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红府规登[2017]18号)后,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两部门名义即《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266号)下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附:《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
《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经州人民政府法制办登记备案(红府规登[2017]18号)后,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两部门名义即《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红河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红人社发〔2017〕266号)下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3日
附:《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管理办法》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做好“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