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62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红政发〔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02-20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推动2023年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相关内容,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省、州连续多年出台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助力年度目标实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推动2023年经济平稳发展,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州系列会议精神,分析研判2023年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结合2022年稳经济系列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红河州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了《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旨在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二、主要内容

  《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共提出了20条重点措施,从6个方面发力稳增长工作。

  一是支持“三驾马车”发力。主要包括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外贸回稳提质。

  二是支持重点产业发力。主要包括推动农业提质增效、促进工业提质扩能、加快旅游业提档升级、促进房地产回稳向好、支持建筑业健康发展、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等。

  三是支持县市比学赶超。重点是对全州开门红和全年GDP增长贡献排名靠前的县市,给予激励;对县市抓项目促投资、抓市场主体培育、抓招商引资等工作,以不同方式给予激励;同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强州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以提高县市抓经济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支持市场主体培育。主要包括支持梯次培育市场主体、助力服务业主体壮大等,重点是对新纳规升规的“四上”企业进行奖补。

  五是支持三大经济发展。主要是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口岸经济的具体措施。

  六是支持改善基本民生。包括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稳就业政策等。

  三、保障措施

  《2023年稳进提质政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经济稳增长工作,细化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市场预期引导,并向州政府督查室、州发展改革委报送推进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