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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监督性抽查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6/06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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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按照《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监督性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5月23日上午,红河州2024年上半年全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监督性抽查工作在蒙自市齐星润园建设项目如期开展,现将本次监督性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性抽查共有红河州辖区内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含州外驻州分支机构),以及在州域范围内开展主体结构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的37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参加。主要针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中的超声回弹法检测构件混凝土强度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中的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两项检测项目的检测流程规范性,数据采集、计算的准确性,仪器、设备的合规性,人员技术能力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抽查、检查。

  (一)超声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参加超声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的检测机构共34家,经对各检测机构现场检测过程全程跟踪监督,同时对照《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T/CECS 02-2020》中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各检测机构提交的检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结论等重要技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经综合评价,该抽查项目结果评价为“满意”的14家,占比41.18%,评价为“基本满意”的1家,占比2.94%,评价为“不满意”的19家,占比55.88%,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评价为“满意”的14家

  泸西县众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金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俊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磐昊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个旧宏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河口衡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红河州恒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建水县恒欣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昆明必和必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昆明伟业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精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科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千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佰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2.评价为“基本满意”的1家

  云南宇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评价为“不满意”的19家

  红河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金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国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红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红河州红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建水县名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思欧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弥勒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石屏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云南佰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融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铭恒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凯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蒙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屏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元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云南邦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

  参加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的检测机构共25家,经严格对照《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中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对各检测机构提交的检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结论等重要技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经综合评价,该抽查项目结果评价为“满意”的7家,占比28.0%,评价为“基本满意”的18家,占比72.0%,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评价为“满意”的7家

  红河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昆明必和必真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昆明伟业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精鑫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金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山东齐兴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云南华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评价为“基本满意”的18家

  国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思欧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泸西县众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蒙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石屏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云南佰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邦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俊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科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磐昊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千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佰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云南融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云南凯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云南宇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铭恒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云南震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云南达峰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二、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监督性抽查,明显的反映出部分检测机构缺乏精益求精、锐意进取的探究学习精神,对规范条文理解不深、掌握不透、学习不够的情况仍然存在,最终导致了超声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结果取值不准大面积结果评价“不满意”的情况出现,同时也反映出部分检测机构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中没有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对信号、波形的影响,以及对基本检测理论、计算模型,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等内容掌握不透的情况出现。

  (一)过程管控不严密

  一是部分检测机构对钢砧、钢卷尺和钢直尺等基本检测设备重视度不够。

  二是在检测中对“超声测距”这一重要指标测量不精细,整个构件10个测区仅测量一次超声测距。

  三是从检测机构提供的原始记录上看,大部分检测机构存在未按规范要求记录声时初读数t0值以及检测环境等要素,如:红河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石屏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云南科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检测机构检测记录技术要素记录不全。

  (二)报告编制不严谨

  一是部分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T/CECS 02-2020)6.4.9条“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12款”之规定编制检测报告,特别是对施工时模板、浇筑工艺、养护情况及成型日期等、抽样方案、现场检测环境条件、构件测区平面布置示意图等技术要素重视度不够,大部分检测机构均未在报告中有所体现。其中红河州红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中铭恒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云南铠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个旧市宏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金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蒙自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6家检测机构所提供检测报告要素缺失较多。特别是红河州红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检测报告较为简单,技术要素不全。二是在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成性报告中,未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第3.5.3条、8.4.9条的要求明确指出缺陷位置,所给出的波形图中不能明显判定桩底位置。如云南俊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科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中铭恒业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云南震谦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云南达峰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云南佰昂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检测机构。

  (三)结果取值不准确

  一是大部分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未提供测区强度换算值、平均值、最小值、标准差等关键数据。

  二是本次抽查的两个测试区域中均出现了>70MPa的强度换算值,符合《规程》中6.4.6条:“如测区换算值小于10.0MPa或大于70.0MPa,因超出了本规程强度换算方法的适用范围,故测区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表述为“<10.0MPa”或“> 70.0MPa”。如构件测区中有大于70.0MPa的测区,也不能计算构件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差,此时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取构件各测区中最小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之规定。但部分检测机构未按规范要求计算构件强度换算值、标准差和推定值,如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红河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云南铠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红河州红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开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云南邦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等检测机构均未将构件测区中出现> 70. 0MPa的构件强度计算混凝土抗压强度表述为“> 70.0MPa”,且计算了构件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差,并给出了错误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其中,国投工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云南铠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开远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等检测机构虽意识到测区强度值> 70.0MPa的情况,但仍计算了强度标准差或未取构件各测区中最小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为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报告中给出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应为强度换算值表述方式的“> 70.0MPa”。而云南邦赛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华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红河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红河州红禹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等检测机构并未意识到测区强度值> 70.0MPa的情况,错误表述了测区强度换算值,超规计算了标准差,超规使用国家曲线给出了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此类计算取值不正确的检测机构在本次抽查过程中均评价为“不满意”。

  三是个别检测单位检测数据计算分析不够严谨。如云南宇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制要素齐全,检测目的清晰明确,对测区强度值> 70.0MPa的情况,也按要求取构件各测区中最小的测区混凝土抗压强度换算值为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推定值,但强度换算值未表述为“> 70.0MPa”,且超规计算了构件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差。故以上两检测机构结果评价为“基本满意”。

  四是屏边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本次监督性抽查工作重视程度严重不足,关键人员审核、把关严重缺失,所提交的成果报告虽然取值正确,但报告未见批准、审核、检测、计算等相关人员签字及单位盖章,属无效报告,故结果评价为“不满意”。

  三、下步工作要求

  工程质量检测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抓手,科学的方法、精准的计算、可靠的数据、严谨的报告是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通过本次监督性抽查各检测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查缺点、补漏点、抓弱点,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整体水平,为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做足数据支撑。

  (一)直面问题抓整改。对本次监督性抽查结果评价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检测机构,要加强检测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提升和继续教育培训,该回炉的回炉、该补课的补课、该加力的加力,要对抽查中反馈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通过自行组织比对试验、技术培训等措施,努力提高检测能力,并于7月5日前将整改报告上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二)提升水平抓管理。对本次结果评价为“满意”的检测机构,要持续保持能力符合要求,以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技术管理和能力培训,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积极参加监督性抽查,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的检测能力和服务水平,力求每一次检测工作都精益求精,为我州建设工程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三)运用结果抓监管。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本次监督性抽查结果,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监管力度,针对性提高监管频次,必要时实施重点监管,严查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铁规执法,有效督促企业坚守质量底线,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落细。

  联系人:刘晓明,张建亚(超声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陶浩(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邮箱hhzzgzxgy@163.com。

  附件:

  1.超声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情况一览表

  2.低应变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情况一览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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