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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发布日期:2021/07/30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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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前身是红河州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于2012年5月正式升格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目前开设护理、药剂、助产、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临床等专业。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各项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办学治校实际和内涵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职教二十条”、省教育厅2020年工作要点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红河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系列决策部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体系,治理能力、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2)切实发挥线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疫路同行”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作用。

  (3)深度挖掘抗疫素材,加强宣传思政工作力度,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第一,讲好中国故事,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第二,鼓励引导青年学子发挥医学专业特色优势,投身疫情防控“学业抗疫”专项实践;第三,发动校内自愿募捐,爱心汇聚抗“疫”暖流;第四,筑牢宣传思想阵地,抓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

  2.对标双高建设,创新实施“活力卫职院”品牌建设

  (1)抓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①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本年度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增设思政育人目标,持续深入加强理想信念和对党忠诚教育,全面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②积极申报具有云南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建设。

  ③谋划校内高水平专业群发展思路。编制完成《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报告(2020—2025年)》,以临床医学类专业群为主干,建设五大医学专业群。力争获批2—3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5年后培育1—2个专业群可以进入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遴选建设项目。

  ④全面推进“三教改革”(教师、教材、教法)。

  ⑤关注教育部职业院校办学质量考核和省教育厅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常态化开展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修订出台《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诊断改进实施方案(试行)》《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6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包括规划链、目标链、标准链在内的内部质量体系。

  (2)扎实做好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提质培优”)任务的申报工作,谋划并推动具有云南特色的高等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建设(“双高建设”),促进“双高建设”与“提质培优”全方位融会贯通。

  3.创新实施“幸福卫职院”品牌建设,着力提升师生员工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1)筑牢校园疫情防控群防群治责任体系。夯实督查督办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实施1次校内防控责任履职情况大督查。截至今年底全校师生无一例确诊、疑似和无症状感染病例。

  (2)坚决维护疫情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局面。

  (3)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

  (4)全方位助力蒙自市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

  (5)共建共享新型智慧校园应用。

  4.扎实抓好质量型(高职)扩招与稳就业工作

  (1)从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任务的战略高度出发积极推动2020年高职扩招行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招生任务。

  (2)推进百日冲刺攻坚行动,稳就业目标如期达成

  印发《2020年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百日冲刺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自今年4月起安排7位专业教师对1785名2020届毕业生开展为期5个月的涵盖毕业生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等内容的线上课程教学,总课时数达37。截至2020年11月下旬,1786名2020届毕业生中实现就业人数达1479人,就业率82.81%,其中,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率96.4%,生源地为52个省内贫困县的毕业生就业率86.05%。

  5.完善学校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

  (1)完成2020年内设机构调整与改革,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审计。着力整合资源强化审计力量,推进绩效管理模式常态化,创造性开展新校区信息工程建设绩效审计。全面推进内部控制系统信息化改造升级。

  (3)提升学校督查能力和效果。努力开创常态化督办与集中专项督查相结合的行政大督查新局面。

  (4)推进学术治理能力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度收入合计153,571,777.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025,108.52元,占总收入的57.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36,780,600.00元,占总收入的23.9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766,069.13元,占总收入的18.08%。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50,144,946.37元,增幅48.48%。主要由于学院2020年向银行新增借款20,000,000.00元纳入其他收入,且根据政府新会计制度,省教育厅下拨学生资助资金及奖学金合计7,709,600.00元及各县市卫计委拨入订单定向生补助均纳入其他收入,导致今年收入增长较大。

项目 

收入决算(万元) 

占比 

总  计 

15357.18 

100% 

财政拨款 

8902.51 

57.97% 

事业收入 

3678.06 

23.95% 

其他收入 

2776.61 

18.0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度支出合计138,824,479.0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985,689.28元,占总支出的75.62%;项目支出33,838,789.75元,占总支出的24.3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36,128,479.65元,增幅35.18%。主要因为学院今年偿还银行借款本金25,000,000.00元,利息9,358,551.80元,另根据省教育厅加强大学生思政教育的要求,结合我校扩招高职学生的情况,基本支出费用增加,导致今年支出增长较大。

项目 

支出决算(万元) 

占比 

总 计 

13882.45 

100% 

基本支出 

10498.57 

75.62% 

项目支出 

3383.88 

24.38%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985,689.28元,较上年增加62,794,724.01元,增幅148.83%,主要因为2020年非税返还方式变更为返还在专用账户,2019年以项目资金的方式返还在零余额账户,故去年支出非税返还时大量计入项目支出,今年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非税返还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支付合同制人员工资、保险及绩效及日常学院费用支出,另外银行借款到期偿还本金25,000,000.00元及利息9,358,551.80元,使基本支出增幅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556,503.06元,占基本支出的5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3,429,186.22元,占基本支出的41.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38,789.75元,较上年减少26,666,244.36元,减幅44.07%,主要因为2020年非税返还方式变更为返还在专用账户,2019年以项目资金的方式返还在零余额账户,故去年支出非税返还时大量计入项目支出,今年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非税返还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2020年学院取得项目收入主要来源为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免学费助学金,高职国家奖助学金,及生均奖补专项资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由于学院扩招,学生人数增加导致各类奖助学金随之匹配支出加大。

  2.学院自2016年被财政剔除工资统发,全院教职工绩效工资21,462,000.00元均由学院自行承担,项目支出也相应加大。

  3.学院开展校企合作,聘请各类医院专家到校进行兼职兼课,项目支出用于开支校外兼课兼职教师劳务费。

  4.根据日常教学需要,学院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购置教学科研仪器共计7,190,380.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063,977.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19%。支出较上年减少31,446,401.90元,减幅30.68%。主要因为2020年非税返还方式由返还到零余额账户变更为返还在专户,所以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2,830,682.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1%。主要用于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59,733,582.63元,2050302中专教育3,097,1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34,648.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78,071.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4,704,038.0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0,011.25元;2080801死亡抚恤102,528.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7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主要用于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6,7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93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69,939.92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71,9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3,071,94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704.37元,完成预算的40.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273.37元,完成预算的4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1,431.00元,完成预算的72.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另因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及公务接待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08,999.48元,下降39.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9,467.48元,下降4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532.00元,下降21.4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因疫情影响,学院公务出行减少,又现有2辆公务用车长期处于维修状态,致使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去年减少;二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273.37元,占57.91%;公务接待费支出71,431.00元,占42.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273.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273.3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学院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71,43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4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学校到我校交流学习、专家讲座、医师资格考试、就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河卫生职业学院部门资产总额1,036,115,090.80元,其中,流动资产296,645,471.08元,固定资产原值661,163,497.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05,313.68元,无形资产原值78,100,808.3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712,697.39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2,947,196.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2项,账面原值1,577,52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4,178.00平方米,账面原值46,941,169.9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42,638.07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84,156.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24,9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9,374.5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7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384,156.5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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