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府办
文号
红政办发〔2019〕46号
发布日期
2019-10-28
信息名称
解读《红河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计划与部门责任清单》

  《红河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计划与部门责任清单》(红政办发〔2019〕46号,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0日印发,为便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计划》的相关内容,现就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目的和意义

  柴油发动机高温燃烧会排放氮氧化物,没有完全燃烧则会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进而转化成硝酸盐,而没完全燃烧产生的颗粒物,其主要成分黑炭可促进二次颗粒物的快速增长。据中科院通报的大气污染成因,二次颗粒物是PM2.5最大来源。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显示,2017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亿辆,汽车2.17亿辆,其中柴油车保有量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的7.8%,但是氮氧化物的排放占了57.3%,颗粒物的排放占了77.8%。另外,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2017年,全国工程机械保有量720万台,农业机械柴油总动力76776.3万千瓦,船舶保有量14.5万艘,飞机起降1024.9万架次。非道路移动源共排放二氧化硫90.9万吨,碳氢化合物77.9万吨,氮氧化物573.5万吨,颗粒物48.5万吨,其中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与机动车相当。因此,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工作既迫切又具有深远意义。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

  (一)国家层面

  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提出“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任务。为贯彻落实好染污防治攻坚战意见,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明确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等九条措施。在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措施中,明确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制定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二)省级层面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治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层面染污防治意见,就我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省委、省政府于2018年7月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6号),明确我省重点打好高原湖泊治理、柴油货车治理等8个标志性战役。2018年9月11日,省政府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发〔2018〕44号),明确提出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等要求。2019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7号),进一步明确了要求。并在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中,把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摆在突出位置。

  三、涉及范围

  各县(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商务、科技、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实施细则和实施专项行动,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

  四、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起草了《红河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细则》,向13个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等31个单位和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31份,其中7个单位提出具体修改意见,14个单位无修改意见。根据提出的修改意见,州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并充分吸收采纳。

  五、《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制定,分为工作目标、具体任务、保障措施、跟踪问效四个部分。提出到2020年,全州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铁路货运量明显增加,全州城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的总体目标和相关具体指标。为确保实现这目标,提出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等四项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

  一是清洁柴油车行动。重点从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加强在用汽车监督执法检查,强化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治理,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推进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发展等6个方面入手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

  二是清洁柴油机行动。重点从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管理,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加快九大高原湖泊柴油机船舶治理,加快机械和内河航运船舶治理和淘汰更新,强化综合监督管理,推动港口岸电建设和使用等6个方面入手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

  三是清洁运输行动。重点从加快调整全州运输结构,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为主攻方向,提升铁路货运量。以推进多式联运、江海直达运输、驼背运输、无车承运人等运输组织方式推动发展绿色货运。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推广应用等4个方面手入开展清洁运输行动。

  四是清洁油品行动。提升油品质量,全面供应符合四六标准的车用柴油,实施符合国六(B)标准的车用汽油。健全燃油及清净增效剂和车用尿素管理制度,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强化油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等4个方面入手开展清洁油品行动。

  六、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铁路货运量明显增加,全州城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清洁低碳、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

  ——全州柴油货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92%以上,柴油货车排气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

  ——全州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违法销售假劣非标油品现象基本消除。

  ——全州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8%。

  ——完成省级下达的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三)重点区域。重点治理个旧市、开远市、蒙自市、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延伸覆盖全州其他县市。

  七、具体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运输、清洁油品和车用尿素行动,全链条治理柴油车(机)超标排放,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巩固提高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根据《红河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计划与部门责任清单》具体分工落实责任。

  八、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货车的治理,全面落实了国务院对打赢蓝天保卫战中的一项重要环保实施工作任务,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此项工作涉及民生惠及民众。

  关键词诠释:

  柴油货车:以柴油为主要燃料提供动力的货车。

  超标排放柴油货车:以出产时产家确定或经环保部门检测认定车辆运行时动力尾气排放只能达到国家标准认定的国三标准或国三标准以下标准的排放值确定为超标排放柴油货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