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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六次(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

文章来源:红河州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6/0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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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六次(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全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碧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局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共31人参加学习,1名局领导班子成员、3名局直部门主要领导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公安建设的正确方向。要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高度统一的内在关系。要狠抓制度落实,健全完善督促检查、问责问效机制,切实把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要扛起政治责任,坚持把防范政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切实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职责。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耕法治公安建设的主责主业。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坚决守护一方平安。要提供优质公安政务服务,把法治公安建设深度融入国家区域协调、“一带一路”、乡村振兴和沿边开发开放示范区建设等发展大局,创新推出更多惠民举措,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安服务,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足。

  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诠释法治公安建设的价值追求。要提升办案质量,注重执法制度、执法程序、执法管理一体落实,规范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环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努力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提高执法能力,以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紧盯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逐利执法、简单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纠正违法案件,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要强化监督效果,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强化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统筹构建起全链条、闭环式、可查询、可追溯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执法活动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警,锻造法治公安建设的过硬队伍。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政治忠诚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等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警自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让党的创新理论根植灵魂、融入血脉,不断筑牢忠诚警魂。要提升专业能力素质,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深化实战大练兵、大培训,组织开展各类练兵活动,提升民警依法依规依纪履职能力。要抓实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全警严守党规党纪、警规警纪,把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要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公安实践,扎实开展“零违纪”创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实干加油,以严明的纪律、过硬的作风更好地保障和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州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法治公安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纪法贯通、有机衔接,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践行者,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激发的动力转化为推动红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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