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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0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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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关于红河州州级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二、红河州2019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2019年红河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2019年红河州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2019年红河州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2019年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2019年红河州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红河州本级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关于红河州州级2019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22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州财政局局长  陈代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州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全国财政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13611”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规范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突出支出重点,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支矛盾突出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影响,狠抓收入征管,全力做大支出,确保了财政收支平稳增长。  

  2019年,全州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1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增收30.7亿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52.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8%,增收25.2亿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1.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8%,减收0.3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1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00.1%,同比增长4.1%,增收5.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3.4亿元,同比下降0.8%,减收0.7亿元;非税收入完成64.7亿元,同比增长11.2%,增收6.5亿元。 

  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5.6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05.4%,同比增长12.7%,增支57.2亿元。  

  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5.3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15.5%,同比增长32.5%,增收13.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3.8亿元,预算执行率为136.7%,同比增长35.2%,增支16.6亿元。 

  一、2019年州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红河州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8亿元,为预算数的99.4%,同比增长3.9%,增收1.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8亿元,同比下降0.7%,减收0.2亿元;非税收入完成13亿元,同比增长14%,增收1.6亿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增值税(50%部分)完成13.2亿元,为预算数的89.2%,同比下降3.5%,减收0.5亿元。主要是受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卷烟增值税减收。 

  企业所得税(16%部分)完成2.5亿元,为预算数的119.8%,同比增长19.4%,增收0.4亿元,主要是工业卷烟企业所得税增收。 

  个人所得税(16%部分)完成0.5亿元,为预算数的68.4%,同比下降39.3%,减收0.4亿元,主要是2019年1月开始执行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而减收。 

  资源税完成0.8亿元,为预算数的97.7%,同比增长0.4%,增收29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7.5亿元,为预算数的99.9%,同比增长0.4%,增收284万元。主要是该税种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消费税收入有所上升形成增收。 

  房产税完成625万元,同比增长780.3%,增收554万元。主要是红河州发展集团和红河州投资集团房产税收入增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457万元,同比增长437.6%,增收372万元。主要是红河州发展集团和红河州投资集团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  

  土地增值税完成348万元,2018年无此项收入。 

  车船税完成50万元,同比增长212.5%,增收34万元。主要是交易量上升,税收增加。 

  契税完成448万元,2018年无此项收入。 

  专项收入完成0.7亿元,为预算数的114.8%,同比下降44%,减收0.5亿元,主要是2018年州本级清缴历年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入库,2019年无此收入而减收。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6亿元,为预算数的361.9%,同比增长256.5%,增收2.6亿元,主要原因是耕地开垦费收入增收。 

  罚没收入完成1.1亿元,为预算数的58.8%,同比下降35.1%,减收0.6亿元。主要是环保罚没收入及打私办罚没收入减收。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3亿元,为预算数的57.6%,同比下降43.1%,减收1.7亿元,主要是国有闲置资产处置收入减收。 

  捐赠收入完成274万元,同比下降45.2%,减收226万元。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1.7亿元,为预算数的92.5%,同比增长7.9%,增收0.1亿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收益增加形成增收。     (2)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亿元,同比增长2.4%,增收0.1亿元;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红河州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亿元,为预算数的90.2%,同比增长24.1%,增支9.3亿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6.8亿元,为预算数的99.6%,同比下降7.9%,减支0.6亿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带头过“紧日子”的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 

  国防支出完成0.1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48.3%,减支0.1亿元,主要原因是:军队财务制度改革后部分功能科目调整为对下转移支付,及上级国防支出专项补助资金减少形成减支。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7亿元,为预算数的99.5%,同比增长54.8%,增支2亿元,主要原因是: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艰边津贴调标增资、绩效综合奖增加及州本级安排公共安全专项经费增加。 

  教育支出完成5.5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14.4%,减支0.9亿元,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项目州级配套资金减少及校舍建设较以前年度投入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0.3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5.4%,减支198万元,主要原因是:省级补助科技计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减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1.5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26.3%,增支0.3亿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7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4.3%,减支0.3亿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企业养老保险调剂金转到县级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3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下降18.9%,减支0.8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州食药监局转隶后经费并入市场监管部门列支及州第一人民医院卫生建设工程资金支出减少形成减支。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1.3亿元,为预算数的82.5%,同比增长457.7%,增支1.1亿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低碳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长江经济带保护和治理财政奖励资金;二是自2019年7月起,13县市生态分局机构的部门预算纳入州级财政统一管理、统一保障,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2亿元,为预算数的73.5%,同比增长867%,增支3.7亿元,主要原因是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滇南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增加。 

