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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08/2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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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州集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省、州政府决策部署,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重要位置,深入实施“云岭大学生就业护航”专项行动,以实名服务为支撑,强化政策落实、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确保我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行动主题

  服务攻坚促就业 筑梦青春赢未来

  三、行动时间

  2022年7月—12月

  四、服务对象

  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五、主要措施

  (一)提前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准备工作。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提早与本地区教育部门和高校对接,做好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相关准备工作。省厅将于近期与省教育厅对接我省第一批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在7月底前完成毕业生信息衔接。各县市在录入时发现教育部门移交的毕业生信息有缺项漏项的,及时反馈州局上报省厅协调补充。

  (二)扎实开展实名帮扶服务。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未就业毕业生全面纳入实名服务,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等方式,摸清其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对有就业意愿的,精准提供“1311”服务(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和1次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确保做到“4个100%”(对未就业毕业生100%登记入库、100%联系到人、100%提供个性化就业服务、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毕业生100%实现就业)。要用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同步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未就业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

  (三)集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公开行动。7月底前,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求助途径、招聘渠道、机构目录、政策服务清单。重点亮出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等求助途径,亮出公共招聘网站、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招聘渠道,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亮出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接收等政策服务清单。

  (四)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按照“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接续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周、中央驻滇企业和我省国有企业专场招聘等活动。用好线上招聘平台,常态化发布岗位信息,广泛应用直播带岗、空中宣讲、无接触面试等新模式,并加快岗位信息全县、全州、全省、全国联网发布。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组织线下招聘活动。未就业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地市级以上城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五)大力推进政策快办助力就业创业。切实抓好国家和我省、我州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振兴等政策文件的配套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扩大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件事“打包办”范围,分类推出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礼包,推动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集中兑现。加快毕业生就业政策网上办,通过数据比对主动筛选政策对象,实施直补快办、无感智办,切实提升政策获得感、满意度。

  (六)加大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力度。依托“技能云南”行动,围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新业态产业等,加大对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支持力度,做到对有培训需求的应培尽培,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继续推进青年高端培训和新职业培训,调动企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批针对性强、就业前景好、更高质量就业的培训项目。

  (七)组织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结对帮扶。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组织党员干部、服务机构结对帮扶,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就业创业,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八)持续强化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坚决查处黑职介、假招聘、售卖简历和证书以及其他侵害求职者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规范企业招聘行为,对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现无故解约、就业歧视等行为的,要及时约谈、及时纠正。

  (九)组织开展“平凡岗位 精彩人生”典型宣传活动。挖掘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典型,推出系列新闻宣传,组织开展事迹报告,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通过典型示范和朋辈引领,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服务攻坚行动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要加强部门协作联动,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扩大行动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强化跟踪调度,及时汇总并动态报送任务完成、工作进展、典型经验、意见建议,年底前及时报告行动总结。

  7月起,省厅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对求职登记小程序求助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进行日调度,对未就业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行周调度(7月底前填写工作进展汇总表,见附件2),对未就业毕业生实名联系和帮扶进度进行半月调度。各县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附件4)请于7月19日前报州就业局汇总上报省厅。

  联系人及电话:易英 3732040 3948845 (传真)

  电 子 邮 箱 : 1065832844@qq.com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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