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减税降费>降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支持灵活就业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补充通知

红财非税发〔2021〕4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8/04 09:52

浏览次数:

各县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灵活就业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补充通知》(云财非税〔2021〕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灵活就业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的补充通知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5日

阅读下一篇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