  农林水支出完成2.5亿元,为预算数的79.4%,同比增长21.8%,增支0.4亿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州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增加;二是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经费增加;三是中央补助林业发展改革专项资金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3亿元,为预算数的95%,同比增长89%,增支1.1亿元,主要原因是州级安排蛮金、元绿二级公路建设缺口资金及安排交通项目前期经费而增支。 

  资源和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完成2.1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404.4%,增支1.7亿元,主要原因是州本级统一实施的中央补助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重点边境地区和偏远行政村4G网络覆盖资金、省级补助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增加而增支。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完成0.5亿元,为预算数的33.5%,同比增长60.5%,增支0.2亿元,主要原因是:加大招商引资资金支持力度。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0.5亿元,为预算数的83.7%,同比增长269.5%,增支0.4亿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省级返还探矿权价款以及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增加。二是安排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9.6%,增支0.1亿元,主要原因是州本级安排省级示范村统贷项目利息及农村危房改造贷风险金增加而增支。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0.5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134.3%,增支0.3亿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补助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军民融合创新示范项目资金增加而增支。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4亿元,为预算数的100%,同比增长2.2%,增支0.1亿元。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完成39万元,同比下降2.5%,减支1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亿元,同比增长11.7%,增支0.3亿元。 

  (二)蒙自经开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亿元,同比增长7.28%,增收0.3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0.3亿元,同比下降67.1%,减收0.6亿元。  

  2.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蒙自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亿元,同比下降10%,减支0.3亿元。  

  (2)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蒙自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0.5亿元,同比下降 67.6%,减支1.1亿元。  

  (三)州本级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  

  根据州财政与省财政算账结果,州本级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9年,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8.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4.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9亿元,调入资金2.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收入总计417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338.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6亿元,支出总计411.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5.6亿元,扣除结转下年支出数5.3亿元,与省结账前净结余为0.3亿元,根据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9年,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9亿元,上年与省结账后结余收入3.5亿元,收入总计44.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亿元,调出资金1.8亿元,支出总计41亿元。收支相抵,收支相抵,年终与省结账前滚存结余3.9亿元。此结余2020年年初已按列收列支原则作了结转安排。  

  3.资金往来结算情况  

  2019年,省对州各项补助资金合计为342.3亿元;扣减州应上解省支出10.8亿元后,省应拨州资金331.5亿元;再减省2019年实际拨付州的资金328.2亿元后,最终结算省财政欠州财政往来资金3.3亿元。  

  (四)蒙自经开区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  

  根据州财政与蒙自经开区算账结果,蒙自经开区决算平衡和资金结算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9年,经开区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0.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2亿元,收入方总计3.6亿元;经开区2019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亿元,支出方总计3.4亿元。收支相抵,蒙自经开区2019年最后决算年终滚存结余0.2亿元,蒙自经开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为0.2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平衡情况  

  2019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3亿元,收入方总计0.6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5亿元,支出方总计0.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74万元。  

  3.资金往来结算情况  

  2019年,州对经开区各项补助资金合计为-0.4亿元;扣减经开区应上解未解州级支出0.4亿元后,州应拨经开区资金-0.8亿元;最终结算经开区财政欠州财政往来资金0.8亿元。 

  (五)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国资委根据国有企业经营情况编制,考虑州本级国有企业实际情况,2019年,州本级暂缓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0.4%,同比下降24.1%,减收3.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2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6.2%,同比增长64.5%,增支4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3.5亿元。 

  二、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州人大预工委的审查意见,以及审计提出的意见,充分听取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按照各项重点工作安排,积极推动财源培植和产业发展,突出保障重点支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2019年,面对大规模减税降费对全州财政平衡形成的巨大压力,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大力推进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稳妥处置各类闲置资产,强化收支预算管理,积极应对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和挑战,全州财政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年全州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311.7亿元,同比增长10.9%,增收30.7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8.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同比增长4.1%,增收5.8亿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突破500亿大关,完成505.6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5.4%,同比增长12.7%,增支57.2亿元,支出增幅比收入增幅高8.6个百分比,支出大于收入的局面进一步扩大。全州共争取中央和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28.7亿元,同比增长9.4%,增收28.3亿元。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坚持统筹财力办大事、要事,集中有限财力支持“三大攻坚战”、产业发展、“五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将政府债务控制在限额以内。积极服务保障脱贫攻坚,2019年,全州统筹安排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32.85亿元,比上年增加18.46亿元,增长16.14%。同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服务保障全州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共下达生态环保资金12.32亿元,其中州级安排资源环境资金1.82亿元,有效支持全州土壤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保护和治理、滇南中心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森林生态保护及异龙湖保护治理等生态环保工作。积极支持全州基础设施建设,共下达中央、省、州三级基建预算资金62.34亿元,有效推进了全州以高速公路为主的“五网”建设、特色小镇、棚户区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内外贸易及商务发展,共投入专项资金2.12亿元,有力支持了全州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外事工作、电子商务等各项工作发展;积极支持“三区”发展,共安排专项资金0.6亿元,有力支持了以红河综保区为引领、蒙自经开区为支撑、红河自贸区为前沿的“三区”经济发展。设立红河州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引导方式,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扶持、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奖补、“三张牌”战略实施等方面以及扶贫产业发展。  

