省外劳务输入地、利用好“红色劳务”引领作用,广泛动员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和用工企业参与有组织转移就业,激发转移就业的市场活力,通过协调组织“务工专列”“务工专车”“务工包机”等,为外出务工群众和用人单位提供点对点、一站式输送服务,持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扩大省外转移就业规模。

  2.省内县外转移就业“大协作”。结合劳动密集型产业分布和人力资源分布区域差异、工薪差异等实际,广泛归集优质岗位,利用政府救助平台、红河人才网、红河就业微信公众号、线上(线下)形成供需信息共享,注重统筹联动,强化省内余缺调剂协作和“南北帮扶”机制,组织欠发达地区农村劳动力向中心城市、当地经济开发区等用工密集地域和企业调剂输出,促进人力资源省内合理流动配置,不断增加省内、州内各地区转移就业数量。

  3.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大促进”。依托县域经济、乡村产业发展、重大投资项目、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大力挖掘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在乡村振兴建设领域积极推动以工代赈方式,广泛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维修养护;对无法外出、无业可扶的农村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易地搬迁劳动力要跟踪监测,及早发现,及时开发护林员、保洁员、楼栋长等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帮扶就业,不断促进就地就近就业规模的增长。

  (三)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查缺补漏”活动

  持续加大走访调查和跟踪监测,对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要制定工作清单、就业意愿清单,及早研究工作措施,强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帮扶就业;特别是4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及边境地区,要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优势,配套政策措施,强化就业帮扶,精准到户到人,优先推送岗位、优先组织转移、优先提供保障,提升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及时更新农村劳动力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转移就业工作“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优化就业结构”活动

  结合进村入户走访开展务工收入情况调查,实施优质企业、高薪岗位信息精准推送,精准发布。加大我州劳务品牌培育打造力度,形成劳务品牌效应,推动更多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向高薪行业、高附加值行业转移;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从乡镇向县城、县城向中心城市、中心城市向省会城市、省内向省外用工密集区域转移,形成良性梯度输出格局。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打零工、短期务工、半工半农人员等就业不稳定且外出务工时间短的务工人员,向知名企业、上市公司等务工稳定期长的用工岗位转移,向非乡村公益性岗位转移,增加外出务工时长,增加务工收入。通过不断调整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由规模效应向质量效应转变,由保住岗位向增收致富转变,推动我州农村劳动力务工月均收入稳步增长。

  (五)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跟踪服务”活动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转”是重点,“稳”是关键,“保”是底线。派出专门稳岗工作组联合驻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到当地人社部门、人力资源机构、企业等进行走访跟踪,动态掌握我州已转移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科学研判疫情对我州转移就业领域的影响,及时做好“送信息、送关怀、送政策、送维权”和转岗调岗服务,减少离岗失业时间,减小返乡回流规模,将已转移就业人员牢牢稳在当地、稳在企业、保住岗位,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用“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把每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工作标准等都清清楚楚列出来,逐项抓好落实。

  (二)早部署早行动。各县市要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工作意识,提前谋划、及早部署实施,切实做到马上就抓落实,马上就去推动,确保实现202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开门红”。

  (三)做好安全保障。各县市要加大企业用工岗位信息审核力度,确保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有效。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请各地于 2023年4月3日前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州就局。

  联 系 人 :宗建刚

  联系方式:0873-3746500

  邮 箱 :702718966@qq.com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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