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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0/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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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号)及《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州本级资金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现将2020年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是代表政府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具体业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授权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实施行政管理。

  2.对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初审,并向州交通运输局提出审核意见;引导全州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城市公交和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车行业的指导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州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建设协调工作。

  5.维护全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落实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应急处突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运输任务。

  7.负责全州道路运输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州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引导,负责道路运输新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河口、金水河口岸运输管理站业务工作。

  (二)单位内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车辆情况

  1.单位内部组织机构。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现有内设机构15个,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科、计划财务科、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科、车辆技术维修管理科、驾驶员培训管理科、稽查支队、证件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人事劳资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科、道路运输职业资格管理科、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科、信息科共15个科室,均为正科级。

  2.人员情况。

  红河州编委核定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事业人员编制6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现实有在职人员61人(含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1人(含离休人员1人),另聘用编外人员7人;核定局长1名(副处级)、政委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正职15名(正科级)、内设机构副职8名(副科级),实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11名,内设机构副职6名。

  3.车辆编制和实有情况。

  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租用稽查用车2辆。

  (三)总体绩效目标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3.完成2020年柴油货车治理工作任务。

  4.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50%。

  5.全州建制村通客车率达100%。

  6.完成“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

  7.2020年对全州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质量信誉考核复核工作。

  8.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核、发放、换发、补办、转籍。

  9.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二、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及《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交发〔2020〕95号)文件,2020年州财政局安排我单位的部门预算资金为1184.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基本支出预算1151.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9.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2.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2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及资到位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为33万元,其中: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经费13万元,打非治违专项经费1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万元。

  项目预算资金33万元于2020年7月底全部到位。

  三、1至9月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1—9月预算执行数为1031.42万元,执行率为87.11%。

  (一)1—9月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1—9月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数为1012.18万元,执行率为87.94%。

  (二)1—9月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1—9月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数为19.24万元,执行率为58.3%。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2020年9月30日,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专项经费安排13万元,我单位实际支出7.44万元,执行率为57.23%。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已按要求开展,由于部分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工作相关支付手续正在办理中,因此资金支出进度暂未完成,我单位将加快支出进度,预计2020年12月上旬执行进度达到100%。

  2.截至2020年9月30日,打非治违专项经费安排10万元,我单位实际支出10万元,执行率为100%。

  3.截至2020年9月30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排10万元,我单位实际支出1.8万元,执行率为18%。安全生产工作已按要求开展,由于部分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工作相关支付手续正在办理中,因此资金支出进度暂未完成,我单位将加快支出进度,预计2020年12月上旬执行进度达到100%。

  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虚列、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

  四、绩效目标的核对和确定情况

  (一)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绩效预期总目标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理,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杜绝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等文件精神及项目具体情况,设置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二)绩效指标的核对情况

  现有绩效目标设置符合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四个绩效评价标准,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可以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对应关系。

  五、组织实施实际情况与目标差异情况说明

  项目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实际实施情况与目标无差异。

  六、绩效情况

  (一)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截至2020年9月30日,我单位完成检查(督查)4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1161人次;检查各类车辆39629辆次;建制村通客车数6个;不具备限速功能客车退出数662辆;客运企业和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36个;危货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13户;综检机构实现“两检合一”及质量信誉考核全覆盖18户;2020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50%。

  2.产出质量:完成综检机构“两检合一”年度目标的100%;按省级下达任务数完成柴油货车污染治理1777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目前为止接相关部门超告180起已100%处理;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3461起、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3461起、查处非法营运行为313起、查处非法客运车辆184起、非法货运车辆129起,完成年度目标的81%。

  3.产出时效:各项工作均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开展。

  (二)效果和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行政执法,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保护合法经营和人民群众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发展;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的维稳、反恐等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扫黑除恶”行动的持续开展,红河州道路运输市场的涉黑涉恶势力得到有效遏制,运输市场环境明显好转。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0年我单位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量信誉考核、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扫黑除恶、打非治违等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确保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努力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缺少参加绩效管理知识的培训机会。

  2.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经济科目细化,在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原因,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3.“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持续的中心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效需要长时间积累才能显著。

  4.由于人员不足需要聘用协管人员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无法保障。

  5.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所产生的超出基本支出保障范围的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无法保障。

  (三)措施及建议

  1.措施: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

  2.建议:州财政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和专业指导。

  八、绩效跟踪结论

  通过对我单位项目支出的绩效跟踪和监控,我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运行良好,达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按照现有执行轨迹运行,全年目标计划可完成。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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