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指导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承担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州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决策部署的宣讲和基层常态化宣讲工作。统筹负责“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服务及红河州平台运行管理和运营维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州组织党员干部理论教育、思想引导,重大理论问题研究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州宣讲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牢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任务,推进全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
全州各级党委(党组)按照“抓关键,关键抓”的工作思路,通过牢牢抓住“三个关键”,深入推进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抓住关键人群。抓住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关键少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的能力和水平。全州各级党委(党组)举行中心组学习7383次,参学人数16.4万人次,其中,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0次、参学800余人次。抓住关键内容。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任务,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执行“三审三把关”,确保学习不走偏、不走形、不走过场。一审选题计划严把内容关。八届州委第16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红河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选题计划》,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红河州乡镇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选题计划》,确保学习内容应列尽列。二审学习方案严把组织关。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开展学习,都拟定学习方案,报经党委(党组)同意后组织实施。三审重点发言严把质量关。学习前,根据主题明确重点发言人,反复修改完善形成重点发言材料,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学习交流保质保量。牢牢抓住关键环节。按照依规管理、从严治学的要求,坚持制度管学、列席旁听促学、改进方法研学、完善机制考学,不断提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完善常态监督考核,将党委(党组)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视巡查重点内容,一并检查考核。对各县市党委和州委直属党工委2020年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通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由州委18个巡回指导组列席旁听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9次。全州各县市也参照州级做法,组织好列席旁听工作。召开全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组织蒙自市、元阳县、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等5个县市和单位作学习经验交流。同时,我州在全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交流会上作专题交流发言。
2. 抓实抓细党的创新理论常态化宣讲,深入推进分众化常态化宣讲走实走心。
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主题主线,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十九届六中全会、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省州党代会精神等重大主题宣讲,创新宣讲方式,拓宽宣讲渠道,夯实宣讲力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讲、宣讲团成员示范讲、社科力量阐释讲、模范代表鲜活讲、青年讲师团生动讲、网络媒体多形式讲,形成“网上网下齐发声、各行各业同步讲”的多层次、全覆盖宣讲格局,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截至目前,全州开展各类宣讲1.97万场次,受众138.3万人。领导干部带头讲。全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认真悟、主动讲。州级领导带头到分管联系的领域、挂钩联系的县市、部门等开展宣讲。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州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头在分管领域、深入基层单位宣讲。如,蒙自市、个旧市、石屏县、泸西县、元阳县处级领导带头到“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联系点或分管联系部门开展宣讲开展分众式、浸入式、互动式宣讲。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州教体局、州社科联、州妇联等州级部门带头到基层开展宣讲。宣讲团成员示范讲。抽调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宣讲能力强的党员干部、社科专家、党校教师,思政课教师、宣讲名师等组建州委宣讲团,赴全州各县市面向基层群众的宣讲。各县市积极动员青年宣讲团、红领巾宣讲团、百姓宣讲团、乡土能人宣讲团、劳模宣讲团等宣讲力量,走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开展宣讲。如蒙自市、开远市组织市委宣讲团、百姓宣讲团、劳模宣讲团、乡土能人宣讲团、红领巾宣讲团、青年宣讲团等宣讲力量,开展立体式、对象化、互动化宣讲;金平县组织民族语言宣讲小分队开展有民族特色的宣讲;红河县在全县机关和农村分层次、分系统地开展宣讲,重点深入非公企业、学校、农村等开展专题宣讲。行业系统积极讲。州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持续深入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的宣讲。如州社科联组织社科工作者开展“社科专家基层行”活动,深入弥勒、泸西、建水等县市开展宣讲;州妇联组建巾帼宣讲团到妇女群体中宣讲,州侨联、蒙自市侨联合为州市侨联干部、部分归侨侨眷代表和社区干部宣讲;州工商联组建民营企业思想政治建设宣讲团面向基层商会和广大民营企业开展宣讲等。青年讲师生动讲。如团州委充分发挥“红河青年讲师团”“红领巾巡讲团”“红领巾讲解员”“三支队伍”的作用,面向青少年开展宣讲;弥勒市“红领巾”讲解员队伍利用周末、节假日为观众提供讲解服务,积极深入社区为“暑期特色课堂”宣讲;泸西青年讲师团、个旧市“锡都青年讲师团”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有温度、接地气的宣讲。模范代表鲜活讲。组织我州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全国抗疫先进个人、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等模范代表开展宣讲。如蒙自市组织全市“两优一先”获得者、道德模范等各类代表开展优秀典型巡回宣讲,开远市、金平县、元阳县等县市组织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代红辉、全国抗击新冠肺炎先进个人普玉忠、霍松,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王然玄等先进模范在各地单位开展宣讲。多形式多阵地特色讲。用好各级各类宣讲阵地和宣讲资源开展有特色的宣讲,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宣讲与群众“零距离”。组织领导干部、社科专家、党校教师录制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宣讲视频7部、州第九次党代会宣讲视频8部,通过“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和云南红河发布等媒体开展“网上宣讲”;举办“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宣讲大赛,我州王佳佳个人、弥勒市情景剧《星星之火》在全省宣讲大赛中分别荣获三等奖,我州同时荣获优秀组织奖。蒙自市“马灯”“蒙小青”“小蜜蜂”等宣讲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红色景点、田间地头、城市农村宣讲;开远市依托党建主题公园等平台,让宣讲员当“导游”、党员群众变“游客”;建水县组织“建水县新思想大众宣讲团”“党史教育快递员”等特色宣讲团队精准灵活开展宣讲;石屏县组建彝语小分队奔赴少数民族聚居村寨开展双语宣讲;屏边县宣讲员走进农家院坝、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元阳县通过“火塘夜话”把宣讲课堂搬到火塘边,以“唠家常”方式开展宣讲;州少数民族影视语译配中心译制少数民族语音视频,以村村响应急广播等形式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学;绿春县通过一村一辅警等资源,对抵边一线群众开展“走农村”“走边关”宣讲。
