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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水利局关于拟确定2023年度第三批州级绿美河湖的公示

文章来源:红河州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11/1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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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绿美河湖建设项目达标达效验收认定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2〕147号),为有序开展绿美河湖认定工作,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因地地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成熟一批、认定一批、报备一批的理念,经县级自验、州级认定,拟确定个旧市北坡水库,泸西县板桥河水库,红河县坝兰河(坝兰段),元江(红河县段),红河县勐甸水库,弥勒市鸡街铺水库,元阳县者那河,绿春县牛波水库,绿春县腊姑梯田水景观等9个项目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至州水利局,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0873-3732324

  邮寄地址:蒙自市天马路67号红河州行政中心C434

  邮编:661100

  邮箱:h3732324@126.com

  红河州水利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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