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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申请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人员进行培训的通知

文章来源: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0/09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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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意识、认真负责的参与评标活动,确保评标结果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报名申请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8年报名申请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日期为:2019年10月14日。

  (一)培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

  (二)考试时间:下午15:30—17:30。

  (三)培训和考试地点: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510会议室(蒙自市振兴路州车管所对面)。

  三、报名方式

  2018年报名申请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人员填报《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培训报名申请表》,通过邮箱hhzzhzjk@163.com申请报名,参加10月14日的培训(附:《2018年报名申请红河州综合评标专家人员名单》)。

  四、培训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

  (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云政办发〔2010〕106号)、《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第20号令)。

  (三)云南省电子评标系统演练。

  五、考试范围

  (一)有关法律法规。

  (二)云南省电子评标系统相关知识。

  六、其他要求

  (一)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专家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加培训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遵守会场纪律,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

  七、评标专家参加培训按《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方式:0873-3197046

  (此件公开发布)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红河州水利局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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