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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红河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1/1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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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红河考区)应试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2022年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红河考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严格执行各项考试防疫措施和要求。

  一、请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于考前7天(11月19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健康码”小程序、在支付宝中搜索“云南健康申报”),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前3天,蒙自外来考生请及时关注蒙自市疫情防控措施,及时电话咨询进入蒙自的防疫要求,以免影响您的考试。所在区域公布高风险区及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等风险涉疫人群的考生,请您按照防疫规定配合做好隔离管控。

  三、应试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四、考试前,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一)“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一码为黄码或者红码的,不得参加考试。请应试人员提前自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云南健康码”出现黄码或红码,又未有境外和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请向本人所在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按相关程序改码。

  (三)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应试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居家健康监测证明、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可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证明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等于或高于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应试人员,经询问个人身体状况,能坚持考试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四)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应试人员,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五、考试期间,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应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对考试中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应试人员,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试人员,由考点防疫医疗工作组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不得继续考试,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七、应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在出院观察期,考试当天无法按时到达考点参考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应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进入考点内核验个人身份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对于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双绿码以及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试人员,考试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试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要求,对于涉嫌构成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考区司法局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广大应试人员在参考期间要做到遵纪守法,依法支持和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考试秩序和考试氛围。

  十、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或本地疫情防控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州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防疫公告执行。请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本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保持手机电话和短信接收等通讯畅通,因考生时间安排不和合理导致延误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红河州司法局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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