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红河州教育信息公开>信息公开

红河州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解读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9/06/21 11: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我州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升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我州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红政办发〔2017〕37号)和《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深化高中学校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招发〔2019〕1号)文件要求,在各学校、县市教育体育局上报的基础上,州教育体育局编制了2019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下面,我就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情况如下说明。

  一、2019年全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情况

  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省教育厅的要求:2019年95%的初中毕业生要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其中57%升入普通高中;二是红河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际,2019年全州高中毛入学率要达80%,2020年要达90%以上,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三是全州高中阶段教育资源的现状和实际。最后编制确定的2019年招生计划总数为35541人,其中州内招生计划总数为32771,州内计划数比去年增加6511人。参与招生的州内普通高中学校有40所,其中公办普高31所,共计招生28541人;民办普高9所,共计招生7000人。

  二、录取批次安排及招生人数情况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共分四个批次:

  (一)提前批次招生计划。提前批次为高中民族班招生。2019年民族高中班招生总数500人,其中招收南部6县学生320人,占计划的64%。按规定,南部6县汉族学生不超过总数的20%,也就是不超过64名;面向北部县市山区招收少数民族180人,北部县市不招收汉族学生。承担高中民族班办学任务的学校及招生任务如下:红河州一中200人;建水一中100人;个旧一中50人;蒙自一中50人;开远一中50人;弥勒一中50人。

  州民族高中班实行按志愿定向择优录取,我们将民族高中班招生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学校,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全州各市县。录取时根据考生网报志愿,按州教育局、州民宗委分配下达的名额实行定向择优录取。民族高中班学生每生每年由州财政补助2500元,用于生活补助、科书费减免、学费减免、住宿费减免等。

  (二)第一批次参与录取学校9所,招生计划总数1530人。与去年相比,招生学校增加4所,招生计划增加330人,其中红河州一中招生800人、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招生200人、蒙自一中招生100人、建水一中招生150人、个旧一中招生100人、开远一中招生50、弥勒一中招生50人、泸西一中招生30人、石屏一中招生50人。州一中和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面向全州录取,北部县市一中面向本县市外录取,南部县学生可在上述学校中选报2所学校,北部县市的学生只可填报本批次学校中本县市外的2所学校。

  (三)第二批次招生计划计划总数5350人。第二批次有两个层次,同时进行录取。

  第一个层次是由北部7县市一中(蒙自一中、建水一中、个旧一中、开远一中、弥勒一中、泸西一中、石屏一中)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本县市考生。这7所学校均属于云南省一级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5000人。

  第二个层次是由蒙自、建水、个旧、开远、弥勒、泸西、石屏7县市除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其他公办高中学校,面向南部红河、元阳、绿春、金平、河口、屏边6县招收部分学生,2019年参与录取的学校是蒙自四中(100人)、个旧三中(100人)、个旧十三中(50人)、开远四中(50人)、弥勒二中(50人),招生计划总数为350人。

  (四)第三批次招生计划。第三批次招生计划总数为28161人,其中:公办学校招生21161人,民办学校招生7000人。

  参与第三批次招生的学校为第一批次录取外的州内所有公办高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各学校根据州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其中,民办学校中的蒙自华清高中根据与政府的协议,招收500名面向蒙自市的公费普高学生。

  三、对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高中学校收费标准

  在今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同时公布了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便于考生及家长综合考虑和选报学校。

  1.公办普通高中执行《关于调整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4〕536 号 )》,按办学等级收取学费。一级一等高中学费为700元/生•学期;一级二等高中学费为600元/生•学期;一级三等高中学费为500元/生•学期;二级高中学费为400元/生•学期;三级高中学费为300元/生•学期。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按照一级三等学校标准收费。

  住宿费按照《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关于适当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计收费〔2002〕749号),30—80元/生·学期。部分社会化方式建设的学生宿舍执行当地发改、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

  2.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实行备案制,按照办学成本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发改部门备案,执行当地发改、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文件。

  (二)关于南部六县学生就读北部高中的通道问题

  今年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分批次录取。南部6县的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最多有四次填报北部县市普通高中的机会,提前批次的民族高中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面向南部录取的学校、第三批次的民办学校,而且提前批次和第二批次向南部6县定向招生670名,为南部县市学生就读北部普高提供了机会。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2019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志愿填报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