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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5/0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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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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