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95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发布机构
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
文号
红政发〔2023〕13号
发布日期
2023-04-26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4月10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3〕1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理解,推动政策落实落地,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20号),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结合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发展实际,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起草了《若干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集成创新,不断提升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集成创新,不断提升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主要内容包括5方面17条创新举措。

  (一)提升贸易便利度。明确促进贸易创新、支持发展离岸贸易、推进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等4条举措。

  (二)提升投资便利度。明确加大面向港澳的投资开放力度、开展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扩大对越南等东盟国家的双向投资开放等4条举措。

  (三)提升跨境物流便利度。明确提升开放通道能级、加快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等2条举措。

  (四)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明确推动沿边金融新发展、创新账户体系管理、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等5条举措。

  (五)提升法治服务便利度。明确探索赋予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凭证功能、强化仲裁服务保障等2条举措。

  三、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战略定位,立足沿边跨境优势,加强州级相关职能部门与河口县、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的协调联动,狠抓市场主体培育,强化制度系统集成创新,突出3个方面特点。

  (一)突出沿边跨境特色。针对性实施5个便利度提升计划,创新“网上办”“不见面”审批管理模式,依托“五区联动”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加快进出境特殊物品“关地协同”等改革创新,扩大对越南等东盟国家的双向投资开放,积极争取上级推进河口—海防准轨铁路建设等具有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沿边跨境特色的创新举措。

  (二)突出市场主体培育。针对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市场主体“小、散、弱”,改革创新缺乏市场主体承接等问题,《若干措施》在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上,提出内培外引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跨境电商、融资租赁等市场主体,切实推动创新举措落地见效。

  (三)突出系统集成创新。在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等创新平台方面,注重业务链条纵向系统集成,进一步加强商务、交通、海关、税务、外汇、金融等多部门横向协同创新。

  下一步,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边合区)管委会将积极会同州直部门和中央、省驻州有关单位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真正实现各项改革创新举措接得住、落得准、推得开,不断提升自贸试验区红河片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