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红河州蒙自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听证会在蒙自市召开。来自社会公众、人大代表、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等24位听证代表结合蒙自市发展实际,就《条例(草案)》中的立法依据、框架结构、具体条款等内容各抒己见、凝聚共识,确保条例制定更加完善、准确、全面。
据了解,2017年5月12日,蒙自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蒙自城市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城市管理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后通过征求各级领导、相关部门、社会公众、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等意见,经多次修改,形成《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共设四章五十四条,除总则和附则外,还包括城市管理事项、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对蒙自市城市规划实施、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与应急等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出具体规范,并对上位法未作规范或者虽有规范,但措施不足、力度不够的部分管理内容,在法规的立法权限范围内作出相关创设性规定,明确了法律责任,增强操作性。
听证会后,州政府法制办将认真梳理并吸收听证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机构和人员对该《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