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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7/0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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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红河州州级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红河州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红河州本级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红河州2021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红河州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红河州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红河州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红河州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关于红河州州级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2年6月23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陈代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全州和州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1年全州和州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要求,认真执行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确定的收支计划,狠抓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统筹财政资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支持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2021年,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3.1%,增收4.9亿元;同比增长6.2%,增收9.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2.9亿元,同比增长9.2%,增收7.8亿元;非税收入完成67.7亿元,同比增长2.4%,增收1.6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8.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以及调入资金50.7亿元,收入总计553.9亿元。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5.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下降7.8%,减支42.8亿元;同比下降5.1%,减支26.9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5.7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1亿元和年终结转9.6亿元,支出总计553.9亿元。收支相抵,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9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5.8%,增收2.3亿元;同比增长9.1%,增收3.5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8.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9亿元、调入资金12.7亿元以及下级上解收入17.6亿元,收入总计411.4亿元。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1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下降6.7%,减支6.8亿元;同比下降3.8%,减支3.7亿元。加上州对下补助274.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25.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以及年终结转0.8亿元,支出总计411.4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4.8%,增收0.2亿元;同比增长7.9%,增收0.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0.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以及调入资金0.1亿元,收入总计5.1亿元。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下降7.7%,减支0.3亿元;同比增长6%,增支0.2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0.9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0.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亿元,支出总计5.1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3.7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下降7.9%,减收7.2亿元;同比增长1.7%,增收1.4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8亿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6.2亿元,收入总计240.8亿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01.1%,增支88亿元;同比下降9.2%,减支17.7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3亿元、上解上级0.1亿元、调出资金44.7亿元和年终结转4.7亿元,支出总计240.8亿元。收支相抵,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33.3%,增收2.5亿元;同比增长32.5%,增收2.5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8.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8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亿元以及上年结余收入1.3亿元,收入总计164亿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07.1%,增支9亿元;同比下降33%,减支8.6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4.3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31.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8.1亿元和年终结余1.1亿元,支出总计164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7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下降50%,减收0.7亿元;同比下降29.1%,减收0.3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8亿元,收入总计4.6亿元;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05.9%,增支1.8亿元;同比增长229.5%,增支2.4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亿元、调出资金0.1亿元,支出总计4.6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

  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03.7%,增收2.8亿元;同比增长26.5倍,增收5.3亿元。收入总计5.5亿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5亿元,支出总计5.5亿元。收支相抵,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比年初预算数增长76.9%,增收2亿元,收入总计4.6亿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4.6亿元,支出总计4.6亿元。收支相抵,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蒙自经开区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情况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3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137.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52.7%,减收126.1亿元;同比下降42.9%,减收84.9亿元。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4.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137.4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54.6%,减收125.6亿元;同比下降45.9%,减收88.7亿元。收支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今年填报口径发生变化,向州人代会报告时是按往年口径填报,而2021年决算时按全省统一口径填报,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养老为县级统筹、由县级填报,医保、工伤、失业为州级统筹、由州级填报,企业养老为省级统筹、由省级填报,因此报送口径发生变化。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8.1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结余104.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12.9亿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2.6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减少66.3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37%,减收42.6亿元;同比下降23.4%,减收22.2亿元。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9亿元,与向州人代会报告执行数相比减少49.3亿元,比年初预算下降37.6%,减收41.6亿元;同比下降18.4%,减支15.6亿元。收支决算数变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今年口径填报发生变化,向州人代会报告时是按往年口径填报,而2021年决算时按全省统一口径填报,城乡居民养老、机关事业养老为县级统筹、由县级填报,医保、工伤、失业为州级统筹、由州级填报,企业养老为省级统筹、由省级填报,因此报送口径发生变化。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3.6亿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结余68.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2亿元。

蒙自经开区本年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与向州人代会报告的情况一致。
     二、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服务保障全州高质量发展

  (一)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筑牢疫情联防联控战线。一是全力保障全州疫情防控经费,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监管。2021年统筹投入疫情防控资金3.4亿元,为全面筑牢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输出”的坚固防线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全力支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及时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排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5亿元,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州级统筹资金0.2亿元,支持边境联防所建设,保障强边固防突击队员补助。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2021年州级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亿元,共下达中央和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23.4亿元,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对7个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指导和督促,7个贫困县2021年实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1亿元。

  (三)践行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持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和薄弱领域的精准化投入,2021年,全州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共投入11.3亿元,用于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六个标志性战役。2021年下达全州林草部门资金8.1亿元,扎实抓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的兑现工作。2021年共投入各类自然资源和规划资金6.5亿元,支持国土资源保护。认真落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州级安排异龙湖保护治理资金0.3亿元,有力支持异龙湖保护治理。

  (四)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累计下达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8亿元,其中:州级投入1亿元,切实保障全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下达各级经建领域预算资金55.4亿元,其中交通、水利等建设资金22.5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州“五网”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型城镇化、工业发展、粮食安全等重大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安排“三区”发展资金1.8亿元、招商引资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0.4亿元,积极支持以红河综保区为引领、蒙自经开区为支撑、自贸区红河片区为前沿的“三区”经济发展;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大力支持“三个示范区”建设。

  (五)持续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民生优先,2021年全州民生支出完成379.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5.1%,其中:教育支出完成92.6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5.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3.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完成64.2亿元,农林水支出完成75.9亿元,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7.2亿元。2021年“三保”支出262.2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六)全力统筹好安全与发展,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配合做好省对州2020年债务化解核查工作,根据财政部云南监管局核查认定,州本级债务风险等级顺利退出“红色”预警。依法开好融资“前门”,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发行工作,2021年红河州共发行三批新增专项债券项目69个,债券资金共计141.9亿元。

  三、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财政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州本级预算部门已全面编制部门预算;不断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推行《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推进财政预算支出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透明度和执行率。

  (二)国资国企改革取得突破。组建三大集团公司,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州级集团公司的定位、主营业务和改革方向。加强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建设,不断提高全州国资国企监管效能。

  (三)地方金融工作稳步发展。累计拨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7亿元,下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7亿元,促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0.2亿元;全州4家融资担保公司在保业务户数2,292户,在保金额10.1亿元。始终保持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全州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

  (四)现代财政制度加快建立。制定了红河州自然资源、科技、教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国防等多个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和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截至12月末,全州注册2,203户,注册用户达到11.2万人。

  (五)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加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考核、结果运用,项目支出效益不断增强。将绩效目标作为前置条件,做好事前评估,对得分低于60分的项目一律不得进入项目库,不予安排预算,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选取10个州级部门4.8亿元资金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选取74个州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4.2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4.8亿元、直达资金50.5亿元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选取54家州级一级预算部门进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

    (六)依法接受人大审查监督。严格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对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意见积极吸收采纳,持续改进完善预算编制。各级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积极主动、采纳代表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人大对预算的决议及其审查意见,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相关要求,优质高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52件(主办22件、分办5件、协办25件)办理工作,主办(分办)件均已按时办结;同时做好2016—2020年建议提案续办续复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切的难点、热点问题,协商率、面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被评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接下来,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行,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只争朝夕、奋勇争先,自觉接受州人大的监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理财”四篇文章,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助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监督索引号532500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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