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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12/0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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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全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和红政办发〔2018〕80号要求,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认真梳理各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现将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内容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

  1、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公开内容: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公开时限:资格预审公告从资格预审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10日;招标公告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公开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公开责任主体:招标人。

  监督渠道: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督检查科,电话:0873-3197075。各行业主管部门:房建市政项目投诉:红河州住建局,电话:0873-3730768;交通项目投诉: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电话:0873-3733234;水利项目投诉:红河州水利局,电话:0873-3724099。

  2、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开内容: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开时限: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公开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公开责任主体:招标人。

  监督渠道: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督检查科,电话:0873-3197075。各行业主管部门:房建市政项目投诉:红河州住建局,电话:0873-3730768;交通项目投诉: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电话:0873-3733234;水利项目投诉:红河州水利局,电话:0873-3724099。

  3、中标结果公示

  公开内容:中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

  公开时限: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无异议即可公示。

  公开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公开责任主体:招标人。

  监督渠道: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监督检查科,电话:0873-3197075。各行业主管部门:房建市政项目投诉:红河州住建局,电话:0873-3730768;交通项目投诉: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电话:0873-3733234;水利项目投诉:红河州水利局,电话:0873-3724099。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

  1、出让公告信息

  公开内容:包括出让土地基本信息(宗地编号、宗地总面积、宗地坐落、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加价幅度等)、规划指标要求(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竞买人条件、交易时间、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等。

  公开时限:招拍挂开始前20个工作日发布。

  2、成交公示信息

  公开内容:包括地块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出让年限、成交价格、受让单位等。

  公开时限:招拍挂结束后5个工作日发布,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公开方式、公开责任主体、监督渠道

  公开方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公开责任主体: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监督渠道: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检查科,电话:0873-3197075,各自然资源规划局。

  (三)矿业权出让领域

  1、出让公告信息

  公开内容:探矿权出让包括出让人的名称与地址、交易机构名称与地址、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包括探矿权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勘查矿种、范围坐标及面积、勘查工作程度、勘查区块内以往地质工作情况,出让年限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公告时间、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确定竞得人的标准与方法、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有关规定与提示等;采矿权出让包括出让人名称与地址、交易机构名称与地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包括采矿权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开采矿种、范围坐标及面积、开采标高、资源储量、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出让年限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公告时间、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有关规定与提示等。

  公开时限:招拍挂开始前20个工作日发布。

  2、成交公示信息

  公开内容:包括中标人或竞得人基本情况、中标或竞得的矿业权基本情况、成交时间、成交地点、成交价格、缴纳时间、方式、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时限、对出让的结果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等。

  公开时限:招拍挂结束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发布,公示期10个工作日。

  3、公开方式、公开责任主体、监督渠道

  公开方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公开责任主体: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监督渠道: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检查科,电话:0873-3197075,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1、出租公告信息

  公开内容:包括标的名称、项目概况、资产评估情况、转让底价、交易价格(或转让价格)、竞价方式、交易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等。

  公开时限:无具体规定。

  2、成交公示信息

  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号、标的基本概况、成交价格、成交时间、转让方式

  公开时限:无具体规定。

  3、公开方式、公开责任主体、监督渠道

  公开方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公开责任主体: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监督渠道: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检查科;电话:0873-3197075,各行业主管部门。

  (五)政府采购领域

  1、采购公告

  公开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公开时限:公开招标公开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余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无明确公开时限。

  2、成交公告

  公开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和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和成交金额,主要中标和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公开时限:公开招标中标公开期限为1个工作日;其余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无明确公开时限。

  3、变更公告

  公开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公开时限:公开招标中标公开期限为1个工作日;其余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无明确公开时限。

  4、合同公告

  公开内容: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全文。

  5、终止公告

  公开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公告日期、确定终止日期,终止原因,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公开时限:公开招标中标公开期限为1个工作日;其余采购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无明确公开时限。

  6、公开方式、公开责任主体、监督渠道

  公开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

  公开责任主体:红河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监督渠道: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监督检查科,电话:0873-3197075,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4日,本年度共发布公开信息1665余条: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公开421条,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开362条,中标结果公示公开356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出让公告信息公开2条,成交公示信息公开2条。

  (三)矿业权出让领域:出让公告信息公开5条,成交公示信息公开0条。

  (四)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出租公告信息20条,成交公示信息20条。

  (五)政府采购领域:公开政府采购公告177条,成交公告信息131条,变更公告信息112条,异常公告信息57条。

  三、存在的问题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的发展 ,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深入,把握不够准确,公开主动性不强,部分应公开的信息不能及时公开。

  四、下一步的打算

  下一步工作中,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提高认识,继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流程透明,公众查询方便快捷,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加大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水平。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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