3.抓好“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建设,发挥好理论武装的阵地作用。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政治性、思想性、新闻性、综合性、服务性的目标定位,构筑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三个保障,建成并上线运行“学习强国”红河州学习平台,成为全省第四个上线运行的州市学习平台。构筑组织机构保障。州“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督导、协调红河学习平台建设工作。设立“学习进行时”“党史学习教育”“今日红河”等五大版块,加强红河学习平台的内容建设。积极推进县级融媒号建设,2月10日,弥勒融媒号成为全省首批上线的县级融媒号之一。目前,全州已有开远、弥勒、建水、石屏4个县市完成县级融媒号上线,红河日报强国号正有序做好上线工作。构筑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建立“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供稿和采用情况通报制度,实行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把“学习强国”平台建设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推动平台建设稳步发展。举办全州第二届“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学习竞赛,75名选手进入全州团体赛和个人决赛,2名选手进入全省决赛并荣获优秀奖,5名学员进入全省年度学习积分前50名。构筑人才保障。加强管理员、评论员、供稿员队伍建设,表彰2020年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先进集体3个、杨睿丰等24名优秀通讯员、李青等17名优秀编辑。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云南总站陈政、红河日报社张玉琴等专业老师,对全州供稿员、管理员等80余人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学习强国”专题培训班。蒙自、个旧、建水、元阳、绿春等县市抽调精干力量,到“学习强国”红河州平台编辑部开展短期的体验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截至10月30日,全州共有注册学员208719名,188655名学员激活使用,各级各部门上传稿件3964条,采用3046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1 个,即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内设机构1个,为综合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人),事业编制 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0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人),事业人员 9.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 在编实有车辆 0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中共红河州委讲师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91,959.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1,959.0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992.95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1月新招录人员1名;二是日常工作量增加;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多,且外聘授课老师;州委宣讲场次多;增加“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工作,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123,247.99元。其中: 基本支出 1,828,729.79元 ,占总支出的 86.13%; 项目支出 294,518.20元 ,占总支出的 13.8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351,939.2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1月新招录人员1名;二是日常工作量增加;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多,且外聘授课老师;州委宣讲场次多;增加“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8,729.7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9,212.83元,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录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3,968.79元,占基本支出的94.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761.00元,占基本支出的5.1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4,518.2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62,726.40元,主要原因分析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多,且外聘授课老师;州委宣讲场次多;增加“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工作,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在完成各项重大宣讲任务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分众化常态化宣讲,不断加强青年宣讲骨干队伍建设。二是为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邀请专家授课;三是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23,247.9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与上年对比增加351,939.23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1月新招录人员1名;二是日常工作量增加;州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次数多,且外聘授课老师;州委宣讲场次多;增加“学习强国”平台建设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1,42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人员经费支出1,283,820.05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93,087.00元,项目支出294,518.2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3,43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4,97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 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4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20,4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2020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讲师团部门资产总额82,569.71 元 ,其中,流动资产760.12元 , 固定资产81809.59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 在建工程 0元 , 无形资产0元 ,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355.5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15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6,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反映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补贴等。
三、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办公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000128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