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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积极响应推动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7/04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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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及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各级政法机关“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保障效能,省财政厅、省委政法委印发了《关于政法部门贯彻落实“勤俭节约 过‘紧日子’”要求的12条意见》,红河州积极响应,做好相应工作推动红河州政法部门(单位)厉行节约,用政府“过紧日子”来保障群众“过好日子”。 

  一是切实做好新时代公安经费保障工作,结合红河州实际,对全州公安机关依法取得的各类罚没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征收、缴库程序、核拨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应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关于过“紧日子”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过苦日子”思想,在预算编制时优先统筹安排保基本民生和保运转支出,做到应保尽保,做到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实现“六稳”目标。 

  三是紧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确保满足资金需求。截至6月底,共争取中央及省级补助政法部门资金各类专项资金1.96亿元,按要求已全部下达各相关部门和县市财政局。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强化“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大型活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坚决削减低效无效及非必须的项目支出,确保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经费保障。 

  五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积极推行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将部门和单位的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着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完善和绩效跟踪作为2020年部门绩效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拨付的前置条件;组织政法部门开展中央、省及地方2019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倒逼各部门和单位规范高效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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