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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全力做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两篇文章

文章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2/01/1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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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州民政系统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将解决“一老一小”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用心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养老和困境儿童问题,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政策引领,完善“一老一小”政策体系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红河州民政系统围绕近年来老龄化日趋严峻的新形势及养老事业、儿童福利事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制定出台了《红河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完善了养老和儿童保障体系,落实了分类保障机制,明确了目标任务,规范了发展机制,细化了部门职责,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儿童保护和福利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特别是11月22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措施的通知》,聚焦群众和社会关切,推出系列针对就医、就学、帮扶等措施,持续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关心关爱转化为工作实效。

建立机制,完善“一老一小”服务福利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改革,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备案登记,民政部门不再审批。二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公建民营改革。三是龙头企业引领,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一批以社会力量兴办、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养老服务设施。四是健全养老服务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信用局面。五是实施优惠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补贴、运营补贴。六是强化储备,大力推进“银发经济”、推进养老产业项目储备和建设,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市场,提升机构养老服务供给和医养康养相结合。围绕“健康生活目地产业地”目标,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于一体的大健康产业新业态发展。

  提升儿童福利体系。一是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5月至6月,州级以及13个县市均相继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135个乡镇(街道)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居)委会利用儿童之家开展未成年保护工作,全州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联动机制。二是通过整合资源,依托县(市)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村敬老院、村居家养老服务站、村活动中心、村老年活动中心(室)等资源,组建儿童之家1360个,实现全州儿童之家建设城乡社区(村委会)全覆盖。

夯实基础,不断完善“一老一小”基础设施建设

  红河州民政系统始终把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着力推动养老事业和儿童福利事业协同发展。2021年省、州投入资金898万元,新建1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个旧、蒙自、弥勒、屏边等8个县市,项目惠及2500余名老年人。投入资金711万元,建设5个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将为老年人搭建集居住、康养、娱乐为一体的养老平台,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医疗保健、康复理疗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托、老有所乐”。

  目前,全州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82所,其中,城市公办25所,敬老院76所,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7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454个。此外,建有老年活动场所(老年活动室)911个。建有集“养、治、教、康”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8所,床位665张,数量为全省第一。按民政部要求,以促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实现全面完成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工作。新建红河州儿童福利院,目前项目已获审批。届时,红河州儿童福利院将成为一所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为集中收养孤残儿童提供基本的养育、康复、教育等服务。到2025年,实现集中收留抚养本辖区由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儿童。

质量提升,不断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业发展质

  扎实做好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工程,累计投入资金950万元开展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工程,实现13县市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全覆盖,新增护理型床位1000张。通过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更加专业的照护和康复服务,大大提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着力推进护理型床位改造,2021年累计下达资金239万元改造1594张护理型床位,将于年底全部完成投入使用。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试点,下达资金60万元开展200户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将专业的照护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床边,提升居家生活的失能、重残老年人的专业照料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养老和儿童服务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开展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检查和整治,2021年累计投入资金565万元,提质改造敬老院2个、儿童福利院1个,改造床位254张,通过机构和床位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养老和儿童机构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和儿童的护理需求。

部门联动,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和儿童工作新格局

  按照《云南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面积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关于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加强城镇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精神,到2021年底,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住宅小区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实行;到2025年底,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改造逐步补齐城镇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

  全州及时开展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四同步”配建、改造工作,目前,全州已完成10个新建住宅小区、16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剩余部分小区配建、改造养老服务设施工作正在持续推进。通过“四同步”配建、改造工作,将有效解决居民住宅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规划建设问题,为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儿童保障工作部门联合行动。11月12日,红河州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33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措施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红河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3个政策文件,就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了部署,着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格局,标志着对未成年保护工作将在全社会、全方位进行。

强化服务,不断探索优化养老和儿童服务新路

  加快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工作,2021年累计投入资金144万元,以解决居家高龄、孤寡、独居、空巢老年人吃饭难为重点,在老年人较为集中、老年人需求较为迫切的街道和社区,建设8个“老年幸福食堂”试点项目。目前,全州已建成运营4个,其中,石屏县民政局与大桥社区联合创办的“大桥社区老年幸福食堂”于10月8日运营,60岁以上的老人只需花3元便可吃到一份2荤4素营养搭配合理的套餐;蒙自市首家“老年幸福食堂”于10月14日在双河社区华光酒店二楼食堂揭牌运行,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六折优惠,8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供餐;弥勒市首个老年人幸福食堂于11月6日在弥阳街道城东社区运营,该食堂建筑面积450㎡,每餐两荤两素一汤,每餐更换不同的菜品,多以清淡、软糯菜品为主,充分照顾老年人的饮食习惯,60周岁至70周岁人员每人每餐收费4元,71岁以上人员每餐3元,59岁以下人员每餐7元;个旧市大屯老年幸福食堂于11月17日运营,不仅满足当地困难老人就餐所需,还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中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只是红河州民政部门自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开展为老年人办实事的一个缩影。红河州民政部门以助餐为突破口,带动发展社区养老“十助”服务,建立“十五分钟养老服务圈”。幸福食堂不仅为老人们提供健康均衡的饮食,让老年人实实在在享受到了“舌尖上的幸福”,更为红河州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坚持儿童分类保障,针对困境儿童监护、生活、教育、医疗、康复、服务和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根据困境儿童自身、家庭情况分类施策,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对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提高到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980元,分散供养1280元,惠及2104名儿童;对法定抚养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纳入低保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和重特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实施临时救助;将农村留守儿童中的重残儿童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补助范畴,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做好流浪儿童保护性救助,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宿及返乡车票,儿童独立食宿、护送返乡。对全州3.2万名留守儿童确定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为无户口的困境儿童全部落户。在个旧儿童福利院(州儿童福利院)设立“明天计划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开展脑瘫儿童术后康复训练。提高儿童工作者专业化水平,对全州儿童福利机构从业人员和13个县市村(居)所有儿童主任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目前全州持护理证人数达825人。根据困境儿童自身、家庭情况分类施策,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行动,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多渠道为困境儿童提供帮助,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红河州民政部门将继续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围绕人民群众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继续做好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建设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推动全州养老服务事业和儿童福利事业跨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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