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185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文号
红政办发〔2022〕38号
发布日期
2022-07-27
信息名称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红河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2年6月23日由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施行。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现就《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编制依据及过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9号)、《红河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红政发〔2021〕1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红河州民政局组织编制了《规划》,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进行了专家评审、风险评估,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审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红河州“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由4个部分。

  第一部分:发展环境。主要总结了“十三五”时期红河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分析了“十四五”时期红河州城乡社区服务发展面临的挑战。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标,以实现高质量、高效能社区服务为目标导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州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工作体制机制。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服务设施为依托,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区服务网格和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努力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总体思路:红河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必须顺应新时代,面对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新形势,主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优化提升民生服务、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激发社会活力、促进信息技术应用市场化服务为重点,紧扣应对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边疆治理等重大战略。提升站位,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弱项,深化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服务品质和效能,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建设更高水平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以坚定的信心和坚实的举措谱写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发展目标:到2025年末,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社会服务实现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机制更加健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全面提升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提出“十四五”时期红河州城乡服务体系4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健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增强城乡社区服务供给、补齐城乡社区服务短板、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落实保障政策、强化制度支撑、规范考核评估5个方面,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规划》实施期限

  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