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对《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情况及概要
1.工程名称: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灌区工程
3.建设地点:红河州石屏县、建水县
4.工程概况
石屏大型灌区工程通过建设水源工程、骨干输水系统和田间配套工程,以满足灌区农业灌溉和城乡供水需求,对保障当地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巩固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石漠化片区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
灌区范围由北部山区片、异宝片、跃进片、岔科片、青龙片、神仙洞片、面甸片组成。设计灌溉面积 57.00 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 24.22 万亩,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 32.78 万亩;改善城乡供水人口 9.08 万人。工程建成后,可节约水资源量0.43 亿立方米;与灌区已有工程联合调度,至设计水平年 2035 年总可供水量 2.31 亿立方米,其中现有工程供水量 1.19 亿立方米,新增供水量 1.12 亿立方米(其中现状水源续建配套增供水量 0.50 亿立方米,滇中调水等在建工程增供水量 0.35 亿立方米,新建水源及配置工程增供水量 0.27 亿立方米)。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4 部分:(1)加固小(1)型水源水库工程 1 座,为加固东风水库;(2)改建、新建输水骨干渠道/管道 18 条 376.115公里,新建泵站 3 座1714千瓦;(3)配套田间工程 32.78 万亩;(4)新建灌区信息化管理工程 1 项。
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石屏、建水 2 县 14 个乡镇 36 个行政村;本工程不涉及搬迁人口,永久征收土地面积 761.00 亩,临时征用土地面积 6806.83 亩。
工程静态总投资 29.59 亿元。施工总工期为 60 个月。
二、公示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网络链接附件1。
2.公众意见表,详见网络链接附件2。
三、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1.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
2.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①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项目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③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④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7月1日至7月21日。
七、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红河州水利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州政府办公楼C区 邮编:661100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873-3732318
电子邮箱:hhnyb@126.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 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76号 邮编:650021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0871-65190826
电子邮箱:710992495@qq.com
红河州水利局
2020年7月1日
附件1: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大型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