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时政红河>部门动态

红河州2022年4月云南省第87次自学考试(含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文章来源: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04/07 14:59

浏览次数:

  云南省第87次自学考试(含高校教师资格考试)于2022年4月16日至4月17日举行。红河州在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设置考区考点。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维护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特作公告如下: 

  一、考区考点安排 

  全州各报名点已报名确认的考生,请按照准考证到相应的考区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前一天(4月15日)下午17:30后,考生可到考点学校大门口自行查询、落实考场;考试当天请考生尽量提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以免排队拥堵;进入考点错时错峰按一米线距离排队。因时间安排不当,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旧市考区 

  考点:个旧三中(地址:个旧市五一路75号)。安排在个旧市、建水县、石屏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招考办确认点报名的考生考试。 

  (二)蒙自市考区 

  考点:蒙自一中(蒙自市凤凰路与观澜路交汇处)。安排在蒙自市、屏边县、河口县招考办确认点报名的考生考试。 

  (三)开远市考区 

  考点:开远市第十一中学(地址:开远市兴远北路66号)。安排在开远市、弥勒市、泸西县招考办确认点报名的考生考试。 

  二、准考证打印 

  2022年4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考生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三、防疫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及时了解疫情防控要求,根据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合理安排时间备考。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为执行现居地和考点所在地防疫规定预留充足时间,各地如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照当地防疫要求应考。 

  (二)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考前14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人员和境外回来人员接触。 

  (三)考生须在考前14天起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下载打印《2022年4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情况声明书》或《2022年4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情况声明书》,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中有关信息并签字确认。持续关注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2022年4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情况声明书》或《2022年4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情况声明书》应按本人考试科目数准备充足的份数,每场考试均需提交。 

  (四)考生须于考前3天内提前打印“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彩色纸质版)供入场查验。 

  (五)考生须于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进行至少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准备好相应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六)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3天内本人彩色纸质版“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2022年4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情况声明书》或《2022年4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情况声明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2022年4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情况声明书》或《2022年4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健康情况声明书》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监考员。 

  1.“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首场考试前在考点所在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须配合驻点医疗专业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研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根据疾控机构意见处置。 

  2.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还须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7天有效隔离观察证明、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内,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气促、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肌痛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九)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防疫要求。对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和信息的考生将依法追究责任。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四、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查看云南招考频道(https://www.ynzk.cn/)公布的《2022年4月云南省第87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2022年4月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不聚集交流。

  (二)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或干扰其他考生考试。

  (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防疫要求的相关报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四)考生应积极配合监考员做好安检工作,通过安检的考生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五)云南省自学考试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采用答题卡答题,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考场内考生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 

  (六)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清楚、准确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座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八)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考生应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区城内按题号顺序答题,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判断题答案请作答在非选择题区域上,作图题请用2B铅笔作图。写在草稿纸或答卷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饮酒,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昐、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向其他考生借用物品;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二)考试违规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了便于考生查看考试时间,所有考场内都将配置使用挂钟,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挂钟显示时间只是考生作参考用,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考试期间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地址:州行政办公中心C区5楼。举报电话:0873—3732960。 

  特此公告! 

红河州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进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