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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税收收入占比超50%

文章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2/0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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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按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降低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的工作目标,红河州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联合税务及相关部门,全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加强税源监测分析,加强税务稽查力度,堵塞漏洞,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减费降费政策,坚决制止乱收费、收取过头税、虚撑财政收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

  2018年,经过各级财税部门共同努力,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2.3亿元,比上年增长0.7%,增收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4.1亿元,比上年增长19.8%,增收13.9亿元。全州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59%,比上年提高9个百分点,全州13县市及州级税收收入占比都超过50%,其中,县市级税收收入占比54.7%、州级占比70.3%,圆满完成省级提出的州级税收入占比超过70%、县市级税收收入占比超过50%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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