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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文章来源: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日期:2022/03/0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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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三公经费公开

  三、2022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五、2022年财政名词解释

  六、红河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附件1)

  七、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2)

  八、2022年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公开空表说明(附件3)

  第一部分 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关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2月15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红河州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河州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州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州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明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部署,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管理,实现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同频共振,在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的同时,及时调整完善预算收支安排,保持预算平衡和财政稳定运行,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一)2021年预算收支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

  (1)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6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3.1%,增收4.9亿元;同比增长6.2%,增收9.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2.9亿元,同比增长9.2%,增收7.8亿元;非税收入完成67.7亿元,同比增长2.4%,增收1.6亿元。主要原因是: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上涨,个旧、蒙自、建水、弥勒等县市全面完成房地产项目清算工作,促进税收增长;强化耕地开垦费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清理缴库促进非税增收。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5.1亿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7.8%,减支42.8亿元;同比下降5.1%,减支26.9亿元。主要原因是:中央特殊转移支付等政策因素导致上级转移支付减少形成减支。若剔除上年一次性补助减支42.1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3%。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06.9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后结转收入3.4亿元,调入资金50.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亿元,收入总计553.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5.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2.8亿元,支出总计542.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10.2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8.9亿元,与省结账前净结余为1.3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9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5.8%,增收2.3亿元;同比增长9.1%,增收3.5亿元。主要原因是:强化耕地开垦费清理缴库实现增收。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5.1亿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6.7%,减支6.8亿元;同比下降3.8%,减支3.7亿元。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变化导致上级补助收入减少形成减支。若剔除上年一次性补助减支8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4.7%。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06.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0.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1亿元,调入资金12.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亿元,收入总计403.4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5.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73.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4亿元,支出总计40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1.1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0.8亿元,与省结账前净结余为0.3亿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4.8%,增收0.2亿元;同比增长7.9%,增收0.3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亿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7.7%,减支0.3亿元;同比增长6%,增支0.2亿元。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3万元,调入资金0.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收入总计5.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亿元,支出总计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州级结账前滚存结余0.1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321万元,与州级结账前净结余为81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3.7亿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7.9%,减收7.2亿元;同比增长1.7%,增收1.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5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01.1%,增支88亿元;同比下降9.2%,减支17.7亿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5.8亿元,而2021年中央不再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导致相应支出减少。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8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后结余收入6.1亿元,收入总计240.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3亿元,调出资金45.3亿元,支出总计236.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4.1亿元。

  (2)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33.3%,增收2.5亿元;同比增长32.5%,增收2.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7.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07.1%,增支9亿元;同比下降33%,减支8.6亿元。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4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8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后结余收入1.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7亿元,收入总计163.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31.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5亿元,调出资金8.2亿元,支出总计162.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1.7亿元。

  (3)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7亿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50%,减收0.7亿元;同比下降29.1%,减收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05.9%,增支1.8亿元;同比增长229.5%,增支2.4亿元。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7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上年结账后年终结余7万元,收入总计4.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支出总计4.6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5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03.7%,增收2.8亿元,比上年增收5.3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收入总计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出资金5.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71万元,支出总计5.5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6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76.9%,增收2亿元,增收原因是州属国有企业利润收入超出预期形成增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亿元,收入总计4.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4.6亿元,支出总计4.6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0.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4.7%,增收11.3亿元;同比增长26.8%,增收52.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2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5.1%,增支11.8亿元;同比增长27%,增支51.4亿元。主要是社保缴费费率恢复,养老和医保补助、待遇提标。当年收支结余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1.3亿元。

  (2)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8.9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20.6%,增收23.7亿元;同比增长46.3%,增收4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8.3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7.1%,增支7.8亿元;同比增长41.6%,增支34.8亿元。主要是养老和医保补助、待遇提标导致州级与县级上补下支增长及新冠肺炎疫苗款及接种费支出。当年收支结余20.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5.5亿元。

  (3)蒙自经开区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57.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7.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80亿元。2021年我州新增专项债券141.9亿元,截至2021年底,全州政府债务余额563亿元,其中,州级政府债务余额155.7亿元(一般债务109.6亿元,专项债务46.1亿元)。全州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州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调整情况

  2021年,州本级强化耕地开垦费清理缴库,形成超收收入2.3亿元,用于弥补年度收支平衡缺口。

  2021年,州本级由于政策调整变化导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较上年减少12.6亿元,减幅达27.3%,相应调整州本级支出规模。

  调整后,2021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1.9亿元,同比增长9.1%,增收3.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95.1亿元,同比下降3.8%,减支3.7亿元。

