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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州2020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文章来源:红河日报

发布日期:2021/11/2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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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红河州2020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0年12月29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陈代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红河州2020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再调整方案(草案),即就红河综合保税区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调整进行专题报告,请予审议。

  一、对红河州2020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调整的原因

  2019年,红河综合保税区申报发行10000万元土地储备项目专项债券。该项目位于蒙自市雨过铺街道办事处综保区未验收面积(二期)规划内,建设单位为红河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完成0.27平方公里土地征收报批以及场地平整等工作,项目概算投资13081.02万元,资金来源为土地收储专项债券10000万元,自筹3081.02万元,建设期限5年,利率按发债基准日前5天国债同期利息执行。2019年1月,该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成功,土地收储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到位。

  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2020年5月21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审计署昆明特派办2019年第四季度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提出红河综合保税区2019年土地储备专债项目存在土地收储过程较长、资金滞留账面较大的问题。加之海关总署以署贸函〔2019〕51号文件函告省人民政府,要求就综保区未申请验收的1.32平方公里规划面积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现红河州人民政府已明确,包括土地专债对应的0.27平方公里在内的土地全部纳入核减范围,综保区不能再继续实施该项目,无法发挥债券资金效益。

  二、拟调整专项债券额度的项目基本情况

  为有效发挥债券资金效益,需对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途进行调整。2020年10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综保区管委会、州财政局迅速梳理土地项目,根据州内土地储备项目实际情况,拟将红河综保区2019年土地收储专项债券资金调整到建水西庄紫陶创意特色小镇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本次拟调整项目收储地块位于建水县临安镇及西庄镇,收储土地总面积0.223平方公里(344.58亩),项目总投资15016.25万元,自筹资金5016.25万元并由建水县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实施可形成土地出让总收入29024.39万元。目前,建水县人民政府已对实施建水西庄紫陶创意特色小镇土地储备项目作出回复,明确建水西庄紫陶创意特色小镇土地储备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及土地征收,项目成熟度高,建水县人民政府将启动实施,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三、项目调整后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构成情况。2020年,经红河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州政府债务限额554.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12.9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2.03亿元。包括:州本级限额180.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6.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4.28亿元;各县市限额374.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6.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97.75亿元。

  (二)红河综合保税区2019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调整及债务限额调整情况。拟将红河综保区2019年土地收储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调整到建水西庄紫陶创意特色小镇土地储备项目使用。同时调减州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亿元,调增建水县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亿元。

  (三)项目调整后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本次对2019年专项债券项目调整后,全州政府债务限额维持554.96亿元不变,包括:一般债务限额312.9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42.03亿元。州本级限额由180.31亿元调整为179.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6.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44.28亿元调整为43.28亿元;各县市限额由374.65亿元调整为375.6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76.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由197.75亿元调整为198.75亿元。

  四、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一)依法规范举债,强化债务限额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规范举债行为,县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必须报同级人大审批,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不得在限额之外举借任何债务或以非政府债券方式融资。严格执行州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020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方案,将政府债务限额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二)规范债券使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专项债券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管机制,将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强债券资金对应项目实施情况监控,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及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使用专项债券,依法合规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管好用好、防止闲置浪费专项债券资金。

  (三)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履行还款责任。增强政府债务偿债意识,做好债务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对高风险地区及时预警,强化风险意识,降低债务风险水平。提前谋划,积极拓宽偿债资金筹措渠道,认真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履行偿债责任,确保到期地方政府债务按期偿还。

  (四)严格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调整到建水县的专项债券资金,建水县政府要结合实际,严格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项目,督促进一步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审核通过的方案,妥善安排债券资金用途,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截留、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强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附件:1.2020年红河州调整专项债券项目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表

  2.红河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红河综合税区2019年土地储备专债项目调整的请示》(红财债发〔2020〕42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审批单

  4.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州财政局《关于红河综合税区2019年土地储备专债项目调整意见》(红自然资发〔2020〕29号)

  5.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红河综合税区2019年土地储备专债项目》调整到《建水西庄紫陶创意特色小镇土地储备项目》实施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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