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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和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

红安办〔2024〕4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4/0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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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红河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机制》和《红河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落实好“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要求,主动向前一步,抓好推进实施。各单位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请于4月12日前报送州安委办邮箱:hhzawb@126.com。

  附件:1.红河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机制

          2.红河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挂图作战重点目标任务清单

  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健春 3732829)

  附件1

红河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班工作机制

  第一条 为发挥州安委办统筹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全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组织管理,有力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落实,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由州安委办牵头日常工作,专班工作时间自3月中旬起至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结束。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成立本系统工作专班,已有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或领导机构的,建议依托相应机构承担专班职能。

  第三条 工作专班主要负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综合性工作,具体包括:

  (一)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单位,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强与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沟通联系,调度汇总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推动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三)筹备组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会议,起草有关文稿并做好会务工作。

  (四)赴各县市开展督查检查及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查检查,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督办。

  (六)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的动态评估,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定期编发工作动态,交流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

  (八)做好州委、州政府和州安委会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日常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推动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州内重点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第五条 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向州委、州政府和州安委会领导报送全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根据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和简报信息,编写《红河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动态》,汇总经验做法供借鉴交流。

  第六条 常态督导机制。计划每年派出至少4个轮次由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的工作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加大对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的暗查暗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对问题多发、事故突出的县市开展重点督导帮扶,组织专业力量精准解决制约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的痛点难点问题。

  第七条 督办交办机制。结合考核巡查、明察暗访、调研调度等,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向有关县市、有关部门(单位)印发建议函、警示函、交办函、督促函,要求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对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三年行动情况进行日常动态考核。

  第八条 提醒通报机制。定期公布工作进展和问题不足,对进展缓慢、推进治本攻坚不力的有关县市、有关部门(单位)发出警示(提醒)函,必要时进行约谈。根据三年行动进展情况,适时通报表扬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对监管执法走形式、走过场等典型问题以及重大隐患公开曝光,倒逼责任落实。

  第九条 调查研究机制。通过日常调度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及时了解各县市、有关部门(单位)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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