  (2)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少数部门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使用不熟悉、理解方面出现偏差,在实际执行中出现资金按原科目使用不出去、使用不规范的情况,为确保资金使用绩效及资金使用规范,在资金拨付时部门对年初预算使用的功能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进行了调整。通过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风险补偿金、债务风险处置应急准备金、预备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奖补资金、购买云服务专项经费和宗教专项经费等项目进行压减,调剂安排用于:一是支持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建设0.2亿元;二是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和支持基层政权建设0.1亿元;三是安排弥蒙铁路建设州级承担部分0.7亿元;四是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0.2亿元;五是安排“数说红河”展厅项目建设经费0.1亿元;六是改善营商环境和教学环境0.1亿元;七是信创项目专项补助0.7亿元;八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0.2亿元;九是异龙湖保护治理和碳中和专项资金0.1亿元。

  (3)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红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的水电费支出,在年度执行中,项目资金难以落地落实,为确保项目得以实施及资金使用规范,调整至各部门支出。

  3.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在年度执行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认真梳理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加大盘活力度。2021年,州本级收回存量资金 4.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2亿元),加上上年存量资金余额0.7亿元,全年共盘活存量资金5亿元,严格按照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全年支出4.3亿元。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结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将有关变化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21年主要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及近四年财政工作情况

  1. 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筑牢疫情联防联控战线。一是全力保障全州防控经费,加强防控资金监管。2021年统筹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4亿元,为全面筑牢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的坚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全力支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及时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排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5亿元,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州级统筹资金0.2亿元,支持边境联防所建设,保障强边固防突击队员补助。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2021年州级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亿元,共下达中央和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23.4亿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7个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指导和督促,7个贫困县2021年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1亿元。

  3. 践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持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和薄弱领域的精准化投入,2021年,全州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投入11.3亿元,用于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六个标志性战役。2021年下达全州林草部门资金8.1亿元,扎实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的兑现工作。2021年共投入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资金6.5亿元,支持国土资源保护。认真落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州级安排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0.3亿元,有力支持异龙湖保护治理。

  4. 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累计下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8亿元,其中:州级投入1亿元,切实保障全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下达各级经建领域预算资金55.4亿元,其中交通、水利等建设资金22.5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州“五网”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城镇化、工业发展、粮食安全等重大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三区”发展资金1.8亿元、招商引资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0.4亿元,积极支持以红河综保区为引领、蒙自经开区为支撑、自贸区红河片区为前沿的“三区”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大力支持“三个示范区”建设。

  5. 持续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民生优先,2021年全州民生支出完成37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5.1%,其中:教育支出完成92.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3.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完成64.2亿元,农林水支出完成75.9亿元,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7.2亿元。 2021年“三保”支出186.3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6. 持续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将绩效目标作为前置条件,做好事前评估工作,对得分低于60分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项目库,不予安排预算,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选取10个州级部门4.8亿元资金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取74个州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4.2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4.8亿元、直达资金50.5亿元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选取54家州级一级预算部门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

  7. 全力统筹好安全与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配合做好省对州2020年债务化解核查工作,根据财政部云南监管局核查认定,州本级债务风险等级顺利退出“红色”预警。依法开好融资“前门”,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工作,2021年红河州共发行三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共计69个,债券资金共计141.9亿元。

  8. 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制定了红河州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国防等多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和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截至12月末,全州注册2,203户,注册用户达到11.2万人。

  2018年以来,全州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全力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

  ——持续释放政策红利。高度重视减税降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策宣传,推动减税降费政策得到落实,尤其是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和复工复产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2018—2021年为市场主体减免税达171.3亿元,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以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66.7亿元。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机制,2020—2021年,全州统筹投入疫情防控资金19.2亿元,其中: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5亿元。2018—2020年,全州累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98.3亿元,全力支持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2021年,投入财政衔接资金、上海帮扶资金27亿元。

  ——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有效。2018—2021年,全州共投入资金89.4亿元,有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支持河湖保护治理,共下达中央和省、州水利资金42.6亿元。

  ——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2018—2021年,民生支出累计投入1,5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比重76%,有力支持全州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创业就业、住房保障等各项民生事业发展,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成效显著。从严规范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按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积极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工作,2018—2021年,全州成功发行专项债券313.2亿元,有效支持全州重大项目建设。

  ——财政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州本级预算部门已全面编制部门预算;不断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行《红河州财政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推进财政预算支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和执行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项目支出效益不断增强。

  ——国资国企改革取得突破。组建三大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州级集团公司的定位、主营业务和改革方向。加强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建设,不断提高全州国资国企监管效能。