  (三)民生支出稳健提升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地位,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为各项民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财力保障。2019年,全州民生支出完成38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4%,同比增长8%,增支28.7亿元。其中,全州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6.9亿元,同比增长51.6%,增支2.3亿元,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下达我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场、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增加;卫生健康支出完成53.8亿元,同比增长1.7%,增支0.9亿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级转移支付增加以及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级补助资金增加;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4.1亿元,同比增长22.3%,增支8亿元,主要原因是泸西县、建水县公共设施建设支出增加、个旧市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工业园区三道水片区建设工程款的资金拨付;农林水支出完成88亿元,同比增长47.7%,增支28.4亿元,主要原因是各级财政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扶贫支出增支24.1亿元。 

  (四)财政管理不断规范  

  财政治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财政管理不断规范。一是公用经费管理不断加强。修订完善机关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多个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公务支出标准,从源头上刹住奢侈浪费之风,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按要求编制了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全面摸清全州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总额;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认真做好州级行政单位办公设备配置审核工作;大力盘活存量资产,依法依规推进存量资产管理处置工作。三是国库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深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州2885个预算单位全面纳入收入收缴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规范管理财政专户,全州保留的118个财政专户全部归口国库部门管理;切实加强国库库款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财政统发工资直接支付;规范国库会计核算,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实行双功能、双基础、双分录、双报告核算。四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推动州级政采云电子卖场正式上线运行,规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2019年全州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3.1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2.04亿元,节约资金1.08亿元,资金节约率为4.66%。 

  (五)债务风险有效控制  

  依法依规开好举债“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坚持以防为主、以化促防、防化结合的方针,全面清查隐性债务,实现对政府债务“借、管、用、还”全过程监管。一是依法依规开好举债“前门”。2019年争取新增债务限额38.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19亿元,专项债务27亿元。全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达到424.91亿元,有效缓解重点项目资金筹措压力。发行红河州专项债券资金27亿元,涉及红河州内6个县市9个项目。成功发行2020年提前下达专项债券资金51亿元,涉及红河州内10个县市37个项目,有效加大全州逆周期调节作用,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二是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管理制度,抓好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变相举债整改工作。三是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2019年,全州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3.4亿元,清偿进度62.56%,其中:州本级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9亿元,清偿进度70.98%,县市偿还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0.5亿元,清偿进度61.55%,圆满完成全年清偿一半以上的目标任务。 

  (六)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 

  稳步推进州级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成功组建红河发展集团、红河州开发投资集团及红河州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工作,红河发展集团率先在除省级、昆明市外15个地州中第一家获得AA+评级;加强对州属国有企业管理考核,不断完善新组建三个集团公司的治理体系及薪酬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推动国有企业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州属国有企业发展思路,理清三大国资集团公司的定位、主营业务方向,增强运营能力;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加强州级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间的合作,充分发挥混改企业的资源优势,共同提升红河州企业的综合实力;驻州中央、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有序向地方分离移交。 

  (七)金融工作稳步推进 

  积极做好项目融资推介工作,及时更新完善重点融资项目储备库,共向驻州15家银行业机构推介项目570个,形成贷款意向119个,涉及总投资1776.8亿元。积极开展普惠金融工作,今年以来共完成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申报1.52亿元。切实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作用,共争取中央、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1.03亿元。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农惠农政策,拨付农业保险补贴资金0.39亿元。加大对金融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州共排查1239家机构。健全监测预警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地方类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全州金融市场总体稳定。  

  总的来看,2019年全州财政收支保持了平稳增长,各项民生、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但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方面: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仍然很高,非烟产业支撑作用不明显,财政增收潜力不足。加之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困难,尤其是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过大,急需逐步消化。支出方面: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中央、省级财政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财权事权不匹配,我州财政面临前所未有的民生配套压力;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贫困县财力依然薄弱,实现教育、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现已进入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十分突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州委的战略部署,紧盯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制定的目标任务,立足新起点,再创新佳绩,圆满完成2020年各项收支目标任务,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监督索引号532500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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