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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4/04/1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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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等有关要求,我单位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开展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是隶属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是承担全州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业务管理和乡土教材编写、中小学用书审查管理及职业教育研究。主要职能是指导本州基础教育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组织教育改革实验和课题研究;教材教法研究及培训;教学咨询服务等。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学前与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中学教育教学研究室、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室、教育理论研究室、信息技术研究室。人员编制24人,2023年年末实有人员24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3年,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和云南省教科院的指导下,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教育根本任务,以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持续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为重点,以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创新教研机制,切实履行“研究、管理、指导、服务、咨询”教科研的工作效能,促进教师专业和学校内涵发展,促进教育均衡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2023年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1)加强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对教育科研的领导。

  (2)强化教科研中心工作,重点有序推进教学常规管理。

  ①组织召开红河州2023年高考备考研讨会;

  ②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红河州高中教师集体备课技能培训;

  ③举办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数据分析培训;

  ④加强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及成果运用;

  ⑤在元阳县组织召开2024年高中考试评价培训会、在屏边县组织召开命题组长、命题教师培训会;

  ⑥召开红河州2023年中小学质量监测数据分析和成果运用视频培训会。

  (3)加强高三教学与复习工作督促和指导。

  ①组织全州高中毕业生复习统一检测;

  ②加强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新高考研究;

  ③加强新课标新教材的学习培训;

  ④规范有序推进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⑤打造高考教师命题团队;

  ⑥多形式提高教师素质。

  (4)加强组织保障,严格作风管理。

  (5)持续关注新高考综合改革。

  ①加强教师在新课标、新教材、新高考等方面的培训;

  ②重点关注南部县市教育教学质量的发展,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③加强对学生、家长新高考知识的普及,指导学生、家长科学合理地进行选科;

  ④探索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⑤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信息技术,逐步实现选课、排课、管理、评价等管理活动智能化。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全州中小学质量监测,撰写质量监测报告;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提升教科研人员综合素养;利用网络阅卷平台,提升质量监测数据分析和成果运用;加强高中复习备考研究,做好高中省统测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3年为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全州中小学质量监测,撰写质量监测报告;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提升教科研人员综合素养;利用网络阅卷平台,提升质量监测数据分析和成果运用;加强高中复习备考研究,做好高中省统测工作。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1504.25万元,其中:财政支出预算549.0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499.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00万元),自有资金支出预算955.20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单位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方针精神,健全完善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建设。

  2.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按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有效执行。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参照《中共红河州委州属学校工作委员会红河州教育局内部控制手册》,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层面内部控制、预算业务控制、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政府采购、资产控制、建设项目、合同控制、监督与认定等方面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批复部门年初预算收入150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9.05万元(本级财力549.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批复部门年初预算支出1504.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99.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00万元,自有资金支出预算955.2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全年收入102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37万元,事业收入465.98万元。

  2023年年实际支出10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40万元,项目支出49.97万元,自有资金支出465.98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支出1504.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4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99.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00万元),自有资金支出预算955.20万元。本年度实际财政拨款收入561.37万元,实际支出561.37万元,事业收入465.98万元,事业支出465.98万元。已完成全年全部工作计划,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由于本年度各县市财政面临较大困难,各级学校未能按照预期及时缴纳中小学质量监测费用,导致自有资金支出预算执行未完成年初预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为150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05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自有资金支出955.20万元。实际整体支出10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40万元,项目支出49.97万元,自有资金支出465.98万元,财政基本及项目支出预算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自有资金支出未完成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各县市财政面临较大困难,各级学校未能及时缴纳中小学质量监测费用,导致自有资金收支预算未达到预期。

  三、绩效自评结论

  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2023年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的各项工作任务已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值95.50分,考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包括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该部分涉及满分为15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5分,得分率为100%。目标设定包含整体绩效目标设定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部门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项目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预算配置包含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和重点支出保障率。本年度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情况。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和资产管理,该部分涉及满分为2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15.50分,得分率为77.50%。预算执行率和政府采购执行率低,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各县市财政面临较大困难,各级学校未能及时缴纳中小学质量监测费用,导致执行率未达预期。“三公经费”变动率大于0,主要原因是新增红河州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项目,为做好命题审题、制卷考试、统一阅卷、质量分析、教师培训等相关工作,职工出差频繁,外出用车时间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主要是部门履职,包括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和质量达标率。该部分涉及满分为35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为100%。年度已完成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内预计完成的工作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部分涉及满分为30分,综合分析,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为100%。本年度达到全部预期指标,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9%,超过预期目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3.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4.部门预算执行率出现偏差。由于本年度各县市财政面临较大困难,各级学校未能及时缴纳中小学质量监测费用,导致自有资金支出预算未达到预期。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全面、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益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一是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2.规范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规范自评报告的撰写。二是设置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按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3.提高计划目标任务准确性,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1)参照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编制预算年度目标任务,提高预算绩效目标任务准确性,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严格按年初设定目标任务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绩效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偏,以保证项目按年初计划完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提高预算执行率

  加强与县市教体局和学校的沟通,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机制,确保中小学质量监测费用能够及时足额收取,使预算能按期执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各县市财政情况,关系到各级学校是否能及时缴纳中小学质量监测费用,对我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产生直接影响,是我单位能否完成预算目标的主要原因。

  附件:1.红河哈尼族彝族州教育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教育科学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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