  ——地方金融工作稳步发展。累计拨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7亿元,下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7亿元,促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2亿元;全州4家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户数2,292户,在保金额10.1亿元。始终保持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全州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特别是2021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根本在于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科学指引,是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和上级财政部门指导支持的结果,是州人大、州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全州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州县两级财政平衡压力日显突出,“三保”支出面临较大压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大。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2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将红河州建设成为“三个示范区”的发展定位,按照州委 “13568”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增强重大项目财力保障,推动财力下沉,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统筹财政资金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明确的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全力支持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二是坚持绩效优先,全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从严从紧控制新增支出规模。突出绩效优先,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三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券,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监管要求,确保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四是聚焦民生,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强化民生领域投入,兜牢社会保障底线。五是坚持科学统筹财政资源形成合力。坚持量入为出,厉行勤俭节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之间的衔接,增强财政可承受能力。统筹财政预算资金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六是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维护财政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预算改革。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统筹安排支出预算,建立完善能增能减的预算分配机制,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二是扎实推进预算编制工作。切实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使用款级、项级科目中的“其他”支出科目,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改革,强化部门和单位收支预算管理。三是规范项目库管理。按“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原则和“资金跟着项目走”,“无项目不支出、超预算不支出”的管理要求,认真编制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库。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轻重缓急、突出保障重点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预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五是强化部门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除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原则上不得追加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力,确保财政收支良性运行。

  (一)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 一般公共预算

  (1)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5.4亿元,同比增长3%,增收4.8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20.2亿元,同比增长3%,增支15.1亿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07.9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转收入8.9亿元,调入资金53.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8.6亿元,收入总计575.9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0.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3亿元,支出总计575.9亿元。收支相抵,全州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3.2亿元,同比增长3%,增收1.3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8亿元,同比增长3%,增支2.9亿元。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07.9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转收入0.8亿元,调入资金12.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8.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8.6亿元,收入总计412.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1.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7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2亿元,支出总计412.1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6亿元,同比增长4%,增收0.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9亿元,同比增长10%,增支0.3亿元。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21万元,收入总计4.5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6亿元,支出总计4.5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94.5亿元,同比增长13%,增收10.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2.1亿元,同比下降35.9%,减支62.9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4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余收入4.1亿元,收入总计16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2亿元,调出资金50.5亿元,支出总计169.8亿元。收支相抵,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上级新增专项债券62亿元已依规纳入2022年预算。

  (2)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8亿元,同比增长79.8%,增收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7亿元,同比下降44.2%,减支7.7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67.8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前结余收入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4亿元,收入总计90.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66.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4亿元,调出资金9.9亿元,支出总计90.9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上级新增专项债券62亿元已依规纳入2022年预算。

  (3)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0.1亿元,同比下降87%,减收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亿元,同比下降68.8%,减支2.4亿元。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亿元,收入总计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亿元,支出总计1.1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4亿元,同比下降39.2%,减收2.1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2亿元,增支0.2亿元。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4亿元,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71万元,收入总计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2亿元,调出资金3.3亿元,支出总计3.5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列支。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6亿元,收入总计2.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2.6亿元,支出总计2.6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3)蒙自经开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64.4亿元,同比增长5.6%,增收14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52.8亿元,同比增长4.5%,增支10.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1.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2.3亿元。

  (2)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6亿元,同比下降9.3%,减收12.9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22亿元,同比增长3.1%,增支3.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0.1亿元。

  (3)蒙自经开区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州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州财政已将必需的基本支出及部分急需的项目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州本级正常运转。

  (二)2022年州本级支出安排及保障政策重点

  2022年州本级四本预算统筹安排支出229.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7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2亿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在此基础上,统筹各项资金来源,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牢牢守住民生底线,集中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尽可能把财政资金用于重点保障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

  1.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奋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共赢”。一是抓严抓牢抓实疫情防控。安排资金0.3亿元,持续保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推进疫苗接种,支持开展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二是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安排资金0.1亿元,加快推进红河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确保州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统筹推动县市综合医院传染病楼建设。三是继续稳住经济运行基本盘。安排资金0.1亿元,提升市场监测预警、检验检测、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市场经济稳定运行。

  2. 全力支持产业发展,保障全州经济稳步增长。一是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安排资金0.6亿元,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加快推进红河州“绿色食品牌”创建落地见效。二是推进工业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建设。安排资金1.2亿元,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支持存量工业企业稳产扩能。三是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安排资金0.02亿元,加快培育生态旅居、养生旅游、新型养老等新业态。

  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4亿元,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二是持续下沉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安排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20.8亿元,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改善县级财力均衡度,促进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 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一是持续推进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2.6亿元,支持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互联互通”,支持客运、物流等交通综合运营能力提升;支持做好农村公路养护、保通工作。二是加快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安排资金0.1亿元,支持重点水利项目建设。三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资金2亿元,补齐医疗体系建设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弱项。

