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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2/02/28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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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21年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共开展17个项目,财政拨款16,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四好农村公路”州级示范乡奖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实施主体: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390万元,项目年度目标为加快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出行便利,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三农”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支出进度100%。

  2.项目名称:PPP项目绩效年度考核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红河州境内以PPP模式建设的8条高速公路项目(在建5条,已完成3条)的建设期及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州级预算数240万元, 支出196.59万元,财政收回43.41万元。

  3.项目名称:动车开行专项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动车开行,保障动车运营。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33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4.项目名称:年度公路水毁抢险保通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完成水毁抢修工作,保障灾损公路畅通。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24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5.项目名称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全州列养里程20040.8公里,确保大中修工程、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监管、完成年度安防工程按质按量目标任务;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2,9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6.项目名称:铁路运营亏损补贴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铁路运营补贴,保障玉蒙铁路、蒙河铁路安全运营;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17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7.项目名称:综合交通内审绩效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及单位绩效指标编制,全过程绩效管理水平;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23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8.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输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147.99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9.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2021年春运、国庆道路旅客运输工作;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条件审核和客运站站级核定工作;道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行业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完成省级下达的新能源公交车推广任务;推进滇南中心城市公交服务一体化;简政便民,道路运输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完成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主体: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财政拨款17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0.项目名称: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贴,主要用于支付泸西至弥勒高速公路项目按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测算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4,0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1.项目名称: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贴,主要用于支付新安所至鸡街高速公路项目按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测算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2,500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2.项目名称: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可行性缺口补贴,主要用于支付石林至泸西高速公路项目按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测算项目可行性缺口补贴;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1,188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3.项目名称: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各县市农村公路养护季度考核、监督、指导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出差费等;实施主体:红河州地方公路管理处,财政拨款9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4.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州管高等级公路病害巡查评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强对全州高等级公路的运营监管,督促各经营单位及时排除修复公路病害,确保高等级公路规范运营,安全畅通;按季开展高等级公路运营及养护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春节“、”两会“前的专项安全生产和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改善路容路貌,创造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推动交通运输企业主动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实施主体:红河州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财政拨款7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5.项目名称:综合交通运输专项补助资金路政执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依法治路、强化路域整治开展路政宣传、强化治超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廉政建设等;实施主体:红河州公路路政管理支队,财政拨款8万元,前期经费根据项目工作进度进行开支,支出进度达到100%。

  16.项目名称:水运航道勘察定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河长制巡河、水污染督查、乡村振兴、航道巡查、水运项目前期推进、船员培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船舶安全检查细则,开展年度的客运船舶安全检查(督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实施主体:红河州航务管理处,财政拨款5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17.项目名称: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专项补助,主要用于对所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综合、专项、巡查中抽检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实体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实施主体: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财政拨款6万元,支出进度达到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21年开展的17个项目均按照部门和各单位的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项目自评表。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2021年开展的项目,均按照部门组织分工、项目的目标和特点、管理要求等,制定项目管理制度,分解项目目标,层层落实各级组织和人员责任,平稳有序地开展好项目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水平,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主管部门绩效工作监督和指导职能,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本级及下属所有事业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

  绩效自评遵循以下原则: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独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2.绩效自评依据

  我部门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9〕278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6〕1055号)等规定的相关工作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部门项目支出自评,设定产出、效益、满意度等一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包括绩效评价技术方法和工作方法。其中绩效评价技术方法主要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绩效评价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收集资料,实地勘察,问卷调查和情况汇报等。

  5.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主要有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及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如财政部门确定的支出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

  6.2021年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采用全范围、全覆盖的原则,对全部项目支出进行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我部门收到《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后,及时转发各下属单位,重申绩效工作的重要性,并按照绩效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分工,明晰职责,统一认识,协调安排各单位绩效自评,为开展2021年绩效自评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组织实施

  局属各单位在我部门的安排部署下,根据绩效自评开展的要求和范围,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梳理绩效自评的内容,应用科学的绩效评价方法,对照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及时高效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部门2020年8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均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8个项目均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稳步推进项目开展,并实现了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的项目决策依据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制定了年度实施规划。决策过程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的项目在开展过程严格按照项目的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制度,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二)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产出按照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四个方面,根据项目各自情况,设置符合项目特点的三级产出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三)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红河州交通运输部门项目效益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四个方面,设置符合各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的三级效益指标,用于指导和跟踪项目工作开展。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预算绩效工作有序推进,在绩效制度强化、培训宣传有力、基础工作扎实、项目绩效评价试点、绩效运行监控探索、绩效评价管理方面都积累诸多经验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突出绩效导向,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方向。围绕建立科学有效的交通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不断强化绩效评价制度建设。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相继出台了《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21〕149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在提升业务人员素质和素养上下功夫,在全州交通系统组织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与实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解读与操作要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阳光心态与心理压力调节等内容的业务培训。有效利用交通系统财政预算资金,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在绩效评价和管理方面抓细抓实各项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了高速公路PPP项目的绩效评价,属全省首批开展PPP绩效评价的地州,并最终形成管理办法和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的合理评价体系。在自评和州财政局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中,措施得当、监控有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我部门规范了绩效目标编审、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和绩效结果应用等绩效管理全过程,健全和完善了交通运输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了绩效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相关业务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理解,2021年我局积极组织我部门绩效管理相关人员,开展包含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目标与指标等预算绩效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1年我部门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短板,主要是在人员方面配备不足、缺乏专业的绩效管理人员。交通部门项目多、资金量大,但人员较少,没有专职的绩效业务员,开展项目的资金持续保障难度较大等问题。

  七、有关建议

  预算绩效工作的全面实施,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绩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的完善,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大绩效运行监控的力度,及时调整绩效目标设定的偏差,客观公正对绩效结果进行评价,对绩效结果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交通运输系统预算资金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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