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839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红河应急管理局
文号
红政办发〔2022〕55号
发布日期
2022-09-20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3号)精神和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3月底开始,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经过调查研究、初稿起草、修改完善、征求意见、评审论证等程序,经人民政府审批,2022年8月25日印发《红河州地震应急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制预案的目的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强化救援力量统筹,快速、有序、高效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

  原《红河州地震应急预案》自2014年6月17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发布实施以来,为处置地震灾害提供了保障,推动了我州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2019年红河州机构改革后,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能有了新定位,2021年11月,原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三个办公室(防震应急办公室、抗震救灾办公室、恢复重建办公室)调整为“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应急局,原预案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体制机制需要,迫切需要根据调整后部门职能职责和应急处置新要求,对原预案进行修订,保证全州地震灾害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三、预案修订的过程

  2021年11月底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到州应急局,2021年12月底《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发布后,参照省预案框架体系,在机构调整期间,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即开始开展前期工作,一方面学习研究新修订的省预案,另一方面调查分析近几年来我州地震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存在问题。3月中旬开始起草《红河州地震预案》初稿,经有关部门再三研究讨论、修改、校对,2022年3月底形成了《红河州地震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3月28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发函向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征求修改意见建议。截至4月底,收到26家成员单位和13个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反馈意见17条。经过认真分析、反复论证,采纳了部分合理化修改意见建议,形成了评审稿。5月27日,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函请应急、地震、住建、消防救援等14家部门的专家,对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实用性、衔接统一性等进行了论证,经采纳部分专家的意见建议后,形成送审稿,报州政府审查同意。

  四、预案总体框架

  《红河州地震应急预案》的主要框架分为:1总则、2组织体系、3响应机制、4预防和预警、5应急响应、6处置程序、7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9附则等共9个部分。

  五、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

  与老预案、省预案相比,我州预案在五个方面有较明显修订。

  (一)提高应急响应等级。为了增强应对大震巨灾的主动性,并充分考虑到地震灾害事件的频次比较低,在修订州级预案时,降低了启动响应等级,反之提高了应对地震灾害的等级。即省政府启动一级和二级应急响应时,我州都启动一级响应,省政府启动三级和四应急响应时,我州依次启动二级和三级响应,而应对措施是三级以上响应措施,提高了一个等级。

  (二)明确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省预案只简述了指挥部的职责,没有明确办公室职责。州预案充实了指挥部职责,明确了前方指挥部和后方指挥部及其工作组组成等相关内容。专列一项明确了“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在机构划转过程期间,有利于办公室工作开展。

  (三)明确应急处置权限,有利于省、州、县预案衔接。发生特别重大(一级应急响应)、重大(二级应急响应)地震灾害,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州、县市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二级应急响应,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市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县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的抗震救灾工作,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协助指导县市开展工作。

  (四)建立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联络员制度。为加强指挥部办公室与成员单位的联络联系,州级预案建立了联络员制度,要求所有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防震减灾工作联络员。平时负责单位防震减灾日常工作;震时为抗震救灾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络。

  (五)成员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一是成员单位数量的增减,成员单位由43家增加到50家,增加了州委网信办、州能源局、州林草局、滇中引水红河分局、昆明铁路局开远车务段、蒙自海关、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和武警机动第八支队。二是单位名称变更。因机构改革好多部门的称谓发生变化。如州安监局变为州应急局、州旅发委变为州文化和旅游局等,在此不一一列举。

  (六)对“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内容进行合并。“邻近州(市)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和“周边国家地震事件应急”进行了合并,修改为“州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在内容上进行了分类表述。

  六、预案修订后的特点

  (一)对应和体现了新情况、新形势。一是构建新型应急管理体制,指挥机构力量更加强大。成员单位数量由37家调整为50家,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到应急局,为加快形成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大应急工作格局奠定了基础。二是更加适应新的抗震救灾害形势。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灾害处置更加高效,大灾应对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二)更实用、更易操作、更顺畅。为修订《红河州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打下了基础,新预案在应急预案启动、组织指挥、应急职责明确、应急响应等方面更加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