  5. 狠抓机遇促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动沿边金融、跨境金融改革。二是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安排资金0.2亿元,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一流营商环境。三是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安排资金1.2亿元,加快“三区”联动发展体系建设,全面完成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改革试点任务。

  6. 大力支持发展数字经济,激发创新活力。一是大力支持发展数字经济。安排资金0.8亿元,加快州政务服务云建设。二是持续支持加快科技创新。安排科技科普资金0.1亿元,鼓励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7. 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快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一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安排资金0.3亿元,开展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教育基地等创建工作。二是推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安排资金0.1亿元,全力保障《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的出版和民族语电影译制,做好民族文化遗产传承,促进民族文化发展。

  8.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绘就美丽红河新画卷。一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资金2.2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异龙湖保护治理,持续推进个旧等地区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二是加强世界遗产红河哈尼梯田的保护与发展。安排资金1亿元,全力保障哈尼梯田的宣传营销,梯田水系、田间道路修复,数字梯田、监测体系建设,村庄民居保护等工作。三是持续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安排资金0.2亿元,持续推进森林红河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加快生态修复工程。

  9. 着力改善民生,增强民生福祉。一是加快教育发展提质增效。安排资金0.5亿元,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试点县工作;着力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升州属学校及县市一中办学质量。二是加快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安排医疗卫生项目资金0.1亿元,支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推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三是夯实社会保障基础。安排资金23.7亿元,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四是大力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安排资金0.1亿元,全力支持全州文化体育发展,推动公共文化馆、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五是兜牢民生底线。安排资金22.9亿元,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

  10. 全力支持防范化解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持续推进强边固防建设。安排资金0.1亿元,健全强边固防机制。二是全力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安排资金15.1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本息,持续降低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三是全力管控金融安全风险。安排风险补偿金0.5亿元、债务风险处置应急准备金0.3亿元,统筹抓好财政金融、州属国有企业等风险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全力防范化解社会领域风险。安排资金0.6亿元,深化反渗透颠覆工作和反恐怖斗争,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安排资金0.4亿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持续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三、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特别是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纲”和“魂”。着力把党领导经济工作的制度优势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为建设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持续加强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建立完善能增能减的预算分配机制,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规范和统一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控制规则,以信息化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

  (三)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州委“13568”工作思路,聚焦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构筑沿边开放新高地、建成“三个示范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强化财政支持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管好用好前期费用、专项债券、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五网”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保障民生改善,完善民生实事财政保障制度体系和财政投入机制。

  (四)持续强化绩效管理。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把项目评审和绩效评价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进一步完善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开展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跟踪评价,深化运行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开展2次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五)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原则,强化隐性债务风险管控和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坚决压实偿债主体责任,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障到期本息偿付。完善政府债务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强化专项债项目绩效管理和常态化风险监控,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确保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高效、风险总体可控。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围绕“三保”项目及相应的定额标准配置财政资金,切实增强县级“三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兜牢财政“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及时化解县级“三保”风险。

  (六)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法治意识和“理财即理政”的理念,坚持依法理财,坚决把党纪国法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全面落实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推进财政监督与业务管理、绩效管理紧密结合,守好依法依规的底线,自觉维护财经秩序,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行,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只争朝夕、奋勇争先,自觉接受州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州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四篇文章,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第二部分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政府和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2年蒙自经开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5.0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9.77万元,下降20.85%,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蒙自经开区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及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分项目情况: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95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8.52万元,下降94.47%,减少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因公出国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预算64.7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1.82%,减少的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8.4万元,比2021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59%。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十项规定,省政府、州委和州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确保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比上年只减不增。

2022年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预算数 

2022年预算数 

比2021年预算数增减情况 

合计 

94.82 

75.05 

-19.77 

1.因公出国(境)费 

20.47 

1.95 

-18.52 

2.公务接待费 

65.9 

64.7 

-1.2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45 

8.4 

-0.05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8.45 

8.4 

-0.05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蒙自经开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蒙自经开区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其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第三部分 2022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蒙自经开区2022年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一、蒙自经开区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0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83亿元,2021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1.83亿元,202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0.93亿元,2021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额0.94亿元,2021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83亿元。

  二、蒙自经开区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020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1亿元,2021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05亿元,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3.05亿元,2021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1亿元,2021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3.05亿元。

  第五部分 财政名词解释

  中央特殊转移支付: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通过新增赤字1万亿元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直接惠企利民。中央特殊转移支付为中央一次性政策,2021年已退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预算法规定,各级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时,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现预算平衡。

  预备费: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效评价:是指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政府整体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预算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填报。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财政事权是各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监督索引号53253300200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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