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按照《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县统筹、村申报、乡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县级领导小组审核、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州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已完成州级审核,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9日
监督电话:12317 0873-3732717
地址:红河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州政府行政中心办公楼B区4楼)
附件:红河州13县市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计划表
红河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