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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司法局党委举行第二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

文章来源:红河州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0/04/2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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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3日,红河州司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通过的决定”为主题,班子成员、有关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专题作了专题发言。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徐耀坤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司法行政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助推红河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要充分发挥依法治州办在法治红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统筹协调作用。二要充分发挥行政立法工作在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引导社会行为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规范指引作用。三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工作在规范社会行为、保障社会秩序、提升社会效能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监督约束作用。四要充分发挥刑事执行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净化社会环境、捍卫社会正义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治本预防作用。五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统筹社会力量、优化社会资源、满足社会需求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有效供给作用。

  州司法局党委班子成员、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参加集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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